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時候,得罪了皇帝要滅“九族”,這個“九族”都有哪些,各位大神指點下?

Mr先生969


古時候一般都是三代同堂,這就算三族,父親這邊,母親那邊加起來算六,連同妻子那邊也算三代,剛好就是九族,其實也就是所謂的要人斷子絕孫,徹底抹除其存在的圈子,包括認識和熟悉主犯的親戚家人。

還是那個要令此人斷子絕孫的思路。

畢竟這九族是最能幫扶其遺孤的可能,只要全滅了,不管怎麼隱匿都藏不住,最簡單粗暴快且有效的方法。

其實除了這所謂的九族外,有時候株連的範圍還會擴展到朋友圈,也就是所謂老師、友人,凡是認識主犯的人都會被牽連,甚至連鄰居都自身難保,一塊被押解上法場。

一家之言,僅供交流。


鴻哥iouyh福小鋪


誅滅九族,這是個非常殘忍的刑法。簡單的說,就是全家殺光,不留血脈。

阿呆認為,九族,九字在古漢語中泛指最多最大,九州、九鼎都是這個意思。九族,原本泛指所有家人。而在後來,逐漸被具體化了,但是又沒有明確規定範圍,各個時代的範圍也是有變化的。

總而言之,禍及家人,遭來滅門之災,都是相當恐怖的事情。這估計是最殘酷的刑法了。

有一種認定,分別指父親、母親以及妻子這三者所在的族群。

另一種則認定,這三族就指的是父母、妻子還有兄弟。

歷史上記載的,第一個被滅九族的,是荊軻。大家都知道,刺殺秦王失敗,這個後果是相當嚴重的。被滅九族,也確實起到了相當大的震懾作用。

歷史上還有一個被滅“十族”的,就是方孝孺了。《明史》中的記載是:“丁丑,殺齊泰、黃子澄、方孝孺,並夷其族”。方孝孺被明成祖朱棣威脅:滅你九族。方孝孺回一句“誅我十族又如何”。方孝孺果真被滅了九族,還加上了一族:學生、門生。

史料《立齋閒錄》記載是:“今校南京錦衣衛鎮撫司監簿除前編缺壞外所存簿籍載正學宗族抄扎人口有八百四十七人族叔文度文恭海敏族侄諒經良族弟希定希崇希用希善族侄孫起宗起成起莊小荀居安淵勝族孫崇儉等”。

方孝孺一案,被誅殺了八百四十七人。這是多恐怖的事情啊。方孝孺本人也是被凌遲而死,千刀萬剮的。相當殘忍和血腥啊。

那麼,九族到底指那些人呢?

古代九族應包括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這裡的族人指直系親屬和配偶。

父族四,指自己一族。出嫁的姑母及其兒子、出嫁的姐妹及外甥、出嫁的女兒及外孫。

母族三,是指外祖父一家、外祖母的孃家、姨母及其兒子。

妻族二,是指岳父的一家、岳母的孃家。

看看,恐怖吧。由此可以看出:婚姻有風險,嫁人需謹慎。

放到現在看,很多臉面都沒見過,甚至名字都不知道的,一輩子沒來往過的親戚,都要受到株連。按照這個範圍,就是小家小戶的,也要被牽連上百人。更別說方孝孺那樣的名門氏族,大門大戶,一次被誅殺近千人,也是可想而知啊。

阿呆愚見,歡迎商榷。


阿呆夢話


古時候,得罪了皇帝要滅“九族”,這個“九族”都有哪些,各位大神指點下?

大家在看電視的時候,一定是聽到過這個詞語的,株連九族。可這九族指的是哪些親人呢?對於九族的說法一直都不太統一,總的是分為下面這三種。



第1種,九族包括了父母妻各三族。先說父三族,包括了父母,兄弟姐妹和自己,下面的兒女。母三族包括了外祖父母一家人,母親的姐妹,母親姐妹生下的兒子們。妻三族,岳父岳母,妻子的姐妹,妻子姐妹的兒子們。



第2種,從上到下數九族。也就是包括了高祖父,曾祖父,祖父,父親,自己,兒子,孫子,曾孫,玄孫。但所謂的九族是第2種的可能性比較小,因為很少有家庭,高祖父在世的時候,還有玄孫的存在,這種情況基本是沒有可能有的,所以九族指的是第2種的可能性是最小的。


