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司法、守法類似“遊戲規則”,公平正義是相對論

美國哈佛大學教授、著名律師德肖維茨對美國司法制度總結了十三條規則,這些規則當中很多與我們有精妙的相似之處。只是他們所稱的憲法,並不只是我們意識當中的那部法典本身,而是基於憲法所擁有的一切權利的總稱,若說有什麼不同的話,也許只是這點不同而已。  規則一:事實上,大多數刑事被告人都是有罪的。

  規則二:所有刑事辯護律師、檢察官和法官都瞭解並相信規則一。

  規則三:違反憲法比遵守憲法更容易將有罪的被告人治罪,有時不違反憲法就難以對有罪的被告人宣判。

  規則四:為了將有罪的被告人治罪,許多警察都謊稱沒有違反憲法。

  規則五:所有檢察官、法官和辯護律師都瞭解規則四。

  規則六:為了能將有罪的被告人治罪,許多檢察官暗中鼓勵警察謊稱沒有違反憲法。  

規則七:所有法官都瞭解規則六。

  規則八:大多數初審法官明知警察在說謊,但也裝作相信他們。

  規則九:所有上訴法院法官都瞭解規則八,但許多人都裝作相信那些裝作相信警察的初審法官。

  規則十:多數法官都不相信被告人關於其憲法權利被侵犯的陳述,即使他們說的是真話。

  規則十一:如果法官和檢察官認為被告人在被控犯罪(或與此密切相關的犯罪)中是無辜的,他們不會故意將該被告人治罪。

  規則十二:規則十一不適用於有組織犯罪、販賣毒品、職務犯罪或者潛在的告密者。

  規則十三:沒有人真正想要正義。

  以上這些關鍵性的規則對嗎?對照我們現實的司法,其實比這更多。由此應該引申出其它的規則,當然不是司法的規則,而是遠離那些規則的規則。比如:

  規則一:任何人都應該學會控制自己的行為,以遠離被司法追訴的可能。

  規則二:不要抱僥倖心理,認為大多數違法犯罪都沒有被追究,自己也一定是僥倖者。

  規則三:不要試圖改變規則,只能調整自己對待規則的心態。

  規則四:不要寄希望於通過立法去改變規則,因為規則本身就不是立法所能解決的。

  規則五:所有人都應該相信並記住,司法本身就是一種遊戲規則。

  也許只是德肖維茨先生的規則十三(沒有人真正想要正義)看起來比較刺眼,聽起來比較刺耳;但事實上就是這麼回事。公平正義是相對的,真正的正義也許是根本不存在的,只是人們可以設定一個接受的限度和底線。當突破了這個限度和底線,達到不能容忍的程度時,我們就會認為沒有實現正義。其實,還有一個問題,可能是最重要的,就是每個國家或一個國家的某個階段,對正義的理解是不同的。(原作者 / 陳海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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