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賊喊捉賊”洪雅一女子花掉3萬元後報假警

四川新聞網眉山12月10日訊(胥世莉 徐雅兵 鄭佳潔 文/圖)

“賊喊捉賊”出自南宋劉義慶《世說新語·假譎》的典故,但這樣的典故在四川洪雅卻成了事實。一女子花掉了家中準備用於還債的錢,無法自圓其說,謊報警情21000元現金被盜。

“贼喊捉贼”洪雅一女子花掉3万元后报假警

今年11月27日深夜,洪雅縣公安局將軍派出所接到三寶鎮李槽村村民李某報案,其放在家中的21000元現金被盜。接到報警後,值班民警立即趕赴現場瞭解情況。據李某介紹,錢是當天從銀行取回就放在家中衣櫃的抽屜內,晚上準備去還親戚家的借款才發現錢不見了,也不知是什麼時間被盜。

為了弄清事實,儘快為事主追回被盜竊現金,辦案民警立即調取事發地點附近的多個小微天網,發現當天並沒有可疑人員出現。

第二天,辦案民警找到李某的親戚詢問,經瞭解,他確實借過30000元錢給李某家急用,之前因對方手頭一直比較緊張催了兩次就不好意思再追問,11月27日晚上是約好的還錢時間,自己在家等來的不是李某來還錢,而是被盜的消息。

經過一系列的調查,民警發現報警人李某的描述十分可疑,可能存在謊報警情的情況。11月29日下午,辦案民警將李某帶回派出所作進一步調查,在事實面前,李某最終交代了其謊報警情的真實意圖,當日在銀行取回用於還債的30000元錢被她挪作他用,而李某擔心被家人責罵,於是便自導自演謊報被盜竊的警情。

經民警普法教育,李某追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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