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評定產生糾紛,研究生被捅傷,89天事情仍然無解,你咋看?

瓜太郎


感謝 @雨後山林靜 好友邀請!

大學生因獎學金評定發生糾紛,同學間竟拔刀相向

瀋陽市公安局12月18日19時對外發布,正在抓捕涉嫌故意傷害瀋陽大學學生王某宇的犯罪嫌疑人。瀋陽市公安局介紹道: 2019年9月19日,瀋陽大學2018級男性研究生王某宇被一女同學叫到一教室裡,然後把門反鎖,裡面有她的男友;女生把王某宇的手掰住,該女生男友拿出水果刀在他的額頭上使勁地猛戳,並且王某宇大腿上也被刀劃傷。經司法鑑定為“左大腿損傷評定為輕傷二級,面部損傷評定為輕微傷”!事情起因,竟然是獎學金評定糾紛!


個人觀點分享

大學獎學金是學校為了激勵勤奮好學學生而專門設立的獎項,其類型主要包括三種: 國家級獎學金、校級獎學金、社會捐助類獎學金等。其中,國家級獎學金又分為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校級獎學金一般分為一二三等獎學金;而社會捐贈類獎學金則名目繁多。所有獎學金都有一個共性,那就是對品學兼優的大學生進行擇優獎勵或支助,當然就會具有一定的競爭性和選拔性了!據當事人王某宇講,2018年11月,他與同班的兩名女同學張某某、叢某某以及另兩位同學一起,參加了“遼寧省首屆研究生ERP沙盤模擬大賽”,並獲得一等獎;2019年9月,學校在評定獎學金時,考慮到此次比賽成績優異,決定小組負責人可獲得額外加分,於是,他和叢某某、張某某就誰是小組負責人這一問題發生了矛盾,後三人均沒被學校認定為此次比賽小組負責人,都被取消了加分。三人之間的矛盾“樑子”,也就此結下了!


化解“樑子”的方式方法不是好好說事,而是有預謀地打罵,甚至是拔刀相向,這種大學生品質堪憂。據王某宇述說經過,我們得知,這起事件完全就是有預謀的: 2019年9月19日,他和叢某某、張某某三人在老師那兒簽了字,表示接受學校的決定;隨後他就去自習了,沒有多久,叢某某和張某某找他,說有事要談,將他帶到研究生院學生會所屬的一間辦公室,當時辦公室裡還有張某某的男友馬某在。進入辦公室後,張某某便將辦公室門鎖死,並與另外兩人一起對他進行辱罵,隨即爆發爭執,“我當時聽不下去想走,但門鎖了出不去,然後馬某就拿一把刀捅了過來,張某某還抱著我讓他捅”,王某宇說;遭刀捅後,王某宇見無法脫身,只得向三人求饒,張某某和叢某某看到他滿身鮮血,遂要求馬某將其“弄出去”,張某某和叢某某則留在辦公室內清洗血跡。後來他們被學校老師發現,王某宇便被送往瀋陽市第一人民醫院接受治療。


令人更加氣憤的是,事發89天后,校方和當地派出所竟然百般推諉,直到人民日報發聲,才不得不有所作為。瀋陽市公安局官方微博12月19日通報稱,2019年9月19日,瀋陽大學2018級研究生王某宇被本校同學毆打併持水果刀劃傷致輕傷二級。瀋陽市公安局經過初步調查,已決定將案件提級管轄,由市局成立專案組負責偵辦此案,務求將該案辦成鐵案。同時,已責成由市局紀檢監察,警務督察和法制控申等部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對該案執法辦案過程全面徹查,並據情對存在慢作為等問題的責任人員依紀依規嚴肅處理。案件偵辦和調查處理情況將及時向社會公佈!筆者不禁要問了,如果沒有受害者王某宇在社交平臺發帖,稱自己幾個月前被捅傷,報案後一直沒有破案,引發社會關注呢?難道就這麼不了了之,校方和當地警方是不作為,還是刻意迴避某種勢利而昧著良知不敢作為?希望能夠給大家一個交代!


結束語

綜上所述,筆者認為,在這起“獎學金評定產生糾紛,研究生被捅傷,89天事情仍然無解”的案件中,既涉及到獎學金評定的規則問題,又涉及到大學生道德品行教育問題,更涉及到有關部門面對傷害發生不作為問題,都是很值得我們關注和關切的,期待事情儘快有個水落石出的結果!


