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6 「警示」|虚报套取补贴资金!内蒙古3起典型案例被通报

「警示」|虚报套取补贴资金!内蒙古3起典型案例被通报

6月5日

乌兰察布市纪委监委

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正风肃纪,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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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虚报套取补贴资金!内蒙古3起典型案例被通报

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被通报

1.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王鹏驻村第一书记不驻村的问题。2017年7月至12月,王鹏担任驻宏盘乡枳机渠行政村第一书记期间存在脱岗现象,没有充分发挥第一书记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作用,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5月察右中旗纪委给予王鹏党内警告处分,并对察右中旗政务服务中心主任李连堂进行约谈。

2.乌兰察布丰镇市隆盛庄镇东官村委会党支部书记王高栓等3人识别扶贫户不精准、优亲厚友的问题。2016年1月,丰镇市隆盛庄镇东官村委会党支部书记王高栓、村委会主任王建中和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会计兼三十一号村村长李浮云3人利用职务便利,优亲厚友,在精准扶贫户识别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将不符合精准扶贫评选标准的15人确定为精准扶贫对象,其中:将享受低保和五保待遇的2人确定为精准扶贫户;将未经村民代表评议的2人确定为精准扶贫户;将不符合贫困户评选条件的5人并入精准扶贫户,确定为精准扶贫对象;将不属于常住户的6人确定为精准扶贫户。2018年4月,丰镇市纪委给予王高栓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王建中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李浮云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3.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吉生太镇于家壕村委会会计许根胜虚报套取补贴资金的问题。2017年,许根胜在上报精准扶贫户农业菜单式补贴时,擅自为未种植任何农作物的两户精准扶贫户各上报5亩小麦,虚报套取补贴资金共计1100元。2018年4月,许根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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