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時候,誅九族到底會誅多少人?

繁華萬里


誅九族一詞我們並不陌生,看電視時經常會看到君王說,小心朕滅你九族。那麼,問題來了,誅九族到底會誅多少人?

先看誅九族的釋義:九族就是指自己的親屬,也就是自己的親戚。而九族卻有不同的說法。

  • 第一種說法:是上達高祖,下到玄孫,即玄孫、曾孫、第八世孫子(任孫)、子、自己、父親、祖父、曾祖父、高祖父。

  • 第二種說法:是被統一概括為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父族四包括父親姑姑的後代、父親姐妹的後代、父親女兒的後代、父親的同族類(指父親父母、父親兄弟、父親姐妹、父親兒女);母族三包括母親的父親即外祖父、母親的母親即外祖母、母親的兄弟即舅舅;妻族二包括岳父和岳母。

以上說法是古代之釋,而在社會歷史的不斷推進中,九族的意思也有了很大改變,它的親戚之意逐漸淡出,演變成跟它對應的一切人的泛稱。

父族四就變成了父親自己的一族,父親出嫁的姑姑及其子女、父親出嫁的姐妹及其子女、父親出嫁的女兒及其子女;母族三就是指母親孃家一家子、母親的母親的孃家一家子、還有孃家出嫁的女兒及其子女;妻族三就是包括了岳父的一家,岳母的一家。

九族的現世,是因為在封建社會下與其對應的法制。

封建社會中有很多慘絕人寰的刑罰,一人犯法,連累一族,就是誅九族。這應該是屬於封建社會中最殘酷的刑罰了。所以,歷史中如果被扣上了需要誅九族的罪名,那麼就不是一人做事一人當的衝動了,是需要你同族都付出代價的,所以古往中被誅九族的人也是屈指可數的。

歷史中被誅九族的有明代的胡惟庸、李善長、黃子澄、及被誅了十族的方孝孺,還有戰國的孟賁,三國的曹操等等。

具體的被誅九族是多少人,我們來看個具體的例子。

方孝孺是明朝時期人物,當時在位皇帝是燕王朱棣,事情具體是怎麼樣的?朱棣和方孝孺到底發生了何事,才使得明成祖朱棣不僅要將方孝孺誅了九族,而又加了一族,將其誅了十族?

具體事情是這樣的,方孝孺當時是建文帝朱允炆的支持者,明成祖朱棣是一個睚眥必報的人,他在奪取了侄子建文帝朱允炆的皇位併成功坐上皇帝寶座後,就開始瘋狂報復那些曾經反對,不支持他的人,方孝孺就是其中之一。

方孝孺是當時著名的儒學大師,博學多識、才華橫溢的他就被明成祖看中,把他從獄中拉出來,並要求他寫出即位詔書,就是電視中通常讀的“奉天承運,皇帝詔曰”的那個,不屈服在明成祖威嚴下的他不但沒有草擬詔書,並開始當著所有人的面開始大哭,用這種方式來紀念不知所蹤的先帝建文帝朱允炆。

看到這樣的情況,明成祖也很是感動還安慰了他,但是明成祖也是下了決心執意要他擬詔書,但是方孝孺也不是隨便說幾句就可以糊弄過去的,下了更大決心的他連生死都置之度外了。

看著決絕的方孝孺,明成祖也沒有辦法,也不想失了自己的威嚴,便對方孝孺說:“你這樣做,難道連你的九族也全然不在乎了嗎”,方孝孺回答道:“你就算滅了我的十族也不能讓我臣服於你”。

聽到這話,不論什麼人都會生氣的,更何況是君臨天下的人,於是就下令滅了方孝孺的九族,把他的朋友學生作為他的第十族也被一起殺了,總的算下來有873人。

這就是歷史有名的誅九族,嚴酷而又慘絕人寰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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誅族這種刑罰最早開始於商朝,但在很長一段時期,最多也就是誅三族,即父、兄、子三族。

