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順:司法救助解民憂 檢察溫情暖人心

黃河新聞網晉中訊檢察機關開展司法救助工作,是指在辦理案件過程中,對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權,無法通過訴訟獲得有效賠償,生活面臨急迫困難的當事人採取的輔助性救助措施。這不僅能夠解決困難當事人的燃眉之急,也有利於化解社會矛盾、維護司法公信和權威。

腳下沾有多少泥土,心中就沉澱多少真情

“我們最不希望看到的是被害人家庭既遭受了痛苦,還可能面臨因得不到賠償而使生活陷入困境,甚至造成因案致貧、因案返貧的結果。”

2016年1月26日14時許,被告人趙某手持斧頭將被害人溫某右側髕骨、左側面部、右側臀部砍傷後逃跑,經鑑定溫某的傷情構成輕傷二級。事後被害人溫某先後在和順縣人民醫院、山大一院檢查治療,醫療花費數萬元。兇手趙某案發後一直逃匿在外,於2019年5月向公安機關投案,現案件已作出生效判決,被告人趙某因構成故意傷害罪被追究刑事責任,但趙某無賠償能力,溫某未得到任何賠償。

瞭解到該案情況後,承辦檢察官立即對案件進行細緻地審查,積極開展司法救助工作。在得知被害人溫某屬於晉中市人民檢察院幫扶的建檔立卡貧困戶,且2017年其種植的11畝林木被人失火燒燬家庭屢遭變故的情況後,和順檢察院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檢察機關國家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脫貧攻堅的實施意見》的要求和精神,化“被動申請”為“主動救助”,第一時間趕赴被害人溫某家中,通過調取資料、實地調查等方式核實了溫某的情況,縮短審查期限,積極協調落實撥付司法救助金,最終決定向溫某一次性救助人民幣8000元,以幫助其一家渡過難關。

堅持柔性司法,讓未成年人家庭感受到檢察溫度

“司法的權威嚴肅與執法的人性關懷並不衝突,法律這把劍可能是冰冷的,但我們的這顆心應該是熱的,握劍的這雙手也要能傳遞司法的溫度!”

2019年2、3月份,年僅12週歲的被害人(女)被多次誘騙與被告人發生性關係,染患梅毒病症,被告人因涉嫌強姦罪被和順檢察院提起公訴,事後被害人家長多次帶被害人到山西省兒童醫院、山大二院進行檢查治療,花費1萬元左右,遭受不法侵害導致損失且未獲賠償,家庭生活困難。

在接到被害人家屬的申請後,和順檢察院積極開展對被害人的司法救助工作。在辦理該起司法救助案件中,根據受害人身心特點,牢固樹立特殊保護、及時救助的理念,給予特殊、優先和全面保護。承辦檢察官主動作為,一次性為其辦理相關手續,加強與多部門的溝通,儘快為其爭取到國家司法救助金5000元。國家司法救助工作雖不能撫平傷痛,但可以一定程度上解決被害人家庭燃眉之急。在懲治犯罪的同時,努力讓人民群眾感受到法律和法律人的溫情,一直是和順檢察院每一個檢察官的孜孜追求。

沒有比人更高的山,沒有比腳更長的路

開展司法救助,是和順檢察院助力脫貧攻堅工作的一部分,也是傳遞檢察溫情的一個縮影。今年以來,和順檢察院以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和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活動為契機,通過各種途徑宣傳國家司法救助政策,將建檔立卡貧困戶納入重點救助範圍,主動摸排相關案件線索。2019年已辦理國家司法救助案件6件11人,救助金額共計3.6萬元,其中涉貧困戶案件3件7人,救助金額2.5萬元,通過切實舉措,著力解決因刑事案件導致生活困難的刑事被害人的燃眉之急,充分發揮檢察機關國家司法救助在脫貧攻堅戰役中的“司法扶貧”作用,有效防止因案致貧、因案返貧,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和顺:司法救助解民忧 检察温情暖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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