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倒賣鄉鎮土地獲利8500多萬元,寧都首例涉黑案9人受審


非法倒賣鄉鎮土地獲利8500多萬元,寧都首例涉黑案9人受審

寧都法院開庭審理首例涉黑案

9名被告人出庭受審

非法倒賣鄉鎮土地獲利8500多萬元,寧都首例涉黑案9人受審

11月28-29日,寧都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何某華等九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一案,該案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該院審理的首例涉黑案件。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司法局幹部、鄉鎮幹部、國土局幹部、被告人家屬及社會群眾共計百餘人參與旁聽。

公訴機關指控,

2004年至2013年期間,何某華通過承包工程、經營果園等方式賺取大量錢財,為樹立個人地位、壯大聲勢、獲取更多非法利益,有意識地糾集被告人宋某、何某明、何某生、何建某等一批社會閒散人員。

2013年3月,何某華以他人名義註冊成立了江西某農業發展有限公司,其為公司的實際控制人,並以公司的名義在大肆倒賣鄉鎮土地。為壯大聲勢,何某華糾集何某生、何某長等人加入該公司,還糾集孫某青、何某榮、鄧某誠、溫某飛等社會閒散人員為其所用,以何某華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形成。通過非法倒賣124畝餘土地使用權,非法獲利8548.09萬元,

使得該組織經濟實力得以壯大;通過暴力、威脅和其他手段,有組織地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該組織為非作惡,欺壓百姓。

以何某華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實施了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非法佔用農用地、尋釁滋事、強迫交易、窩藏等犯罪活動17起和違法活動14起。另,何某華個人還實施了非法拘禁犯罪行為。

公訴機關認為,

被告人何某華組織、領導具有黑社會性質的組織;以牟利為目的,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情節特別嚴重;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佔用耕地,改變土地用途,數量較大,造成耕地大量毀壞;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住所;非法拘禁他人,具有毆打情節;糾集他人多次隨意毆打、恐嚇、攔截、辱罵他人,情節惡劣,強拿硬要他人財物,情節嚴重;以暴力、威脅的手段,強買強賣商品,強迫他人接受服務,情節嚴重。應當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罪、非法佔用農用地罪、窩藏罪、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何某華在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犯罪活動中起組織、領導作用,系首要分子。其餘八名被告人應當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及各具體參與實施的犯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由於涉案人員眾多,案情複雜,法院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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