但是,等到秦國商鞅變法之後,誅族的面積便不斷背擴大,先是五族、後是七族,最後由秦始皇擴大到九族,由此“誅九族”便也成為歷朝歷代的最高刑罰。

一直以來,誅九族有兩種說法,其中最流行的說法是:父族四、母族三和妻族二。

所謂“父族四”,就是指自己一族,再加上已經出嫁的姑母和兒子、出嫁的姐妹及外甥、出嫁的女兒及外孫。所謂“母族三”,是指自己的外祖父全家、外祖母的孃家、姨母及其兒子。至於妻族二,則是指自己的岳父的一家和岳母的孃家。



第二種說法,是“高、曾、祖、考、己身、子、孫、曾、玄”這九族。如果按照這九族來說,那打擊的範圍實在太廣。

舉個列子,這就好比西漢的皇族,從漢高祖劉邦開始,一直到漢宣帝劉病已的兒子,這近150年間的所有皇室子弟及其家人都要被殺,這一代代算下來,恐怕至少有好幾萬人,這實在有點誇張。

更重要的是,除了皇室和那些功勳貴族子弟,對於古代絕大部分人來說,他們的這九族的成員,恐怕早已經很難再分辨清楚,尤其是普通老百姓,他們恐怕連族譜都沒有,甚至是很多功勳子弟,他們這九族也很難一直傳承下來。

所以,如果古代皇帝按照這個標準來誅九族的話,恐怕很難實際操作下去,因為實在很難找到這九族內全部對應的人,即便找到,恐怕所花費的時間和精力也太大,而且打擊面也實在太廣,最後搞不好還會把自己給牽連進去。

從這層意義上說,古代實際操作中的誅九族,應該是第一種說法。至於第二種,更多是用來告訴大傢什麼是九族。換句話說,就是讓大家直到九族傳承下來後,每個族對應該怎麼稱呼。



那麼,按照第一種誅九族的說法來算,將會有多少人被處死呢?我們按照一個家庭有四個兒子和三個女兒來算,如果這個家庭種的長子不幸被誅九族,他的“父族四”這邊算下來大概要被誅殺3242個人。

至於母族三這邊稍微好一些。往上數,會涉及外公外婆。比如,外公的一家,也包括舅舅的一家人,接下來就要在外婆的祖輩上往上數,那就是外婆的孃家。而母親的姐妹的一家也是要包含在內的。

這樣算下來就要牽連三輩人,差不多需要殺57個人。至於妻族,主要是妻子的父親一家以及妻子的母親一家被牽連到三代,大概有42個人。這樣合計算下來,誅九族大概會涉及3341個人。

當然,這個人數已經算是比較大的家族,廣大普通百姓肯定是不會有這樣龐大的家族。事實上,古代醫療條件有限,而且生活條件也不好,人的平均壽命基本上在三十到四十歲之間,所以通常情況下,即便是大戶人家被誅九族,人數恐怕也就在600—800人左右。

對此,我們可以看下明朝方孝孺被誅十族,把他的門生都算在內,史書上記載的被殺人數,總計也就873人。不過,值得一說的是,雖然誅九族在電視劇中經常出現,但在歷史上,被明確記載誅九族的人,只有明朝的景清一人,外加方孝孺的誅十族。反倒是夷三族和誅族,在史書上經常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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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族是一個非常講究血緣關係的民族,“宗族文化”根深蒂固,尤其在古代,一個大家族會聚族而居,每年都會在祠堂裡祭奠他們共同的祖先。遇有喪事,宗親們會按輩分排序,為死者服喪。

一、什麼是五服?

五服就是親人死後,要為之穿喪服的五類親人。就是指古代喪服制度中的五種服色,即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緦麻。喪服是根據生者與死者的遠近親疏關係而穿著的一種服飾。因五服本身就表明生者與死者的親疏遠近關係,同時又表明與死者同有關係的生者與生者之間的遠近親疏關係,所以不僅在執行喪禮時要涉及到,而且在執行宗族、家族事務及執行法律時也必須涉及,所以家譜中一般都載有五服圖。

一服主要是至親,發喪的時候要穿最破爛的喪服。一服一定是與死者有直接生養關係的,譬如死者的父母、兒女等。

二服主要是兄弟姐妹、孫子孫女、親侄子、親伯親叔、親姑姑等,發喪的時候要穿較破的衣服。二服的話,死者的親爺爺是大家的共同祖先。

三服是本家的堂兄弟、堂姐妹、堂姑等人。所謂三服,就是死者的曾祖,也就是其爺爺的父親,是大家共同的祖先。

四服是更遠的,通常大家不是很近,卻又都是死者的爺爺的爺爺(高祖)的直接後代。

五服是宗親關係中最遠的,可以簡單理解為是四服的親戚生養的孩子。

再往外就是出五服了,出了五服不意味著大家沒有共同血緣,而是大家的關係沒有那麼近而已,同輩的只能說是族兄、族弟、族姐姐、族妹妹。

二、什麼是九族?

