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放貸並利用“軟暴力”討債 廈門一涉惡團伙獲刑

12月3日,福建省廈門市思明區檢察院官方微博通報一起“套路貸”涉惡案件。被告人包某、黃某輝、倪某才、蘭某加為實施犯罪而組成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專門從事非法放貸以及“軟暴力”討債活動,組織成員經常糾集在一起,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屬於惡勢力犯罪集團。日前,由福建省廈門市思明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一“套路貸”惡勢力犯罪集團案,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包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其餘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三個月至一年六個月不等,並處罰金。


非法放貸並利用“軟暴力”討債 廈門一涉惡團伙獲刑

(北青報記者 孔令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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