難道嫁女兒不應該要彩禮嗎,你怎麼看?

隨緣1075124126407


我想問的是要彩禮的用途是做什麼?賣女兒以後孃家大小事都不過問了?什麼花錢在婆家,掙錢在婆家,你掙錢是給婆婆的?婆婆還幫你提供婚房帶孩子呢你怎麼不說,現在的女人照顧公婆我想都不敢想,就問問你是不是這樣的女人,既然把女人當商品賣,花了這麼麼錢,市場有風險,肯定有討價還價呀,你養女兒不容易,人家養兒子是喝西北風長大的?多少女人結婚準備是依靠男人養下半輩子呢,不管你多強,都會有這個思想,只是意願強弱而已,女人應該多貼嫁妝吧,搞的現在婚姻都成買賣,有什麼感情,女人留孃家一輩子不結婚不好嗎,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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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也是女孩子,對於彩禮問題,我覺得該要。 我的要求就是,房子男方必須有,而且必須是自己的房子而不是租的,並且沒有貸款,不需要加我女兒的名字,彩禮必須要,但要的要合理,我不會張口就獅子大開口幾十萬去要,說白了我們都是平頭老百姓一輩子能賺多少錢?都是父母的兒女,也是做父母的都能體會彼此老人的不易。至於兩個孩子是否能走到最後那是他們之間的事情,緣分到了誰也攔不住,緣分散了誰也擋不住。不是有錢就一輩子幸福的。我只會在兩個人不是選擇的問題上吵架的時候開導雙方,但絕不會勸女兒離婚。勸導是要讓雙方對婚姻有正確的認識而不是,一味的去追究到底是誰錯了。錯了沒有任何意義。其餘時間我想到處走走看看玩玩。

我統一回復給大家,第一彩禮不是我要,給了也是給女兒,我不要這個錢,第二合理多少算合理,你們男方自己覺得。\r第三女兒的車我會自己給女兒買,10萬左右,因為我是普通老百姓不是大款,陪嫁10萬。 房子我自己兩套給女兒留一套,你們如果覺得彩禮一萬拿的出手我也沒意見。


小笨的青春


什麼是彩禮。以我的理解,就是“彩色”的,“精彩”的,讓人喝彩的,賞心悅目的禮物。這些裡面,也包含了漂亮的.豐富的.豐厚的物質。沒有這些,就不叫彩禮。

彩在頭,禮在後,興高彩烈去行禮,沒有高興的心情,就沒有行禮的意義。

所以,彩禮就是一應俱全。

彩禮,千古流傳。

彩禮,或許是社會的進步。它讓你早有心理準備與安排,它促使你更努力地工作,節流增餘。為社會作出了貢獻,為自己增加了財富。

彩禮,或許是養育女兒,作出的一種經濟補償,強制性的孝道,減少風雲變幻的折騰風險的一種措施。也是對男方工作能力與經濟實力的一種肯定。

想一想,不管彩禮是不是對女兒價值的評估,去評論自己的心。一個父母,在女兒成長過程中,所付出的操心.操勞和經濟付出,是不是值一份彩禮。況且,你解決了生活的所需,生理的所求,了卻了父母的心願,添加了加家譜的一頁。

你沒理由去拒絕彩禮。


金榜名單


21世紀過去快20年了!居然還有這種嫁女兒娶媳婦的觀念。以前年代,一家人住在一起,老祖屋世代相傳,有兒子的娶個兒媳婦,住了進來,家譜上寫了兒媳婦的名字,有女兒的嫁了出去到別人家去,伺候別人的父母。給彩禮是要感謝孃家,給嫁妝是希望婆家對女兒好點。

可是現在呢,有幾個兒女成家是和父母一起住的,有幾個女人是進門就能孝順公婆的,有幾個兒子能夠做到娶了媳婦還不忘記孃的。

娶媳婦嫁女兒的老觀念一定要改了。兩個人成立另一個家庭,是需要共同努力,合作互助的。父母出錢是資助,贊助,是給小兩口的,而不是給另一方父母的買賣交易款。

如果做父母的沒有想清楚這個問題,這個婚姻註定不會長久。如果夫妻之間沒有想清楚婚姻的本質,而只是抱著找一個長期飯票,養一個長期情婦的目的,沒有必要結婚,還不如按次給錢來得輕鬆自在。


