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鐵路退票費在24小時之內收取20%的的手續費,合理嗎?

皖魯院子


退票手續費該收。

別的不說,如果沒有手續費,就會有很多人,可以說是過半數的人們隨意買票,多佔票。不一定走,但為了自己方便就買了,反正是走不了到時候可以退。因此沒有任何顧及,更不要說考慮別人了,所以有了退票手續費,這些習慣就會因手續費的收取受到約束。沒有哪個人傻乎乎的不在乎20%。

所以上述就是20%手續費收取的作用之一。我們每天出行人數太大了,非如此而不能有效分配車票.……


布草一介


不合理,應該一比一賠付個退票者,他們買票也不容易,有的還是提前一個月就買票了,票款白白讓鐵路用了一個月,到臨開車了,才把票款退給買票的,這個得佔多大的便宜啊。所以一定要給退票者賠錢。


鐵道慈航


我作為消費者,我個人覺得這也是合理的。大家想一想,在24小時之內退票,留給這張票賣出的時間不足24小時,這對於鐵路部門來說是不公平的,所以他抽取票價的20%作為手續費也是作為一種補償,我覺得是合理的。

另外,我們也可以換一個角度來考慮這個問題,假如一些人特意搞破壞,提前買了大量的票據,而在開車前的幾分鐘把票都退回,這不僅會導致大量的旅客買不到票,同時鐵路部門應退回的票不能及時賣出,而導致資源浪費,所以適當的收取手續費也是為了制止這種現象的發生。即便是個別人不是特意搞破壞,如果不收取手續費,他們在購票時就會肆無忌憚,隨意多買票,用不了的話到時候再退回,這同樣也會導致上述的結果。

綜合來講,我覺得適當的收取手續費是有必要限的,不知道我的觀點大家是否認同,歡迎評論。


驕然


太合理了。你提前買了車票,因為突然有其他事情不能走了,那麼這張票有可能就再賣不出去了。而且24小時之內,你要是提早退這票可以順利售出所以有可能不收或者少收手續費。可以跟飛機票比較下,你臨時退票只退你機場建設費和燃油附加費以及保險的,票款是不能退的。你臨時決定退火車收你才20%的退票費,已經很優惠了,否則我一個身份證想多買幾個車次的票到時再退會影響到其他乘客購票的。


嶺南麥克


非常合理。買了車票後就是與鐵路建立了合同。你單方面毀約,就應該繳納違約金


四川紫雲


鐵路部門採取的開車前24小時以內,退票收取20%的手續費也是不得不為之,現在各地的黃牛黨太猖狂了,採取不法手段大量屯積火車票,讓正常出行和有急事出行的人們在網上和火車站窗口買不到火車票,黃牛黨卻高價出售火車票從中漁利,為了沉重打擊票販子,鐵路票務系統在開車前24小時收取20%的手續費,讓票販子不敢在手中大量屯票,票存在手上大量積壓,就會受到慘痛的經濟損失,對於以前任何時間退票手續費都是5%,對票販子影響不大,現在加收手續費後,黃牛黨就少多了,


楊建曦


不合理,應該實行退票責任制,乘客沒走,責任在鐵路則無條件退票,責任在乘客則無條件不退票。


西洋參5


關於退票手續費的問題,合不合理要看你站在什麼角度來評判,站在個人經濟利益和承受力的角度就會有人認為不合理,而也有人認為合理。首先我們來看它合不合法,依據《鐵路法》第三條國家鐵路運輸企業行使法律、行政法規授予的行政管理職能。所以鐵路制定的每一項管理規程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管理規程,所以退票費費率肯定是合法的。再從市場經濟角度去評判它,這個費率明顯低於航空、長途汽車運輸企業,畢竟鐵路的宗旨是‘人民鐵路為人民’。


東方萬精油


鐵路借防止黃牛倒票的名義設置了不少規定,在原來沒有實名制,沒有網絡購票時是合理的,隨著實名制和網絡購票的實行後,許多規定變得不合理了。退票要收退票費,而且離出發日越近收退票費越多。籤票只能簽出發日當天之前的,往後只能將票退掉重新買,退票費不能少。預售票可以提前兩個月,鐵路無息佔用乘客資金兩個月,卻沒有折扣,航空提前購票可是打折的。網絡購票時,你提交有座票,如有座票已賣完網站會強制給你一張無座票,你不要就需要取消訂單,而且規定一天只能取消三次。現在又實行不配套的電子車票,鐵路方便了,乘客卻麻煩了。


三語兩語


鐵路在二十四小時之內的退票費為百分之二十是完全不合理的要求是霸王條款老百姓是敢怒不敢言但又是無可奈何,無處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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