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12月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

为防范市场风险,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我所对违反交易所规则的行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2019年12月情况如下:

处理异常交易行为12起,涉及11名客户。其中,自成交超限3起,日内撤单次数超限9起。对10名客户采取了11次限制开仓的措施,对1家会员采取了1次电话提示的措施。

处理违反交易限额行为3起。对涉及的3个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8名客户采取了3次限制开仓的措施。

处理套期保值持仓、套利持仓超过其相应资产配比要求的行为2起。对涉及的2名客户采取了限期调整、要求报告情况等措施。

特此公告。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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