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甥為舅“撐腰”被拘留

26日,湖北省十堰鄖西警方查處一起外甥為舅舅“撐腰”將人打傷的違法行為,違法行為人李某、孫某和王某分別被處以行政拘留和罰款之處罰。

2019年10月27日中午,鄖西縣湖北口回族鄉龍王灘村村民孫某、王某、陳某等人因為鄰居搬家相聚在一起,在鄰居家酒足飯飽之後一起打麻將,孫某、王某因打麻將輸贏結算問題發生爭執,互相推搡對方。孫某感覺被人欺負,火上心頭,遂電話聯繫自己外甥李某,稱自己被王某毆打,希望外甥李某來幫忙討回公道,為其撐腰。

沒一會兒,李某就開車來到現場,還沒了解事發經過,便讓王某自己用巴掌打自己臉,並向自己的舅舅道歉。在遭到王某拒絕後,李某衝上前用巴掌擊打王某面部,將王某按倒在地並用膝蓋頂住繼續毆打躺在地上的王某,致使王某面部左側、左眼等處不同程度受傷。

據悉:李某和王某都曾因衝動打架付出過沉重的“代價”,王某1995年因故意傷害致人死亡被十堰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後轉為有期徒刑25年;李某2012年因故意傷害罪最終達成刑事和解。此次,二人再次被怒火衝昏頭腦,動手互相毆打雙雙被行政處罰。

警方提示:打架有成本,動武要三思。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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