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網3月20日訊(廈門日報社全媒體記者郭睿、通訊員王壽山)舉報反映涉黃涉非問題和線索的有功人員,最高可獲60萬元獎勵。我市“掃黃打非”工作舉報獎勵辦法近日發佈,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獎勵辦法規定,舉報獎勵範圍涵蓋網上網下危害意識形態安全、文化安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新聞出版行業秩序的各類涉黃涉非問題。並詳細規定了舉報有功人員獎勵標準的9種情況,根據涉案詳情給予舉報人相應獎勵,如對舉報非法出版活動的,最高獎勵可達60萬元;對舉報非法光盤生產線非法複製光盤的,每條生產線最高可獎勵20萬元;對舉報涉及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危害社會公德的網絡信息和網絡應用的,最高可獎勵5萬元。
據悉,受理舉報程序遵循“屬地管理”原則,舉報人可向市、區“掃黃打非”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區有關執法部門,通過書面、來訪、電話、電子郵件、互聯網或者其他形式,舉報我市範圍內涉黃涉非的有關非法活動,經查證屬實並依法作出處理後,按規定對舉報有功人員給予獎勵。市民群眾可通過舉報電話12345進行舉報。獎勵辦法全文可在廈門市文化和旅遊局官網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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