所謂九族,就是五服的親戚。往上推有四輩,往下推也有四輩,加起來共九輩。

九族中,縱向有高祖父母、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己身、子、孫、曾孫、玄孫;橫向有己身、兄弟、堂兄弟、再堂兄弟、三堂兄弟、姊妹、堂姊妹、再堂姊妹、三堂姊妹。圍繞著縱橫向的九族,形成了九族與五服的家族結構圖。往上數,上輩中有叔伯父母、堂伯父母、再堂伯父母、祖伯父母、堂伯祖父母、曾祖伯父母、姑、堂姑、再堂姑、祖姑、堂祖姑、曾祖姑等。往下數,下輩中有侄(婦)、堂侄(婦)、再堂侄(婦)、侄女、堂侄女、再堂侄女、侄孫婦、堂侄孫姑、侄孫女、堂侄孫女、曾侄孫婦、 曾侄孫女等。

《三字經》對九族的說法是“高曾祖,父而身。身而子,子而孫。自子孫,至玄曾。乃九族,人之倫。”即“高祖、曾祖、祖父、父親、己身、子、孫、曾孫、玄孫”。所謂的“誅九族”,說的就是把高祖以下和玄孫以上的所有親戚全殺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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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誅九族到底會誅多少人,有以下幾種說法。

九族樣圖<strong>


古代早期對九族的說法

誅九族在古代是比較重的一種處罰,往往受這種處罰,子孫後代基本都上沒有了,說的比較重點,就是這族人基本是要滅絕了。古代早期對九族的說法,何為九族?九族乃指以自己為中心,往自己以上的四代家族,再往自己以下的四代家族。這樣看來,基本上包括了全部族人。

那古代早期誅九族的話,會不會把整個族人弄的沒有後人,也會,也不會。如果說壽命長的,有可能往自己以上的家族會有五代,或是結婚早的話,有可能往自己以下的家族會有五代,這樣的話就會有後人存在,如果沒有超過以上四代家族的繁衍,或是沒有超過以下四代家族的繁衍,這種情況的話,那就基本上沒有後人存在。

如果按照這樣算的話,誅九族也是一個不小的人數。

九族第一種說法圖<strong>


古代後期對九族的說法

那麼古代後期對九族是有怎樣的說法,這種說法還是以父親為中心,父親四族,母親三族,妻子兩族。那何為父親四族,指自己的一個家族,嫁出去的姑媽以及兒子一族,嫁出去的姐妹以及外甥一族,嫁出去的女兒以及外孫一族。那何為母親三族,指外公的一個家族,外婆的一個家族,姨媽以及兒子的一個家族。那何為妻子兩族,指老丈人的一個家族,老丈孃的一個家族。

看來這個九族是比較龐大的,誅九族是封建社會的一個處罰,隨著時代的變遷,誅九族已經不復存在了。這個處罰也是比較殘酷的,隨著時代的發展,這種處罰是必然要被淘汰的。

如果按照這個誅九族來算的話,這個誅九族的人數比第一個說法的人數還要多。

九族第二種說法圖

綜上所述:古代誅九族的這個處罰,所誅的人數要根據實際人數才能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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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誅九族"之所以讓人膽寒,主要是其誅連的人太多了,成百上千人因為一個人犯錯而砍頭,那場面,太殘忍了。甚至有些平時可能少有來往的親戚,好事沒沾上光,砍頭時沾上了“血光”,太冤了!但也有和主人非常親近的人僥倖逃脫,太幸運了!

