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乾隆年间,公婆合伙虐杀儿媳案浅析

清朝乾隆十二年(公元1747年),京城发生了一件惊动了朝野的刑事案件,刑部官员认为此案案情特殊,因此特意请乾隆定夺案犯的生死。乾隆得知案件的始末之后,亲自下圣旨回复刑部官员五个字,才算了解了这件案子。此事究竟有何奇特之处,令君临天下的乾隆都下旨批复,且听笔者慢慢道来。



话说清朝乾隆十二年,在京城有一个叫做石继祖的男子,此人五十多岁的年纪,家中有四口人。这四个人分别是石继祖,石继祖的妻子,石继祖的儿子,以及石继祖的儿媳妇马氏。

清朝乾隆年间,公婆合伙虐杀儿媳案浅析

​石继祖的儿子常年在外经商,石继祖的儿媳妇则在家伺候公婆。本来石家人的小日子过得还算幸福快乐,直到有一天,石继祖亲自打碎了这种和谐的生活。根据史料记载,石继祖乃是一个游手好闲,贪财好色的流氓无赖,虽然年近六十,但是人老心不老,依然一肚子花花肠子,经常在大街上对着大姑娘小媳妇,说些不三不四的浑话。

石继祖的妻子是个毫无主见的人,胆小怕事,惟石继祖的马首是瞻,石继祖让她去打狗,她绝不会去撵鸡。这一天石继祖在家里喝醉了酒,居然趁着儿子不在家,前去骚扰自己的儿媳妇马氏。马氏是个美丽端庄的女子,她见公公如此败坏人伦,气得破口大骂,让石继祖的老脸红得跟猴屁股似的。

清朝乾隆年间,公婆合伙虐杀儿媳案浅析

​石继祖被儿媳妇马氏骂得下不来台,感觉脸面无光。他为了找回自己的面子,仗着酒劲疯狂殴打儿媳妇。马氏被公公石继祖打得是遍体鳞伤,瘫倒在地无法动弹。可是丧心病狂的石继祖依然觉得不解气,他剥掉马氏的下衣,然后强迫自己的老婆,也就是马氏的婆婆,用烧得通红的烙铁,在马氏身上烙满印记。

马氏一个娇滴滴的弱女子,就这样被自己的公公和婆婆合伙虐待,最终马氏受伤过重而死。马氏死后,马氏的家人得知女儿是被公公婆婆害死,气愤不已,于是一纸诉状,将马氏的公婆告到了官府,要求为自己惨死的女儿讨回一个公道。

清朝乾隆年间,公婆合伙虐杀儿媳案浅析

​由于此案涉及到婆媳之间的家庭伦理问题,最终被送到刑部审讯。刑部认为,石继祖害死儿媳的行为“凶暴残忍,败伦伤化,莫此为甚”,属于死有余辜的类型。但是石继祖夫妇毕竟是马氏的公婆,如果公开审理,“于翁媳服制有碍”,最终刑部官员在慎重考虑之后,判决如下:“将石继祖绑起来,然后交给本祖的族长处死,以儆效尤。”

刑部的官员在审核结束之后,将此案的卷宗和判决意见,一起送给乾隆皇帝御览定夺。乾隆看了此案之后,在刑部的奏章上御笔朱批了五个字:“知道了,钦此!”言下之意就是同意刑部对石继祖执行死刑的判决。就这样,乾隆十三年(公元1748年)正月,老不正经的石继祖被悄悄送回家,然后被自己的族长给处死了,可是他的儿媳妇马氏再也活不过来了。

参考资料:《刑案汇览全编》《乾隆朝邸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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