自在人生wub


這是發生在瀋陽大學的一件事情。大學生疑因獎學金糾紛而被打入院。

在視頻中,我看到這位學生頭上有傷。據瀋陽市公安局介紹,2019年9月19日,瀋陽大學2018級男性研究生王某宇被一女同學叫到一教室裡,然後把門反鎖,裡面有她的男朋友。她的男朋友隨後把水果刀拿出來刺他,女生把她的手掰住,他沒辦法反抗。她的男朋友就用刀在他的額頭上,使勁地猛戳。大腿後面上也被刀劃傷。



後來他在求饒後,這位女生才放他出去。王某宇到醫院治療時撥打110電話報警。頭部縫了七針。他們在他走了以後,把有血的地上打掃乾淨了。王某宇在微博中稱,自己被傷害的原因是獎學金評定糾紛。



瀋陽大學研二學生王某宇傷愈後,腿還有點瘸。王某宇稱,三個月前(9月19日),和同學因獎學金產生糾紛,在校內被捅傷。瀋陽市公安局18日19時對外發布,正在抓捕涉嫌故意傷害瀋陽大學學生王某宇的犯罪嫌疑人。




接到110報警後,瀋陽市公安局大東分局洮昌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並於當日將此案受理為行政案件進行調查。馬某某、王某橋和叢某某三人當日被傳喚到派出所時,均否認了持刀傷害被害人的犯罪事實,案發現場也沒有其他目擊證人和監控錄像。 當記者問學校的工作人員時,回答是已經打掃過現場了。



9月27日,大東分局委託遼寧大學司法鑑定中心對王某宇損傷程度進行鑑定。10月10日,鑑定中心出具了“左大腿損傷評定為輕傷二級,面部損傷評定為輕微傷”的鑑定意見。

目前,公安機關正在對犯罪嫌疑人進行抓捕。



學生之間因為獎學金的事情,居然拿刀來解決問題,讓人難以理解。我們的大學應該把學生培養一個怎樣的人呢?作為一名研究生,在遇到問題的時候,只會用刀來解決問題嗎?即使這位男生為女生打贏了這場戰爭,用刀把這位男同學殺死了,但是學校會把獎學金給這位女生嗎?以獎勵她的學習成績好,還是品德好呢?



學校的獎學金應該給品學兼優的人,而不能僅僅是看他的學習成績。像這種用刀來進行決戰的學生,雖然非常有勇氣,但是等待他的是什麼呢?這位女生唆使這位男生用刀傷人,同樣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現在的孩子一言不合,就用刀來解決問題。在我們責備孩子的同時,我們的成人是否也要反思一下自己呢?我們的教育到底哪裡出了問題?

歡迎大家留言探討!


雨後山林靜


看到這個事情,筆者心裡很憤怒。

不是因為被害人被捅,因對方勢力有點大竟然過了84天都遲遲沒有解決。

而是因為一群研究生,不做學問,不研學術,不為我國的教育事業做出貢獻,整天整天在幹嘛?

事情的簡單經過:

事情發生於9月在19日,最根本的原因就是獎學金評定一事。

小王和兩名女同學參加比賽後獲獎,評定獎學金時按說可以加分,但加分只加給負責人,三人不依不饒,最後誰也沒有得到加分。

小王本以為事情就結束了,有天兩位女生把他叫到一間教室裡,同時還有某位女生的男朋友,三人對小王開始謾罵,四人起了爭執以後,其中一人拿刀捅向小王……造成小王大腿輕傷二級,面部輕微傷。

更離奇的是,此事過了整整89天沒有解決……

下面筆者發表一下個人觀點

1.整個事情過程中,提現的滿滿的都是人性。研究生,高級知識分子,卻為了一個獎學金爭風吃醋。談何研究?又如何配享國家的資源?

要知道,國家培養一個研究生需要投入很多財力、人力資源,為的就是能夠培養出更多的人才。

這幾名研究生的表現,未免讓人太過於失望。

屠呦呦拿了諾貝爾獎,人家也沒有因為不是院士而爭風吃醋;袁隆平一輩子紮根稻田,為中國乃至世界的糧食行業做出巨大貢獻,人家也沒有為名利爭風吃醋。


小小研究生,難道不應該更加在學問、學術上下功夫嗎?

2.捅人就是犯法,理應被法律懲罰

很顯然,這件事情中,那位某女生的男朋友是故意捅人。

法制社會,任何人觸犯法律都應該被懲罰。

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而此時拖了89天都沒有結果,原因只能有兩個,相關部門不做為或者被害人不積極配合。

很明顯,不是後者。

3.學校的角色

正常情況下,任何學校有任何以小組形式的比賽,理應分清組長和組員。

如若學校提前釐清此事,在獎學金評定過程中,給予學生更多的關心與關注,或許此事就不會發生。

個人觀點,不喜勿噴,如有不足,歡迎各位老師補充!