第3種,包括的是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先來說父族四,父母自己以及妻子這一族,早已經出嫁的姑母及表兄弟,早已出嫁的姐妹及自己外甥,已經出嫁的女兒以及生下的外孫。母族三,指的是外祖父這一家人,以及外祖母和她的孃家人,再加上姨母和她的兒子們。妻族二,指的就是岳父他們一家人以及岳母的孃家人。

總的來說,九族指第3種的可能性是最大的,對於這一說法,認同人數也是最多的。實際上在古時候,滅九族與抄家這兩種都基本上是同時使用。這樣做當然就是為了斬草又除根,一般會將犯罪的人以及他親近的人都一同滅了,這樣才不容易埋下隱患,從這一方面分析,第3種可能性也是最靠譜的。


漠外孤舟


所謂“滅九族”,是民間一般說法。真實情形是:滅三族。古代律法有“夷三族”刑名。

翻看歷史書的人,會經常看到這個詞:夷三族。

夷,是剷平,夷為平地。夷三族,就是要消滅這個犯人的三族。

秦漢時代,就制訂“夷三族”這項刑名,最殘酷的法律。

但史學上各有見解,有說是父母、兄弟、妻子,這三族;有說是父親、母親、妻子這三族。

在古代,犯特殊重罪,特別是謀反大罪,就會被判處:夷三族。

別小看這三個字,株連大大的!談之色變!

看宋朝、明朝一些具體案子,夷三族,都是按:父、母、妻三族被殺害的多。

父親這一族,就是本家一族,上至祖父,下至孫子、重孫子,橫伸至兄弟姐妹以及他們的兒女,甚至孫子;還有母親一族,包括外祖父母、舅舅、表兄弟姐妹以及他們的兒女;還有妻子一族,包括妻子的祖父母、父母、兄弟姐妹以及他們的兒女等等。真是一人謀反,雞犬不留,這三族人全被殺死!

三國演義中,益州張松勾結劉備,引誘劉備入川奪取地盤,被他哥發現了,舉報。(張松哥哥怕被連累,所以舉報)

劉璋憤怒,罵張松背主求榮,下令將他全家處死。因為他哥舉報有功,所以避免了夷三族!

國丈董承(其女為漢獻帝妃嬪),因為“衣帶詔”,謀殺曹操,事情敗露,被曹操捉拿,按謀逆大罪,夷其三族。漢獻帝是國君,不株連,董貴人被處死。

最搞笑的人是商鞅和李斯,這兩人都是秦國大大的功臣,都是法家學說踐行者。秦國的刑法就是經過商鞅變法之後修訂的。後來,商鞅、李斯都成了秦國刑法的犧牲品,兩人都被判處:夷三族。

古代的嚴刑峻法,害死多少人啊!連制訂和執行刑法的商鞅和李斯,都不能倖免。

李斯聰明一世,被趙高陷害,胡亥要聽趙高的擺佈,就將李斯滅族了!

李斯在刑場上,臨行刑時,他對兒子說:唉,如今想回到上蔡牽著黃狗溜達,都不能了。

夷三族這項刑名,是極刑,統治者目的是通過威嚇和懲戒,收到震懾效果。

此乃“親屬一體”之觀念在刑事法上具體之表現。

《史記-秦本紀》說:“文公二十年,初有夷三族之罪”。

《後漢書·楊終傳》記載:“秦政酷烈,一人有罪,延及三族”。

可見夷三族這項刑名,首創於秦代。

劉邦建立漢朝後,命丞相蕭何制訂律法,保留了夷三族這項刑名。

漢朝初期,彭越、韓信等漢朝名將因為功勞太大,功高震主,最終就也受夷三族之刑。

所謂三族,其範圍,因時代不同,說法不一。

《儀禮-士婚禮》注說:“三族限於同宗之久昆弟、己見弟及子昆弟”。

《史記-秦本紀》張晏註釋:“父、兄弟及妻子”。

《史記-秦本紀》如淳註釋:”父族、母族及妻族“。

《漢書-刑法志》規定的夷三族刑名,就是根據張晏註釋:”孝文元年,詔丞相、大尉、御史,今犯法者己論,而使無罪之父母、妻子,同產坐之及收,朕甚勿取。至於當三族之人,依刑法志,先黥、劓、斬左右趾、答殺之;其後,嫋其首,菹其骨肉於市。其誹謗、詈詛之人,又先斷其舌,故謂之具五刑。“

