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陽市紀委監委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廣東省紀委監委消息,“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開展以來,揭陽市紀委監委牽頭開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為進一步嚴明紀律,加強警示教育,該市紀委監委通報了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一、榕城區建設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李鎮溪等人違規接受企業旅遊活動安排問題。2016年10月1日至10月5日,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揭陽分公司負責人李某設安排並陪同李鎮溪夫妻2人、榕城區建設局時任副局長黃樂程一家3人、榕城工程質監站站長陳偉亮一家3人和親戚1人等9人前往雲南省旅遊觀光,並代為支付在旅遊過程中產生的食宿、交通費用。因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李鎮溪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黃樂程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陳偉亮受到政務警告處分;3人違紀所得被收繳。

二、普寧市公路局廣太養護中心違規用車問題。2018年底至2019年10月,普寧市公路局廣太養護中心負責人洪少輝擅自同意該中心工作人員、司機張金生使用公務用車接送家住普寧流沙市區的員工日常上下班,夜間將該車停放在張金生家樓下。洪少輝、張金生受到誡勉處理。

三、惠來縣東隴鎮達三圩村違規使用集體資金用餐問題。2016年4月至12月,在對村道硬底化建設及村回填水庫堤土方加固過程中,為解決工作誤餐問題,時任達三圩村黨支部書記陳寶元與村幹部方少玲、方木明、林福等4人將用餐費用共16760元以“扶貧工作組伙食費”名義在村賬務列支。陳寶元、方少玲、方木明、林福4人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四、空港經濟區登崗鎮浦口社區“兩委”幹部違規領取津補貼問題。2013年1月至2018年12月,浦口社區“兩委”幹部在領取區財政直撥的生活補貼的同時,未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同意,在社區另外領取節日補貼、工資補貼、車油補貼等共259980元。時任社區黨總支書記陳妙玲、方偉波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史培全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上述3人及社區“兩委”幹部史龍錦、史智深、陳俊傑、陳映峰、林文娟、陳澤波等人違規領取的款項均退還社區。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