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安高铁站,一名失信被执行人侥幸坐高铁,被民警抓了正着!

近年来,随着各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措施的推进,欠钱不还的失信人在出行等方面受到不少限制,但有些失信人仍抱有侥幸心理,试图钻法律的漏洞,冒险乘坐高铁。

在高安高铁站,一名失信被执行人侥幸坐高铁,被民警抓了正着!

今天的“主角”在高铁站被抓,到底怎么一回事呢?

近日,高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到高安市高铁站派出所电话称,一名男子神色慌张想持其他有效证件购买高铁票,遂上前查问,一经核实才知道该男子是前段时间法院推送的失信人员中的一员。

在高安高铁站,一名失信被执行人侥幸坐高铁,被民警抓了正着!

接到电话后,法院执行干警立即赶往高安高铁站,并将该名失信人拘传到高安法院。据了解,该男子是高安法院执行案件中的一名失信被执行人,他以为失信曝光平台只在法院内部曝光,高铁站与法院不是一个执法部门,抱着侥幸的心理试图乘坐高铁,规避法院的限高限消等强制措施,没想被高铁站巡逻的民警给抓了个正着。

在高安高铁站,一名失信被执行人侥幸坐高铁,被民警抓了正着!

从“抓不到自己”的黄粱美梦中醒来,该男子被带至法院,经过案件承办人近一个小时的辩法释理、情绪安抚、行为规劝,最终,该男子支付了3万元案款。


成为失信人后哪些高消费将被限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的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6、旅游、度假;

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9、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失信人员不要有侥幸心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及时承担自己所负的案件,恢复社会诚信才是正道。我市法院与公安机关也将进一步加大失信人员打击力度,在市区公交站台、商圈等人流密集处,以及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官方网站等媒体发布失信人员信息,形成外部的社会压力,让失信人无所遁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