後世執行此項刑名,多以父族、母族、妻族這三族範圍多見。

《史記·秦本紀》記載:”法初有三族之罪。“

裴駰集解引張晏釋義曰:”父母、兄弟、妻子也。“

如果按:父母、兄弟、妻子這個說法,那是“四族”了,株連更大些。

《大戴禮記》記載:“三族,父族,母族,妻族也。”

歷代史家批評秦王朝:殺人如麻,法家當政,殘刑酷法。

其實,早在秦始皇之前,秦國便有了“族誅”的刑法,商鞅被滅族就是例證。

但是正式制訂“夷三族”、“鑊烹之刑”、“抽筋”等等刑名,是秦始皇開始。

戰國時期,法家代表人商鞅被秦惠文王判處:“車裂並滅其族。”

這裡說的“滅其族”,應該是指“沒出五服的族人”全部被處死。不僅僅是商鞅全家被處死,他的爺爺上兩代祖宗以下的所有同宗兄弟都被處死。

因為遠古時代,本家族利益關係較為看重。一說滅族,整個家族就土崩瓦解,被殺光了!晉國發生趙盾被滅族慘案就是一例,屠岸賈是要殺光殺淨趙盾一族人,偏偏老天不幫忙,走掉一個趙氏孤兒!最後反過來把屠岸賈滅族了!

遠古時代,被判處夷三族:劊子手在犯人臉上用墨汁刺字,割去鼻子,砍去左右臂,用鞭子抽死,再割下頭顱,然後把屍體(已經骨肉模糊)扔在街上。就是“棄市”了。

(古代皇帝和行刑人員從不考慮環境衛生和視覺文明)

從夷三族這項刑名來看,明代方孝孺被滅十族的傳說,是假的。因為沒有“滅九族”這項刑名,歷代只有“夷三族”刑名,何來“滅十族”?明史記載:方孝孺被殺,夷其族。(看清楚了,是夷其族,就是他本家一族,不是夷三族)

大城公

在報刊發表文章原用筆名:東山尹,莊滿,鳴白,營種。

1996~2005年在全國暢銷雜誌包括

廣東省《共鳴》《家庭》《深圳青年》《佛山文藝》《江門文藝》《惠州文學》《同舟共進》《炎黃春秋》《家家樂》《金橋》

河北省《文史精華》

河南省《名人傳記》《人生與伴侶》《時代青年》

湖北省《幸福》《治安縱橫》《知音》《警笛》《今古傳奇》

湖南省《康樂園》

廣西《西江月》《靈水》

海南省《青年時代》

四川省《龍門陣》《分憂》《成都商報》

雲南省《女性大世界》

陝西省《家庭之友》

內蒙古《這一代》

上海《青年一代》《文匯報》

安徽省《戀愛婚姻家庭》

北京《婚姻家庭》

吉林省《演講與口才》《做人與處世》

黑龍江省《家庭生活指南》,等等雜誌報紙發表各類文章160多篇;

創作

123萬字長篇歷史武俠小說《誰主天下》

60萬字長篇歷史武俠小說《還我河山》

39萬字名人傳記《北洋軍閥列傳》

武俠小說在《江門文藝》連載;

撰寫《科學發展觀》理論文章17篇;

創作歷史題材電視連續劇本一部;

深入研究中醫藥和腫瘤學科20年





大城公


我認為滅九族是古代刑法之中最慘無人道的,並不是因為其死亡過程有多麼的悽慘,而是因為滅九族會使很多人無緣無故的冤死。想一想,一個人平時好好過日子,突然有一條一個甚至不知名的親戚犯罪了,株連九族,殃及到自己,是不是很怨,至少在現在人的角度很難理解。而經常都有滅九族的說法,哪麼滅九族究竟指的是那九族呢?一般有兩種說法。

上五下五

一種說法,從自己起,向上數五代,向下數五代,是為九族,上五下五是都包括自己的,要不就是十一族了。也就是上至高祖,下至玄孫,既高祖、曾祖、祖父、父親、自己、兒子、孫子、曾孫、玄孫。