“族刑連坐”這麼惡毒的刑法制定者不是無道的夏桀,也不是殘暴的商紂,竟然是我們稱頌的兩位明君。

兩位明君首先推行“族刑”

“族刑”最早出現夏朝,而且是由我們傳頌的明君夏啟、商湯制定的。《尚書》記載,夏啟和商湯在出徵之前的訓詞中警告將士,如果在戰爭中不聽從命令,就會將犯者連同其子一起處死,這是族刑在歷史上最早的族刑記載。後來這種刑法一直延用,在先秦時期,如果士兵在戰場上不聽指揮或當了逃兵,會將他的近親抓起來,召集族人在宗廟前砍頭,起到威懾作用。當時誅連面還不大,只涉及父母兄弟。

“誅九族”以震懾為主

史書中有記載的首次“誅九族”是隋朝楊玄感造反,隋煬帝大怒,下令誅其九族。史書記載:煬帝“末年嚴刻,生殺任情,不復依例。楊玄感反,誅九族,復行轘裂梟首,磔而射之。”清初學者劉繼莊《廣陽雜記》中:“(誅)九族始於隋煬帝”。說的是“誅九族”,其實並沒有傳說中殺那麼多人,只是殺了楊玄感的兄弟和近親,宣揚“誅九族”主要是起震懾作用。當時留下的很多楊玄感的本姓親戚,隋煬帝楊廣命令他們改姓“梟”,讓他們記住本應該“梟掉的首”暫時留在脖子上,不要再有非分之想了。

至於明代朱棣誅方孝孺“十族”的事,那是特例,方孝孺過於張狂,掃皇帝大佬的興。朱棣喜滋滋地請他草擬即位詔書,方孝孺不寫也罷,還在朝廷之上羞辱明成祖朱棣。朱棣就是個暴君,一氣之下滅了方孝孺九族,後來還不解氣,把他的老師、學生也全殺了。其實這些人不能算作第十族,但後人為了渲染朱棣殘暴,算成了“十族”。這一事件一共誅殺873人,因此事誅連下獄及被流放充軍者還有千人。

還有一個叫景清的也被朱棣誅了“十族”,不過歷史上沒記載,估計是滿人故意用這事黑明朝皇帝。

“誅九族”有人冤,有人僥倖不死

學者公認的”誅九族“是誅殺與犯事都有血緣關係和親情紐帶關係的人,即”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
父族四:指自己一族。出嫁的姑母及其兒子、出嫁的姐妹及外甥、出嫁的女兒及外孫。母族三:是指外祖父一家、外祖母的孃家、姨母及其兒子。妻族二:是指岳父的一家、岳母的孃家。

別看這個名單簡單,在沒有計劃生育的年代,如果真的全部殺掉的話,要殺好幾百人,家丁興旺的人家能達到上千人。

誅殺的名單中,老丈人一家死的冤枉,其實和主犯沒有直接的血緣關係,也許把女兒嫁給他想沾點光,沒想到沾到的是”血光“。還有更冤枉的,就是過繼給主犯或其親戚的人,本來與這家人八杆子打不著,過繼給人家去”頂門“,姓了人家的姓,門沒頂起,頭項掉了!

但有幾個和主犯最親近的人卻能僥倖得脫,就是主犯的小妾、通房丫頭或男寵。他們雖然常常和主人一起同吃同睡同歡娛,但在封建社會他們對於主人不算人,而是主人的財產,沒有名分,主人喜歡時可以寵愛他們,不喜歡了可以隨便送人,死後不能與主人埋在一起。“誅九族”中也沒把他們算進去,僥倖不被誅殺,但他們會被當成財物賣掉,或當勞役,或送給其他官員享用。

光緒皇帝廢除“誅九族”

以“誅九族”為特點的族刑連坐制的在光緒年間才廢除。清光緒年間,西方政治制度開始衝擊中國的傳統制度,光緒皇帝吸取西方一些好的做法,開啟法律變革運動,在修律大臣沈家本、任廷芳的大力倡導下,1905年正式宣佈廢除連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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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九族”脫胎於在秦文公二十年所實行的“夷三族”法,如明末史學界張岱所言:“秦文公始族誅,公孫鞅始連坐”。《史記.秦本紀》載:“文公二十年,(秦國)初有夷三族之罪” ,如秦時李斯就因被趙高誣陷謀反,從而被秦二世下令夷三族,《資治通鑑.秦紀》載:“遂具斯五刑論,腰斬於咸陽市…夷三族”(五刑即指墨、劓、剕、宮、大辟)。



