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崇禎年間,孫傳庭的陝西營兵為何成為北方最不缺餉銀的邊鎮


明末崇禎年間,孫傳庭的陝西營兵為何成為北方最不缺餉銀的邊鎮

《明史》有云:“(孫)傳庭死而明亡矣”。明朝崇禎晚期,病入膏肓的大明王朝在各地雖然仍有近百萬軍隊,但能夠拿來撐場面的精銳已經不多,其中吳三桂關寧鐵騎駐紮山海關,肩負抵禦後金大汗皇太極的重任,根本不能調動;湖廣的左良玉部雖然有十餘萬兵力,但擁兵自重,已經不聽調遣。

可憐的崇禎皇帝能夠調動、也有能力到各地充當救火隊員的部隊,僅剩陝西巡撫孫傳庭率領的陝西營兵,也就是“秦軍”了。這支部隊之所以能夠保持高度的積極性和戰鬥力,很大的一個原因就是有著足額的軍餉和賞錢支援。那麼,長期民窮地瘠的陝西是如何供養孫傳庭著10萬大軍的呢?


明末崇禎年間,孫傳庭的陝西營兵為何成為北方最不缺餉銀的邊鎮

陝西營兵的錢不是朝廷撥付的

公元1628年,明朝最後一位大一統的皇帝——17歲的明思宗朱由檢繼位,改年號為崇禎皇帝。這位年輕的皇帝雖然很有中興之志,但卻出了名的吝嗇。當時的陝西境內災情嚴重,百姓多在生死線上掙扎,以至於從天啟六年(1626年)到崇禎九年(1636年),陝西巡撫連換七人。

在朝中官員視陝西巡撫為畏途之時,正請假在家奉養老母的孫傳庭請纓任陝西巡撫。此時的陝西不但有遍地的災民,還有遍地的起義軍,“賊亂關中,有名字者以十數,高迎祥最強,拓養坤黨最眾,所謂闖王、蠍子塊者也”。崇禎九年(公元1636年),孫傳庭赴任陝西前,崇禎親自接見他,但僅僅答應給6萬兩銀子,而以後的錢糧,全部由孫傳庭自己想辦法。


明末崇禎年間,孫傳庭的陝西營兵為何成為北方最不缺餉銀的邊鎮

士兵屯田的土地被大量侵佔

到任後的孫傳庭經過實地考察,發現陝西“遍地皆寇,而問兵無兵,問餉無餉”。因此,在不增加百姓負擔的情況下,孫傳庭只有向陝西衛所屯田徵收稅賦這一條路了。按照朱元璋建立明朝時設立的軍隊制度,“照軍給地,以地養軍,乃祖宗足兵足食良法”。也就是對駐軍士兵分撥土地,就地耕種來養兵。

但承平日久,初制盡廢,本來用於屯田的土地也大多被當地權貴侵佔,導致衛所士兵大多逃亡,而這些搶佔土地的傢伙又往往不繳納稅賦。孫傳庭經過深思熟慮,上任之初就發佈《清屯示》,要求各地清退侵佔的屯田土地,“務照國初原額軍地及額徵糧草,一一查出,地不容失一畝,糧不容遺一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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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屯田獲得大筆錢糧整軍

隨後,孫傳庭開始分步清理屯田,規定應交糧賦數量。首先,他對多佔屯田的權貴畫下紅線,勒令他們交出多佔的電田,若繼續百般阻撓,將一律梟首示眾。其次,孫傳庭命屬官調取明朝初年的檔案,親自掌握明朝初年各地士兵及土地數量,要求各地“溯流窮源,從頭搜查”。最後,查請目前屯田土地位於何處,由誰耕種。不管是軍人、佃戶或權貴、官吏,一律建冊立檔照章納糧。

為此,孫傳庭還制定了明確的標準,所有建冊立檔的屯田,依土地的肥沃程度,分上、中、下三等起課。上地每頃起課18石,中地每頃起課15石,下地每頃起課12石,如不繳納屯課,則可以按每石7錢銀子抵交。最後為防止徵收的錢糧被挪用,孫傳庭下令將收納的錢糧全部送到永豐倉,除用於軍餉外,僅用於各地軍隊修築城牆工事之用。


明末崇禎年間,孫傳庭的陝西營兵為何成為北方最不缺餉銀的邊鎮

經過清理整頓,陝西省“期月之間,所清釐而歸之天子著,計兵得九千餘,餉銀一十四萬”,成為北方最不缺餉的軍鎮。孫傳庭用這些錢招募精壯、整訓軍隊,很快初見成效,一舉擊潰了闖王高迎祥等多股農民起義軍,並開始充當明末各地的“救火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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