我認為滅九族並不是指的這九族,四代同堂都已經是人丁興旺,十分難得,又怎能九代共存呢!所以這只是一種九族的說法,而並不是指滅九族就是這九族。

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

這是另一種說法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父族四指的是自己本性一族,爺爺奶奶、父親及其兄弟姐妹、自己的兄弟姐妹、還有這些兄弟姐妹的兒女;母三族是指自己母親一族,也就是母親的兄弟姐妹們與他們的子女;妻二族是指自己的妻子那一族,妻子的兄弟姐妹父母兒女。

綜上,這九族還是比較廣的,七大姑八大姨,還有其子女加在一起人也不在少數。而在古代滅九族動則數百口人口。所以我認為古代滅九族,指的就是這九族。

案例

滅九族雖然聽起來玄乎,又常聽說,但是整個歷史上也很少發生,畢竟實在太殘忍,以及牽連較多,而實際上比較常見的是滅三族。雖然滅九族很少發生,但是在整個歷史長河裡,累計起來還是有些案例的。

李斯,韓信,灌夫,主父偃,李陵家人,衛青家人,霍光家人,王莽,竇憲,鄧鷺,梁翼,徐敬業,來俊臣,胡惟庸,李善長,方孝孺,黃子澄,齊泰,連子寧,卓敬。

以上這些都是比較有名的,其中明朝的方孝孺更是被史無前例的滅了十族,實在是慘無人道。



滅九族常使人,人心惶惶,畢竟誰都不願平白無故的無辜冤死,替他人頂罪。滅九族也是一個最具有威懾的刑法,中國人以家為單位,而其最親的人除了自己就是自己的家人,中國人講究為後世謀福音,而一但被滅了九族,相當於被殺絕了,在沒有翻身的可能,所以所有人都害怕這個刑法,其就像原子彈一樣,具有很強的威懾力,讓人不敢犯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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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時刻錄


在封建社會早期,滅九族並不常見,通常的說法是,“族滅”或“夷三族”。比如李斯便被“夷三族”。

所謂三族,是指父族、母族、子族。不過,也有另外一種說法,是指父族、兄族、子族。

大概,這兩種說法同時存在,如何滅三族,全憑統治者的個人喜好。或者說,當犯人沒有兄族,或統治者不願誅殺其兄族時,便誅父、母、子三族。反之亦然。

當然,對於特別重大的“犯罪”事件,當統治者認為誅三族還不足以斬草除根,或者洩憤時,便會更加廣泛地株連無辜,甚至達到誅九族的地步,於是株連九族也成為一種正式的法令。

但所謂九族,也有多種說法:

說法一: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

1、父族四:指自己一族。出嫁的姑母及其兒子、出嫁的姐妹及外甥、出嫁的女兒及外孫。
2、母族三:是指外祖父一家、外祖母的孃家、姨母及其兒子。

3、妻族二:是指岳父的一家、岳母的孃家。

說法二:從己身往上數:父、祖、曾祖、高祖;再自己身往下數:子、孫、曾孫、玄孫,總共九族(《幼學瓊林》卷二《祖孫父子》:“何謂九族?高、曾、祖、考、己身、子、孫、曾、玄)。

除了九族外,歷史上還有一種特定的族滅——誅十族。歷史上第一個,也是唯一一個被誅十族的人是方孝孺。他因反對朱棣篡位,且怒氣衝衝地拒絕給朱棣代擬詔書,被氣急敗壞的朱棣判處“誅十族”,也就是在九族之外,再加上方孝孺的學生。

族滅是一種濫殺無辜的酷刑,它幾乎伴隨中國封建社會始終,直到1905年清末新政,在修律大臣沈家本、伍廷芳等人的努力下,徹底廢除株連連坐之刑,族滅自然也因此被廢除。


趙營平


九族現在泛指與之有關係的一切人的統稱。古代,九族有兩種說法——

  1. 孔安國、馬融和鄭玄認為認為九族僅限於父宗,包括上自高祖下至玄孫的九代直系親屬——高祖、曾祖、祖父、父親、己身、子、孫、曾孫、玄孫。
  2. 許慎等認為九族包括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父族四——姑之子(姑姑的子女)、姊妹之子(外甥)、女兒之子(外孫)、己之同族(父母、兄弟、姐妹、兒女)。 母族三包括 母之父(外祖父)、母之母(外祖母)、從母子(孃舅)。妻之族包括岳父岳母。

