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娄底:仙女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走上法治化轨道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3月1日讯(通讯员 龙泽阳 袁小清)3月1日,《娄底市仙女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标志着仙女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走上法治化轨道。

娄底市仙女寨区域位于娄星区、娄底经开区、万宝新区中心位置,占地面积9.34平方公里,是娄底市中心城区的绿色屏障,保护利用好仙女寨,对于推动娄底中心城区“绿肺”功能建设,提升居民生活品质至关重要。近年来,因为对仙女寨区域缺乏有效管理,出现了一些影响、破坏仙女寨生态环境和资源的突出问题。为加大仙女寨区域保护力度、规范开发建设、提升监管水平,娄底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决定对仙女寨区域实施立法保护。经湖南省人大常委审查批准,《娄底市仙女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于2020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共五章三十二条,对仙女寨区域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进行了具体明确。对市、区、镇(街道)三级政府的主体责任、有关管理机构和部门的职责分工、村(社区)等基层组织的监管责任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制度规范。对违反和破坏仙女寨区域的活动和行为明确了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和法律责任。《条例》对仙女寨区域生态环境实行严格的制度和法治保护,是一部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地方性法规。

根据《条例》规定,娄星区设立了仙女寨生态公园管理中心,以加强仙女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同时,为全面宣传贯彻落实《条例》,娄星区组织区文旅广体局、区司法局、区融媒体中心、区仙女寨管理中心、娄底电视台都市频道等有关部门和万宝、大科等镇(街道)开展《条例》施行集中宣传贯彻活动,形成上下联动、各负其责、协同发力的仙女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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