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阶段取保候审每个阶段都要重新办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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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每个阶段都要重新办理,废话就不多说了,自己看下面的法律规定,如果觉得有用,麻烦点个赞或给个关注,谢谢!


相关法条: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2012修订)》

 第一百零二条 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对于需要继续取保候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重新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并对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取保候审的期限应当重新计算并告知犯罪嫌疑人。对继续采取保证金方式取保候审的,被取保候审人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不变更保证金数额,不再重新收取保证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已经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案件起诉至人民法院后,需要继续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

  决定继续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应当重新办理手续,期限重新计算;继续使用保证金保证的,不再收取保证金。

  人民法院不得对被告人重复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


明法辩理


你说的是侦查阶段和审查阶段及审判阶段,如果想要取保候审,每个阶段都要办理正常合法手续,但前提是必须要达到取保候审的条件,具体规定请去法院咨询。


风月绅士


一个月前在公安局已经以保证金一万元的取保候审,现在案子已经移交到检察院,

今天检察院说还需要取保候审需要再次提供担保人或者保证金


千岁千岁千千岁vvv


要是能办理取保候审,几乎是没什么问题,有效期一年,超过一年没找,就没什么事情了!


奋发有为在路上


法律手续,层次明细,哪步都不差。否就不是法律。相信法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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