兩者比較還是有區別的,不過在怎麼有區別都是自己的親人。


古代之所以有九族的說法,多和古代的刑法有關。株連九族是我們常聽到的最殘忍的刑法,這一般都是對罪大惡極之人,每次殺人都是成百上千的殺,現場肯定很震撼,百姓看了絕對後怕不已,看見犯法的成本如此之大,一個個都會遵紀守法的,這也是封建統治者利用血緣姻親關係實現對本階級及整個社會最大限度控制的需要。

誅九族也就是為了斬草除根,維持封建統治。誅九族往往會先抄家,這是“”一對兄弟”。


然而,這還不是最慘的,還有更慘的,明成祖朱棣靖難之役後誅殺了方孝孺十族,第十族為他的門生。他本可以不用死的,更不會害死這麼多無辜的人,連他的學生都被他害死了,他只要給朱棣服個軟,一切都好說。但是他就是要和朱棣硬扛,他也不看看他有何實力,不就是一張嘴,所謂的骨氣而不管身後人的死活,這是極其不負責任的行為!


歷史如歌


誅滅"九族"是古代封建社會統冶階級制定的刑法中最殘無人道的一種刑罰名稱。所謂"九族"的具體指向,,由於這方面比較確定的歷史資料不多,歷來眾說紛紜,莫衷一是。但普遍認為下述兩種說法比較靠譜:

笫一種說法認為,是從本人算起向上五代,向下五代,這九代人為九族。具體直系血親為:高祖、曾祖、祖父、父親、本人、兒子、孫子、曾孫、玄孫共九代人。在《幼學瓊林卷二.祖孫父子類》記載有″何為九族?高、曾、祖、考、已、子、孫、曾、玄。"這種一代一族的說法是我國自古以來計算族系最普遍認可實用的。

第二種說法認為,九族是指父族四,母祖三,妻祖二。父族包括自已一族,具體是出嫁的姑母及其兒子、出嫁的姐妹及外甥、出嫁的女兒及外孫;母族三是指外祖父一家;外祖母孃家、姨媽及兒子;妻族二為岳父一家、岳母的孃家。這種說法只有在史書中有記載,在現實生活中沒有這種說法,而實際上它也不是計算族系的正確方法。

古代封建帝王為什麼制定這麼滅絕人寰的刑法呢?而且"抄家"和"滅族"都要一併實施,其目的就是斬草除根,斷絕刑犯的血脈,以防後人復仇。這是統治者對自己地位的極不自信的一種表現。不管他們制定多麼殘酷的刑罰來鞏固其黑暗的統治,也阻擋不了人民起義浪潮的衝擊,最終也挽救不了自已覆滅的下埸。


渤海綠洲


古時侯,一個人犯了大罪會被滿門抄斬,還要誅滅九族。誅九族是封建社會實行的殘酷的株連法。一個人犯法,尤其是大罪,那麼和自己有關的親屬都會遭罪。誅九族就是把本家的九族所有人,本家的親戚七族,或者九族的所有人,以及三姻親的五族或者是三族的所有人都處死,然後是把所有九族以內的血親及其配偶處死。細思極恐,犯罪成本太高,代價實在是太大了。那麼,所謂的九族是哪九族呢?有兩種說法,比較靠譜的說法是: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父族四指自己一族,出家的姑母及其兒子一家,出嫁的姐妹及外甥一家,出嫁的女兒及外孫一家。母族三指外祖父一家,外祖母的孃家,姨母及其兒子一家。妻族二措岳父的一家,岳母的孃家。

還有一種說法是,指上自高祖,下至玄孫,即高祖父,曾祖父,祖父,父,己,子,孫,曾孫,玄孫。



冷暖自知274497472


滅九族是最殘忍的刑法,其實沒有九族,只有三族,就是父輩的兄弟姐妹及這些人的子女,母親家的舅姨及其子女,妻家的所有親人,這三族的人員的總和數不勝數,無計其數。再加上自身的兄弟姐妹的親屬,要殺這麼多人,真是駭人聽聞。三族指父母、兄弟、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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