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黑客們將比特幣視為“信仰”,比特幣與其他貨幣有何不同?

在互聯網淪為基礎設施的情況底下,區塊鏈技術被稱為下一個時代的新風口,國內BAT、國外的Facebook、IBM等巨頭企業也紛紛以不同的形式進入區塊鏈。

近年來數字貨幣暴漲暴跌的噱頭,讓區塊鏈項目滿山遍野,數字貨幣噱頭對初生的區塊鏈行業而言有利有弊,利的一面是讓區塊鏈顯得十分有活力,有助於行業快速成長;弊的一面則是絕大部分區塊鏈公司走進了一心只想發幣ICO“割韭菜”的怪圈。利慾薰心,就連Facebook這等世界級別企業也走上發幣的道路,在今年6月推出Libra(天秤幣)項目。

眾所周知目前頗具影響力的幣種有:Facebook的天秤幣(Libra)、國家央行的法定數字貨幣、以及被稱為區塊鏈2.0的以太坊(ETH);但無論數字貨幣的幣種再怎麼增加,也無人能夠撼動比特幣(BTC)的地位,比特幣仍佔全球數字貨幣60%以上市值。


十年前黑客們將比特幣視為“信仰”,比特幣與其他貨幣有何不同?


比特幣與其他貨幣最大的區別

2008年全球第四大投資銀行雷曼兄弟倒閉,美國次貸金融危機的爆發,美國政府採用瘋狂加印鈔票的方式避免連鎖反應,人們的資產受到了侵犯。

同年,中本聰在密碼朋克論壇上發佈了數字貨幣的創世論文《比特幣:一種點對點電子現金系統》,比特幣的理念就是完全去中心化,不可篡改、不可逆轉,超越主權擺脫第三機構的控制;讓貨幣不再是基於對第三方的信任,而是基於密碼學的原理,不存在超發、濫發,保障人們財產權益不受侵犯。

比特幣的背後不受任何一家權威機構或人員掌控,由所有參與者共同維護完善,實現社會成員與成員之間貨幣的直接互聯,這一直以來都是人類的理想之一;比特幣的理念出現,逐漸越來越多人把它當作一種信仰。


十年前黑客們將比特幣視為“信仰”,比特幣與其他貨幣有何不同?


在比特幣在剛剛出現的時候,每枚價格不足一美分,市場上也不流通,可謂是毫無價值,但就是有“信徒”願意為了這個理念的實現而在背後付出,也就現在所謂的“共識”:

  • 芬蘭人馬迪,在比特幣一文不值之初,在背後默默為比特幣建立網站、論壇、填充內容,向世人推廣比特幣;利用閒時自學代碼,不斷重寫完善比特幣的代碼;2010年馬迪在論壇上促成了第一筆比特幣的交易,幫助用戶以5.02美元兌換了5050枚BTC。
  • 匈牙利人拉絲勒-豪涅茨,身為程序員的他自發為BTC運行程序編寫IOS客戶端,並且發明了用GPU(顯卡)來挖礦獲得BTC;為了證實BTC能夠流通,2010他在論壇上懸賞10000個BTC讓人購買兩個披薩,他身邊的人為他感到不值。
  • 德國人阿特福茲,他是最早一批的BTC持有者,早期他發現了BTC存在著致命漏洞,可以通過漏洞使用別人錢包裡的BTC;但阿特福茲並沒有藉此機會發橫財,而是選擇拉上一群志同道合的技術人員,共同修復了BTC的漏洞,全部參與修復漏洞的成員後來都獲得了一筆BTC獎勵。
  • 邁克.赫恩,曾經Google的工程師,專注於賬戶安全領域,後因對BTC的信仰,辭去Google工程師一職,為BTC組建電報群。
  • 羅傑維爾大學二年級便輟學創辦了網絡科技公司,2011年他公司年銷售額已經破千萬美元,後來他在電臺第一次聽到了BTC的存在,就被比特幣的理念所深深吸引,他第一時間大量買入BTC,僅三天時間就把BTC幣價拉昇75%,從1.89美元漲到了3.3美元;對外宣佈今後他的公司接受BTC支付,並且定期通過全國廣播、路邊廣告牌等等方式為比特幣做宣傳。

比特幣誕生的早期,在黑客圈裡有著“BTC不對外出售,它是一種信仰”的說法;也正因有這麼一批人對比特幣達成了共識,才成就了比特幣的今天。BTC的世界不存在中央權力機構,所有參與者遵從規則共同維運。

無論是Facebook的Libra或是國家央行的數字貨幣,這些數字貨幣的背後都離不開某一個機構,都是由機構發行,與傳統貨幣相同,是基於對第三方的信任,用戶的資金財產仍然是掌握在他人手中。


十年前黑客們將比特幣視為“信仰”,比特幣與其他貨幣有何不同?


即使是目前穩坐數字貨幣二把手位置的以太坊(ETH)亦是如此。2016年一名黑客發現了the DAO項目的代碼漏洞,通過漏洞盜取了360萬枚ETH(當時價值超七千萬美元),儘管這個錯誤並非源自以太坊本身,但是卻是建立在以太坊的應用之上,最終以太坊團隊採用“回滾”鏈上數據的方式,找回被盜ETH;對普通持有者而言有失公允,這種做法也違反了區塊鏈不可逆的本質。

比特幣與它們的最大區別便是完全去中心化,這也是為什麼比特幣能夠一直穩坐數字貨幣“一哥”位置的原因。通俗點來說,所有基於指定機構所發行的數字貨幣,投資者都必須承擔著機構捲款跑路、倒閉、人為回滾數據等等潛在的風險;儘管像Facebook這樣的大機構也無法保證絕不存在風險,全球第四大雷曼兄弟就是最好的例子。

出品丨先行科技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