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高利貸後再暴力催債 原陽一涉惡團伙8人被判刑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張波張亞林通訊員楊洋

本報訊12月19日,原陽縣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張某某等8人涉惡案件進行集中宣判,有力地打擊了黑惡勢力。

法院審理查明,2018年3月份以來,被告人張某某等8名被告人經常糾集在一起,分別或合夥向他人發放高利貸,之後每天催息。在借款人不能按時歸還高利貸本息時,通過用噴漆噴字、鎖門、用擴音器吆喝遊街、毆打、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暴力催債,逐漸形成以被告人張某某為首要分子的惡勢力犯罪集團。

經審理,被告人張某某等8人因犯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詐騙罪、介紹賣淫罪等,分別被原陽縣人民法院判處九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被告人張某某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0元;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九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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