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处分决定“一张纸”变身警示教育“活教材”

“2017年至2018年11月,黄某在担任连城县某科局负责人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先后六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个人宴请,根据有关规定,决定给予黄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1月14日,在福建省连城县某局党组会上,一场处分决定宣布会和警示教育课堂正同步开展,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到会,并当场宣布对黄某违纪问题处分决定。


  像这样在宣布处分决定的同时做好警示教育工作,充分发挥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的作用,在该县已经成为常态。


  今年以来,连城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挺纪在前,严格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将案件查办和警示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把处分决定“一张纸”变身警示教育“活教材”,充分发挥案后警示教育作用,切实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


  “感谢组织及时敲响警钟,我坦诚接受组织对我的处分,从哪里‘跌倒’就哪里爬起来,今后,我将以此为戒,守住底线,不越红线……”宣布党纪处分决定后,受处分人黄某进行自我剖析,作出深刻检讨。


  该县在宣布党员干部处分决定前,根据党员干部违纪事实和其所在单位实际,剖析违纪特点,深入查找制度漏洞以及“一岗双责”不到位等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督促案发单位及时整改问题。处分决定宣布后,受处分党员在组织生活会上要将自己受处分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剖析,领导班子成员的还应当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剖析。


  此外,该县建章立制,为受处分党员干部建立“一人一档”回访教育档案,并作为日常监督管理内容,统筹安排、突出实效。同时,建立运用案后教育整改机制,把严管和厚爱结合的要求落实到位,真正实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处分决定不是一宣了之,还要充分发挥身边人身边事的警示教育作用,及时唤醒参会党员干部初心,达到趁热打铁、事半功倍的效果。”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连城县纪委监委)

连城:处分决定“一张纸”变身警示教育“活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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