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尤其是客運車輛
承載著人的生命
不容有半點馬虎
載客超員是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
一旦發生交通事故
就會使人民生命財產
遭受重大損失
雖然交警三令五申其危害性
但總有駕駛員“鋌而走險”
對超員的危害視若不見
12月8日,羅平縣公安局老廠派出所交管中隊在組織警力開展車輛整治工作時,查獲了一起麵包車超員違法行為,該面包車核載7人,實載10人,超員43%,其中有7名老人和1名幼兒。
經核查,駕駛員劉某,女,違反了駕駛運營客車以外的其他載客車輛,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違法行為,民警依法給予劉某罰款200元的處罰,駕駛證記6分。
法
律
助
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條規定:機動車載人不得超過核定的人數,客運機動車不得違反規定載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規定: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罰款100元,記3分,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罰款200元,記6分。
很多人都存在僥倖心理,以為悲劇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但是超員的危害你真的知道嗎?
1.使車輛不穩定。超員會增加行車過程中車輛的不穩定性,使得車輛慣性加大、制動距離加長,危險性也相應增大。
2.容易爆胎、失控。如果嚴重超員,車輛極易因輪胎負荷過重而引發爆胎,造成制動失靈、轉向失控等。
3.一旦發生交通事故、車輛自燃等意外情況時,超員會給乘客逃生、搶救傷員帶來極大困難。
4.加重事故程度。對超員的乘客來說,他們沒有安全帶的防護,當發生交通事故時,他們不僅更容易受到傷害,受到的傷害也會更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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