家裡蹲大學畢業生


我是一葉知秋有仙則名,我來回答。

瀋陽大學研二學生王某宇,因為獎學金評定的問題被同學謾罵更是被刺了兩刀,結果受傷後89天了,事情還沒有得到解決,小王的律師稱,對方勢力很大,拿點錢做賠償算了,如何看待呢?


首先簡單的還原下事情的經過:

時間:2019年9月19日

起因:因為獎學金評定差生糾紛。具體的就是小王和同班的兩名女同學一起參加了“遼寧省首屆研究生ERP沙盤模擬大賽”,並獲得一等獎。2019年9月學校評定獎學金,小王他們參加的比賽因為獲得了一等獎,可以額外加分,但是隻加給負責人,於是矛盾產生了,三人對誰是負責人沒有達成共識,最後都沒有加分成功。小王三人也在老師那簽了字,表示接受學校的決定。


經過:小王以為事情結束了,沒想到兩名女同學找到小王,說有點事要談,並將小王帶到研究生院學生會所屬的一間辦公室,當時辦公室裡還有其中一名女同學的男朋友馬某某在。進入辦公室後,三人就對小王進行了辱罵,四人爆發爭執,馬某某拿刀捅小王,在眉毛和大腿造成兩處傷口,經鑑定,左大腿是輕傷二級,面部是輕微傷。

小王在醫院期間已經報警,但根據小王的描述,事情發生到現在已經89天了,辦案的派出所一直拖著,三天拖到五天,五天後是七天,到現在為止一直沒有解決,學校也一直沒有明確說法。對於小王的說法,瀋陽大學黨委宣傳部說法有所不同,工作人員說,確有此事發生,但是原因在於小王不去派出所做筆錄,派出所沒法結案,所以學校沒法給出相應的處理,小王對此進行了否認!

現在,瀋陽市公安局已經將案件提級管轄,

由市公安局成立專案組負責,要將該案辦成鐵案!對案件進行徹查,並對存在慢作為問題的責任人員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小王的事情暴露出很多問題:

第一,同學們在協作參加某些比賽時,一定要事先確定好誰是組長、誰是負責人,如果將來獲獎時只有負責人或者組長才能使用該榮譽,必須明確,相應的,權力和義務對等,負責人責無旁貸的也需要更多的付出!

第二,一個並不是多麼複雜的案件,為什麼拖了89天沒有解決?當事辦案人員是不是存在慢作為?

第三,傷害小王的馬某某是不是像小王說的那樣,勢力很大,這個是不是可以適當公開一些信息,以回應大家的質疑?

第四,學校是不是有做的不到位的地方,按照小王的說法,學校本來要小王墊付醫藥費,不過最後還讓小王寫了欠條,針對此事,學校有沒有對自己的學生盡到足夠的關心?


一葉知秋有仙則名


真不怪人們說投資不過山海關。光天化日之下,在瀋陽大學的學生會辦公室,發生一起學生間的衝突,一方持刀把另一方砍成了輕傷。詭異的是,在受害人報警的情況下,89天之後,行兇的人沒被處理。雖然我們現在聽到的都是受害學生的一面之詞,但是這一面之詞能聽到也不容易。畢竟受害人的微博現在也找不到了,原因你懂的。

下面是受害者王某宇的對事情經過的描述。

我能體諒學校的用心,無非是念到研究生不容易,如果留下案底影響一生,所以想讓他們私了。也不想讓事情擴大,影響學校聲譽。但是恰恰就因為這點用心,加上一碗水沒端平,讓本來中立的,沒有捲進這件事的學校也成了幫兇。

在這些天裡,各方勢力,有裝聾的,有裝瞎的,

現在,瀋陽大學成了眾矢之的,看看它的官微下面,一篇罵聲。

而瀋陽公安,則知趣的趕緊亡羊補牢。連夜發了一則聲明。

但是我覺得他們還是對問題的性質認識的不夠。這不僅僅是慢作為,是對犯罪事實裝聾作啞,是瀆職。如果不是媒體揭發了這件事,瀋陽公安會一直慢下去的。這樣就想把責任推卸掉,當人們是傻子嗎?

輿論在發酵,且看事情的發展吧。遲到的正義不是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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