當然,秦國除了實行“夷三族”,還實行夷五族、夷七族等,如荊軻刺殺秦王失敗後,就被夷七族,《獄中上樑王書》載:“然則荊軻湛七族,要離燔妻子,豈足為大王道哉”。只得說,秦國律法的確是很森嚴的,也是很殘酷的,如范曄所言:“秦政酷烈,一人有罪,延及三族”,一人犯法,牽連三族實在是有些過於殘忍。

同時對於秦國實行的“夷三族”到底是哪三族,現在尚未有定論。目前關於“夷三族”的三族一說,現主要流行三種說法:

一、父族、兒族、孫族。《周禮·春官·小宗伯》載:“掌三族之別,以辨親疏”,東漢末經學家鄭玄注曰:“三族,謂父、子、孫”。

二、父族、母族、妻族。《大戴禮記·保傅》載:“三族輔之” ,北周大將軍盧辯注曰:“三族,父族、母族、妻族”。

三、父母、兄弟、妻子。裴駰《史記集解》引張晏曰:“父母、兄弟、妻子也”。



三種說法以第二種說法最為殘酷。當然無論哪一種說法,其所牽扯的人多數都是無辜的,畢竟犯法的只有一個人,可卻是要牽連那些與他有血緣關係的無辜之人,這真得是很殘忍。但無論如何,自秦國實行族誅刑罰後,歷朝歷代凡犯特大重罪,如謀反謀判謀大逆等十惡之罪名者,皇帝就有可能對其實行族誅的極刑,以此來警戒世人不得有反對朝廷之心,藉此來維護自家對於天下的統治。

且自秦國開始實施“夷三族”的刑罰後,歷代不但沿用,且將其誅殺的範圍不斷擴大,從“夷三族”逐步發展到“夷五族、七族、八族、九族”,乃至是“夷十族”(《明實錄》載:“孝孺在建文朝,以侍讀學士直文淵閣。當靖難師入,以草詔不從,致夷十族”)。



“夷九族”到底起源於何時,尚不可知。直知在中國古代歷史上唯一一次明確記載有“誅九族”的是發生在隋末,《隋書.刑法志》載:“及楊玄感反,帝誅之罪及九族”,613年,隋煬帝二次出征高句麗時,楊玄感趁機反叛,屯兵於黎陽,後為大將軍宇文述所敗,隨後隋煬帝下詔誅其九族。因此,從史書寥寥記載來看,夷九族非是正規記載在律書上的律法,它非律令,而只是根據皇帝的意思來執行的一種懲罰的方式,簡單說就是“潛規則”。



總得說,誅滅九族這樣殘酷的刑罰,就是用來威懾天下臣民的,它有點類似於現在的核彈,威懾大於實際,就是用來嚇人的,不是真的拿來用的。如荀子所說:“不教而誅,則刑繁而邪不勝;教而不誅,則奸民不懲”,讓那些心有不軌的人知道刑法之酷烈,從而不敢去做出不利於天下統治的事情,這也不失為一種針對犯罪行為的預防措施。

而對於“夷九族”到底是誅殺哪九族,因史料缺失更是無從知曉。目前對於“夷九族”的九族之說,一共有四種說法:

第一種、父族九。東漢經學家鄭玄曾言:“九族,上至高祖,下至玄孫,凡九族”,九族指的就是高祖、曾祖、祖父、父親、兒子、孫子、仍孫、曾孫、玄孫這九代。

第二種、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 “父族四”即姑之子(姑姑的子女)、姊妹之子(外甥)、女兒之子(外孫)、己之同族(父母、兄弟、姐妹、兒女)。“母族三”即母之父(外祖父)、母之母(外祖母)、從母子(孃舅)。“妻族二”即岳父、岳母。

第三種、父族四、母族三、姥族二。“父族四”即父族上下4代(老太奶爺、太奶爺、奶爺、爸爸),姑母一家、姊妹一家、女兒一家。 “母族三”即母族上下4代(老太姥姥、太姥姥、姥姥、媽媽),姥爺一家、從母一家。“姥族二”即姥族上下4代(老太姥岳母、太姥岳母、姥丈母孃、丈母),岳父一家。