石曉丹


彩禮的本質是婚姻定金。為了增加婚後男方出軌的成本,能夠從一定程度上從外部給男方一點約束力。

我是蘇州月老,我從自己的理解談一談彩禮問題:

分享一個男孩子的例子,他娶了一個蘇州姑蘇區的女孩子,男方父母給了女生20萬彩禮。一般而言,彩禮會由女孩子從孃家帶回來,作為小家庭的啟動資金,這筆錢的支配權,從男方父母轉移到了女生。這是現在很多彩禮的實際情況。

提問者覺得,養女兒花了很大的成本,所以把她嫁出去時,要彩禮是理所應當,並且會自己留一部分。這就是爭議所在。

男方可能會這樣想,你女兒嫁到我家是來過好日子的,我父母本身很年輕,有房有車能掙錢,根本用不著我娶媳婦端茶倒水伺候著,所以根本不願意給彩禮。

從男女平等的角度看以及小部分女權主義者的意思總結,彩禮是把女生物化的一種形式。俗稱“賣女兒”。

結婚,本是一件開心的事情。如果因為彩禮鬧得不歡而散,就有點得不償失了。根據現實條件,適當即可。

我是蘇州月老,如果喜歡我的觀點,請關注我。


蘇州月老賜婚


彩禮不應該是女方“要”,而是男方“給”。

有個大學同學,可以說是閃婚。那個男生之前和另一個女生已經談婚論嫁了,但最終在談彩禮上談崩了,分手。後來相親認識我同學,先問我同學要多少彩禮,我同學說隨便,看你們給多少唄。後來兩個人很快結了婚,有了娃。

見過太多情侶在談婚論嫁的最後一步彩禮上意見不合鬧掰的。

我感覺,彩禮如果靠女方開口要,不管是要五萬,還是要十萬,都不太好。涉及到錢本來就很難開口,更何況後面極有可能還需要兩個人討價還價,很傷感情。

我身邊的朋友,彩禮大都是男方主動說給多少,當然這個肯定也是根據個人的家庭條件和能力來,女方和男方感情好的話,不管是多少都會坦然接受。如果感情真的到了水到渠成的那一步,沒有彩禮也會結婚,相反,如果感情沒那麼好,就是給幾十萬彩禮女方也不一定願意嫁給你。

我姐當初結婚沒要彩禮,她和我姐夫是大學同班同學,當時我姐夫家確實拿不出彩禮錢。但如今結婚十來年了,孩子都大了,感情還是好得讓旁人羨慕。

所以我感覺,彩禮這東西不能等女方主動要,男方應該根據自己的條件和能力主動給,這些錢不僅僅是錢,更是你對女孩的珍愛還有對養育女孩的父母的尊重。而且現在很多女方父母都不會拿這筆錢,相反還會添一點嫁妝一起再給小兩口。

如果兩個人真心相愛,彩禮就是錦上添花。如果兩個人不夠深愛彼此,彩禮也沒辦法雪中送炭。


一生為一人91


我說我自己吧,每個人觀點我不清楚,我認為該要彩禮

首先,我姑娘結婚的時候,我肯定會給一套房子我姑娘(不欠貸款,100平方以上)

然後,即使要彩禮,也不會我手一毛錢,也是給我姑娘和女婿他們自己拿著。結婚了,就沒當外人,我捨得拿房子給新婚夫婦,希望男方家長也拿出誠意祝福新婚夫婦。

最後,我想說,那些覺得要彩禮就是賣姑娘的,比如我到時候要十萬,你覺得十萬是賣姑娘,那麼我給你十萬,你來當上門女婿。

不要開口閉口就是賣姑娘什麼的,你覺得那個價格是賣,那麼我出相同價格買你,不知道那個時候你覺得相同價格是否能“賣”。又或者覺得自己高人一等的話,那麼就不要找尋常老百姓了。

