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是假证还帮人邮寄,娄底双峰一快递员构成共犯被批捕

快递员为了每单3元的提成收益,明知被邮寄的物品是假证件仍帮忙邮寄,没想到这一行为却把自己“送”进了牢房。近日,双峰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张某某。

经查,张某某是双峰县某快递公司的一名快递员。2018年9月,张某某到双峰县某小区送快递时,杨某某找到他并添加了他的微信。“她说她经常有包裹要寄出,希望我能上门取件。因为每上门收一单,我都能提成3元,所以我就答应了。”自那之后,只要杨某某有包裹要邮寄,张某某都会上门取件。刚开始帮杨某某邮寄包裹时,张某某都会打开包裹验视,发现杨某某邮寄的都是各式各样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户口页以及一些纸张。邮寄次数多了,张某某也意识到杨某某是制贩假证件的。

“刚开始我是不同意的,但为了增加提成收益,再加上我和杨某某算是熟人,抹不开脸面拒绝,所以我就继续帮她邮寄了。”明知道杨某某从事制贩假证件等违法犯罪活动,但张某某仍然帮忙邮寄,在邮寄包裹时也不开箱验视了。因为杨某某邮寄的假证件数量多且次数频繁,张某某直接拿了些未启用的快递封及未填写的快递单给她,只要杨某某发微信给他,他就上门将杨某某封好的包裹取走并带到快递公司帮忙邮寄。

2019年8月,张某某从快递公司获悉这段时间双峰县对“三假”违法犯罪活动查得比较严,因担心自己被查出帮忙邮寄假证件,张某某还特意发微信给杨某某,要她这段时间暂停做假证,等可以邮寄了再告诉她。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19年8月30日,双峰县公安局将杨某某抓获。9月8日,张某某也在某小区送快递时被抓获。

检察官指出,张某某虽没有制贩假证,也没有额外收取杨某某其他费用,但他明知道杨某某从事的是制贩假证件违法活动,仍多次帮助杨某某将假证件通过快递邮寄给买家,其行为已经构成了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的共犯,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

今年8月以来,双峰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打击假印章、假公文、假证件的通知精神,共批准逮捕涉“三假”案件54件,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81人,依法、精准、有力地打击和震慑了“三假”犯罪。(通讯员 江映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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