第四種、父五族,母四族。“父五族”即玄孫、曾孫、孫、子、身。“母四族”即母、王母(祖母)、曾王母、高王母。



以上不管是哪種,牽連的人都是十分廣的,若是真的誅殺九族,這人數少則千人,多則萬人,可謂是牽連甚廣。如此,也因誅殺九族牽連的人實在是太多太多,這等殺戮實在是有傷天和,因此歷代君王甚少會用到這個刑罰,畢竟他們也怕死後會下十八層地獄,所以歷史上對實行誅九族的記載甚少,這也就能解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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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多少人的確是說不清楚,因為"覆巢之下豈有完卵"。

古代的誅滅九族是最嚴厲的懲罰,它包括:

1.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自身。看圖:

父母、子孫滿門抄斬,悲哉!(快別說啥子"引刀成一快"了)看圖:

出嫁的姑、表親均難逃一劫。看圖:

九族中,縱向有高祖父母,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己身,子,孫,曾孫,玄孫。

橫向有本人,兄弟,堂兄弟,再堂兄弟,三堂兄弟,姊妺,堂姊妺,再堂姊妹,三堂姊妹。

試以明朝舉例:

在一個"卻話巴山夜雨漲秋池"時,四十歲的李善長投奔了二十六歲的朱元璋,兩人徹夜長談,真有"恨不相逢未生時"之感慨!

三十六年後,洪武二十三年(1390),朱元璋殺李善長,夷(誅)三族。


朱元璋的四娃子更兇,長相、作風、手段均與乃父朱元璋一個品牌,他奪走其侄朱允玟的帝位後,有一個大臣要找他"喝茶說理",武棒棒朱棣豈是中國首席辯手方孝孺的對手,氣得朱棣摔碎了元青花🍵壺,命令方孝孺寫下自己的言詞,方寫下:"燕賊篡位",朱棣氣得半死道:"你不怕我滅你九族嗎"?

方孝孺脖子一梗:"誅我十族又咋個呢"?

方孝孺最終結局是:凌遲,滅十族!

第十族是方的學生們。

此次誅十族,為歷史上僅有,共有八百人喪生,一千人流放。


良人執戟2


“誅九族”就得先弄清楚是哪九族?當然說法有很多,有些認為是自己本家的上下九族,上自高祖、下至玄孫。即玄孫、曾孫、孫、子、身、父、祖父、曾祖父、高祖父。但這種說法有些站不住腳,畢竟這要九世同堂。


大家比較信服的“九族”是: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

1、父族四:指自己一族。出嫁的姑母及其兒子一家、出嫁的姐妹及外甥一家、出嫁的女兒及外孫一家。

2、母族三:是指外祖父一家、外祖母的孃家、姨母及其兒子一家。

3、妻族二:是指岳父的一家、岳母的孃家。


從這裡就可以看出“誅九族”的殘忍,牽扯到不計其數的人。但究竟會誅多少人,我們以具體的實例來看看。

明成祖朱棣在奪取皇位後,命令方孝孺為自己起草繼位的詔書,可是這個方孝孺死活不肯,還大罵朱棣“燕賊篡位”。朱棣就問方孝孺難道不怕被誅九族嗎?方孝孺挺直胸膛說道“你誅我十族又何妨?”我被方孝孺的勇敢感動了,但我不想有他這種親戚。為了給方孝孺湊齊十族,朱棣就將他的學生加了進去。方孝孺成了歷史上第一個享受滅十族待遇的人,做你的親戚和學生好難啊!最後一共誅殺873人,而方孝孺的學生大概不會超過100人。所以“九族”應該是800人左右,但由於家族的大小,人數也是有很大的波動的。


雁城流浪僧


公元1403年,明成祖朱棣從他的侄子建文帝朱允炆手中,成功地奪取了皇位,如願當上了皇帝,史稱“靖難之役”。

朱棣稱帝后,原建文帝的臣子們選擇不一,有的自殺殉節、有的投靠新主、還有的歸隱山林……,這其中不得不提到一個人——方孝孺。

方孝孺是建文帝近臣,深得建文帝倚重。朱棣稱帝后也非常看重他,讓他寫即位詔書,卻遭到方孝孺破口大罵其亂臣賊子。朱棣大怒,問方孝孺說:難道不怕我誅你九族?方孝孺回答說:就是十族又能怎樣?