結論,這個社會A男找B女,B男找C女之類的。我作為女方家長,祝福結婚的夫妻,能拿出一套房子,而男方家長一毛錢都捨不得拿出來祝福新婚夫婦,要麼就是窮,要麼就是把結婚的兩個孩子當外人。窮不可怕,可怕的是後者。抱著我窮我有理的態度,還叫囂著對方在賣女兒。試問,出一套房子,和幾萬塊錢都拿不出來的男方,是A男配B女的模式麼?有擔當的男性,即使說出貸款給你,我們一起還,至少他是真心的,何況錢不進女方父母口袋,連形式都不敢走,真心又在哪?

總的來說,彩禮是一種民間行為,只是有些父母佔用這筆金額,才造成了男方反感。如果不是父母佔用這個錢,即使借款給彩禮,結婚後也可以馬上還回去。

最後來個題外話,希望有些鳳凰男的家長從小就培育孩子,千萬不能給女性花一毛錢,他們都是騙人的,不要指望父母給你出錢結婚或者買房子,因為父母沒錢,並且窮的理直氣壯。


魂斷西山


不想給彩禮也行,以後生的小孩也就姓母姓。過年別再逼逼什麼“嫁到我家就是我家人,過年肯定得在婆婆家過”,婆婆也別老到處嘚瑟“母以子貴”,男方一家這種“男人甩了你大姑娘照娶,女人再嫁沒人要”的理念也不該有。兒媳婦生男生女婆家都得一視同仁,必須尊重女人的生育權。在家庭裡,男女得平等,家務活應該共同承擔,什麼“女人就得洗衣做飯,就應該帶孩子”“嫁漢嫁漢,穿衣吃飯”這些老說法都該廢除。尊重女性就業自主權。至於奉養老人,如果雙方有感情,互敬互讓,共同承擔照顧也是應該,不可以有“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這種想法,對女方父母置若罔聞。最後,從國家法律層面上應該效仿發達國家的婚姻法,對始亂終棄的男人應處以經濟上的嚴懲!越富有的男人面對的離婚賠償就要越多!


krfwey


我四川人我老婆江西人,她是獨生子女,岳父岳母要20萬然而我沒那麼多錢,我爸媽也不願意給錢因為在四川一兩萬就可以。我老婆和岳父岳母大吵了一架,然後她和我去拿了結婚證。岳父岳母不要她了,這兩年零八月十五天,我戒菸戒酒沒買一件新衣服。爸媽拿了點錢首付了個車,老婆一覺醒來發現在她家樓下,她哭了。走婆娘回家就當我門還在戀愛我第一來見你爸媽,敲門進屋看得出她爸媽是愛她的都哭了,叔叔阿姨這是二十萬,我可以喊你們爸媽了吧?岳母好哦好哦好哦(可以),劉()去做飯去,這麼多錢瞞著我。又哭又笑傻瓜。我婆娘做的江西菜真的不好吃。多說愛情不能用金錢來衡量,用金錢來衡量你的得看是誰了。這個錢你不給別人給,願意就給不願意就不給。養女兒也不容易,她嫁給你了她真的就只有你了,你爸媽對她再好也是公公婆婆。女兒也不是白白長大的,這年頭養大一個孩子的成本大家都應該知道。


寶貝20712546


應該要,我媽把女兒養大不容易,他是老人,我出嫁後他身上有點錢我也放心。就家我嫁到婆家後,婆婆聚了媳婦大多會賣老,百般挑剔岳母一把屍一把尿辛苦養大到你家就能幹活的兒媳婦,一天沒養過兒媳婦,還理直氣壯的要求兒媳婦這那,而作為丈夫的你也沒有覺的有什麼不對,還對我說你媽養你不容易,要孝順老人。岳母要彩禮,我媽養我也不容易,你給彩禮孝順一下老人有什麼不行(還算計著嫁裝抵得過彩禮不)是你不孝順岳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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