汙染環境!秦皇島6家企業被通報

12月17日,秦皇島市生態環境局就2019年環境執法工作開展情況進行通報,並通報了查處的秦皇島方圓玻璃有限公司未採取集中收集處理措施控制粉塵排放案等6起環境違法案件典型案例。

據瞭解,2019年,秦皇島市生態環境局緊密圍繞打好汙染防治三大攻堅戰,聚焦大氣、水、土壤、危廢以及自然生態環境等重點領域的突出問題,加大執法力度,持續保持環境執法高壓態勢,嚴懲環境違法行為,有效提升了企業主動治汙、主動減排、自覺守法的環境保護意識。

按照相關要求,秦皇島市生態環境局組織全市環境執法人員對1879家汙染源開展了“雙隨機”執法檢查,在市“雙隨機”辦公室組織下開展了2次跨部門聯合抽查。針對重點領域、重點群體、重點問題、重點人員開展矛盾化解。截至目前,受理各類環境信訪舉報案件2140件。案件處理率100%。

緊緊圍繞改善環境質量、打贏汙染防治攻堅戰的總體目標,陸續開展了2018-2019年秋冬季第四、第五輪大氣專項執法檢查、揚塵汙染專項執法檢查、碧水2019專項執法檢查、VOCs專項執法檢查、藍天保衛月執法檢查、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氣執法等18項專項執法行動,檢查企業11240家次,發現各類問題1097個。目前已完成整改906個,其他問題整改工作正在有序推進。

各縣區開展 “散亂汙”企業清理整治工作,2019年全市新發現“散亂汙”企業27家,全部按照整治要求分類整治到位。為防止反彈,8月份以來,市縣兩級生態環境執法人員對2017、2018年整治的“散亂汙”企業進行了“回頭看”,共檢查“散亂汙”企業399家,未發現“散亂汙”企業出現反彈的情況。

今年全市共立案調查環境違法案件432件,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348件,同比增長50.64%。通過案件的查處,對環境違法行為起到了有力的震懾作用。

附:秦皇島市生態環境局2019年查處的環境違法案件典型案例

一、秦皇島方圓玻璃有限公司未採取集中收集處理措施控制粉塵排放案

2019年5月23日,市環境執法支隊及海港區環境執法大隊對秦皇島方圓玻璃有限公司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石灰石粉原料上料作業過程中作業面較小,上料口大門無法關閉,雖開啟噴淋設施,但抑塵效果差,粉塵無組織排放嚴重。該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相關規定。秦皇島市生態環境局依法責令該公司改正違法行為,並對該公司處15萬元罰款。

二、河北天成化工有限公司盧龍分公司汙染防治設施缺失案

2019年1月24日,市環境執法支隊對河北天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盧龍分公司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造氣、脫硫、脫碳、銅洗、壓縮、合成等工序跑冒滴漏嚴重,造氣工段10臺造氣爐頂部加焦機煤鬥均無收塵措施,造氣工序集塵器下灰口無防治設施,爐渣堆場堆存大量灰渣未苫蓋。該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相關規定。秦皇島市生態環境局依法責令該公司改正違法行為,並對該公司處20萬元罰款。

三、昌黎縣利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未採取有效措施防治揚塵汙染案

2019年5月20日,市環境執法支隊對昌黎縣利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焙燒工序隧道窯正在生產,廠區西側有大量砂土露天堆放,南側有大量煤矸石和頁岩露天堆放,未採取有效措施抑制揚塵汙染。該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相關規定,秦皇島市生態環境局依法責令該公司改正違法行為,並對該公司處8萬元罰款。

四、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分公司違反環評制度案

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分公司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分公司承建“錦州-鄭州成品油管道工程”,秦皇島段里程樁(樁號BC012+20m)至里程樁(樁號BC03+03+14m)處,穿越河北柳江盆地地質遺蹟國家自然保護區,擅自變更管道走向,建設項目發生重大改變,未重新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該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的相關規定。秦皇島市生態環境局依法責令該公司改正違法行為,並對該公司處880761.2元罰款。

五、秦皇島恩彼碧軸承有限公司沒有加強精細化管理,未採取集中收集等有效措施控制粉塵排放案

2019年4月22日,市生態環境局開發區分局執法人員檢查發現,秦皇島恩彼碧軸承有限公司鑄造工廠電爐入料口和砂處理工序傳輸環節有粉塵無序散落現象,未採取集中收集等有效措施控制粉塵排放。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相關規定,秦皇島市生態環境局依法責令該公司改正違法行為,並對該公司處11萬元罰款。

六、撫寧縣昌澤生豬養殖專業合作社非法排放水汙染物案

2019年7月11日,秦皇島市生態環境局撫寧區分局執法人員檢查發現,撫寧縣昌澤生豬養殖專業合作社(規模化養殖企業)以逃避監管的方式將沉澱池內的養殖廢水通過暗管排放養殖場北側農田,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相關規定。秦皇島市生態環境局依法責令該企業改正違法行為,處10萬元罰款,並移送公安機關對相關責任人處行政拘留。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