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頂山:通報3起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典型問題

1.郟縣科技局原局長盧天增等人對科技項目立項、監管、驗收流於形式、造成財政資金重大損失問題。

2013年至2014年,郟縣科技局在部分企業申報科技項目時,未按照文件要求進行實地考察和專家評審,僅根據企業規模和企業申請即確定為科技項目;科技資金撥付企業後,對資金使用未有效監管;項目結束時,流於形式未予驗收,造成財政資金重大損失。2019年1月,盧天增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其他相關責任人受到相應處理。

2.葉縣原國土資源局黨組成員、平頂山市化工產業集聚區國土分局原局長毛富國亂作為問題。2015年4月20日,平頂山市化工產業集聚區國土分局監察執法人員在巡查中發現葉縣龔店鎮常李村村民李某某在該村違法佔地建幼兒園,向其下發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2015年6月15日,毛富國召開會議,作出“該宗地無改變用途,不屬於非法佔地,暫不處理”的違法決定,致使李某某違法將幼兒園建成,後在“三村一校”項目整體搬遷中得到賠償款,造成財政資金重大損失。2019年4月,毛富國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舞鋼市人民法院正科級審判員、巡一庭原庭長安家東不擔當不作為、壓案不審問題。2008年12月,舞鋼市人民法院判決尹集鎮蔡莊村村民郭某某等477人起訴村民委員會土地承包合同糾紛一案後,因當事人上訴,被髮回重審,由安家東受理。安家東以案件發生的主要矛盾已經解決,再判決怕引起新的矛盾和信訪事件為由,將該案件擱置8年多未予審判。後因群眾信訪,安家東於2017年9月將該案件進行了補立案登記,並於2017年11月作出民事判決。2019年7月,安家東受到政務記過處分。(平頂山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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