憑祥市人民政府森林禁火令

今年入冬以來,我市氣候持續高溫乾旱,風乾物燥,森林火險等級居高不下,自治區已經發出《紅色森林火險等級預報》(第2019024期)。加上我市近期耕地燒荒、煉山造林等活動增多,森林火災極易發生,防火形勢十分嚴峻。為切實做好森林防滅火工作,嚴防森林火災發生,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及森林資源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防火條例》和《廣西壯族自治區森林防火條例》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決定在全市各林區實行森林禁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禁火時間:2019年12月10日起至2020年2月10日止。

二、禁火區域:全市區域範圍內所有林區及距離林地邊緣100米範圍內。

三、在森林防火禁火期限內,全市所有林區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凡進入禁火區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禁止下列行為:

(一)上墳燒紙、燒香點燭等;

(二)燃放煙花爆竹或孔明燈等;

(三)攜帶易燃易爆物品;

(四)吸菸、野炊、燒烤、烤火取暖等;

(五)燒蜂、燻蛇鼠、燒山狩獵等;

(六)煉山、燒雜、燒灰積肥、燒荒燒炭或者燒田基草、甘蔗葉、稻草、果園草等;

(七)攜帶火種及其他易引起森林火災的物品進入林區。

四、加強監護

各鎮要加強轄區禁火令的宣傳、指導和督查工作,組織各村(社區)成立1支火源管理巡查隊,每天深入各屯巡查管理野外用火;每個屯要確定1名野外火源管理員,深入本屯每戶宣傳嚴禁一切野外用火。對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負有監護責任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履行監護職責,防止被監護人在森林防火區內用火、玩火。

五、違法處理

違反禁火令者,將根據違法情形,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防火條例》《廣西壯族自治區森林防火條例》追究責任。

森林火警報警電話:12119或8521022

特此公告。

憑祥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0日

End

監製:黃誠

憑祥市融媒體中心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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