由於朱棣下令處死方孝孺親友門生共計873人,共包括:父四族(自己一族、出嫁的姑母一族、出嫁的姐妹一族、出嫁的女兒一族)、母三族(外祖父一族、外祖母一族、姨媽一族)、妻二族(岳父一族、岳母一族),第十族是門生。

方孝孺被誅十族,成為中國歷史上唯一被誅十族之人。

現在看來,在“家天下”的歷史時期,為誰當皇帝而被誅十族真不值得。因為這僅僅就是別人家的戶口本上誰是戶主的事。






愜意逍遙遊


古代誅九族的時候,會誅殺多少人?下面來說說。

九族的概念

九族的概念在下在一個類似的問題中回答過,這裡再簡要的說說。所謂九族通常指的是本族宗親,《禮記·喪服小記》曰:“親親以三為五,以五為九,上殺、下殺、旁殺,而親畢矣”就描述了九族的範圍,如果把這句話用圖表的形式表示出來的話,是一個菱形的形狀。菱形的中間是自己,“三”就是從自己出發,上面是自己的父母,下面是自己的子女;然後再上下各推一代(總共兩代),即祖父母和孫子女,這就是“五”;再上下各推二代(總共四代),到高祖父母以及玄孫為止,這就是“九”,也就是“上殺”和“下殺”,這個“殺”是止的意思,以上就是縱向的軸。

講完了縱向的軸,再來講橫軸,即“旁殺”。所謂的旁殺也就是旁系親屬的範圍,也是從已自己為中心到“三”,即右至兄弟,左至姊妹;然後按照上文的推演方式,推到“五”,即從父兄弟(堂兄弟),從父姊妹(堂姊妹),“從”音縱,是堂房親屬的意思;再往左右推至三從兄弟(族兄弟)和三從姊妹(族姊妹),也是共九代,這就是橫軸。

古人制定這些本來是服喪用的,所謂五服制度就是根據親疏關係制定的五種服飾制度,古代以“上殺”和“下殺”為縱軸,以“旁殺”為橫軸制定了一個菱形的圖來表示以自己為中心的親屬要服的五服圖表。然而古人又把這個和法律相結合,就有了所謂的“誅九族”。

要誅多少人?

那麼古人要誅九族的時候要誅殺多少人呢?

理想的計算方式

就根據這個菱形的圖表來算算。如果菱形圖表上每個都只算一個人的話,且都在世的話,那麼就是41個人,然後“上殺”算夫妻雙方的話,那麼就是45個,在加上自己的妻子就是46個。當然自己的子女、兄弟姊妹、從兄弟姊妹等不止一個,所以就會在這個基礎上再增加人數,達到幾百甚至上千的規模。以上這個也只是理想的狀況。

實際的計算方式

實際的情況五服圖上的親屬不可能都存活於世,特別是那種關係越疏的親屬,要麼就是已經離世,要麼就是沒有出生。而在誅九族的時候,很多朝代已經出嫁的女子是不受此牽連的,這樣“誅九族”的時候“旁殺”姊妹這一支就不會誅這麼多人。如果統治者仁慈的話,也就誅殺“上殺”、“下殺”中已經成年的男性成員(年歲很長的可能會不誅殺),那麼人數並不多。如果統治者弒殺的話,那麼誅殺的就遠遠不止這點人了,像是當年朱棣誅方孝孺的“十族”就殺了蠻多。如果朝代的律法“仁慈”的話,那麼也不會牽連多少親屬,《唐律》算是牽連親屬最少的律法了,就算是謀反也只株連本宗直系親屬和期親。所以實際誅殺多少人,會根據各朝的律法不同,統治者的憤怒程度不同,以及實際的親屬人數不同等方面來確定。少則幾人,多則幾百上千人。




總的來說,而古人誅九族會誅殺多少人,得看具體情況。比如朱棣當時誅十族如果算的是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的,那麼異姓都會牽連,又是大族的話,那麼幾百人的規模是有的。若是統治者誅九族的時候只誅高祖至玄孫的話,那麼誅殺的人數就不多,甚至可能只有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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