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以翔事件,浙視會怎麼處理?大約能補償多少錢?浙視這檔節目會不會被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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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以翔在中國錄製追我吧,因為體力不支,心臟一度驟停三分鐘,被送到醫院搶救後宣告不治身亡。

享年僅為35歲,這個噩耗傳來更是震驚了國內的娛樂圈。

而奔跑吧,過去的節目也曾多次發生過各種意外,而浙江臺也發佈聲明表示他們會承擔相應的責任。

專業人士認為要承擔的是人身損害賠償權,但是家屬能獲得的賠償卻不是很多。

而浙江衛視第一次發佈的聲明中既沒有道歉態度也很不誠懇。

來這兒第二次發佈聲明中終於表示對高以翔猝死感到遺憾,很惋惜。

而浙江衛視春他們也願意承擔相應的責任,而且對於這次意外的發生也會進行反思,並對所有節目的錄製的環節進行檢討。

而高雲翔在路追我吧猝死,他應該算是工傷死亡吧!

按照當地職工六個月的平均工資,應該是算個四五萬塊錢吧!

而一次性工傷死亡的補助新應該是到80萬左右,如果經過協商的話,應該還會給家屬補償額外的慰問金。

而且還有就是電視臺應該買了保險的,按照明星買的話,應該是買500萬左右的保險。

最後應該是經紀公司應該也買了一些保險,具體到什麼險種我們應該就不大清楚。

反正最後賠償到啊,應該七八百萬,我覺得估計肯定會有的。

而浙江衛視在聲明中指是說對節目進行全面的檢查和整改,和更好的保證安保工作,並沒有說有沒有停播的問題。

據網上發佈的消息來看,浙江衛視追我吧,應該是已經停止錄播了。但是節目真的有沒有被停播,我就不得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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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能停播。每年350萬的人猝死,看來大家還是不瞭解猝死。猝死根本沒救,是自身原因,平時根本也查不出來,願自己倒黴。高秀敏,古月等很多明星也是死於猝死。這麼跟你說吧,有的人感覺猝死的黃金時間是4分鐘的救治,我只想說沒用,根本沒得救,人在倒地的一瞬間基本就拜拜了。我父親5年以前在醫院修養,突然也是四肢抽搐,趕緊就醫生,一分鐘都不到,就沒有了呼吸,死於心源性猝死,大多數人以為電視臺累的,說這說那的,根本不瞭解!那麼多人怎麼沒事兒,說明還是自身原因,我記得一個專家說過,猝死的人在一個月之內,額頭中間一塊兒都是有淤青的,請大家瞭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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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是,節目已經暫停錄製。

至於賠償,則比較複雜。

因為需要考慮到藝人自身的身體素質。

在高以翔方面和《追我吧》節目的合同中,明確有提到:

“節目競演存在激烈競爭的情形,可能會給乙方(藝人)造成生理、心理負擔。

藝人對此要有充分的認知,完全自願參加並完全願意承擔由此可能帶來的一切後果。”

這種提示屬於保險公司責任免除的特殊條款,無可厚非,但按照《保險法》需要加下劃線重點標示出來。

然而根據鳳凰網曝光的這份合同,並沒有下劃線提示。

另外,賠償多少,如何賠償,也要看這合同具體是怎麼籤的。

簡單來說分為兩種。

一種是節目組直接和藝人簽約,而節目組是買了保險的,這種情況下,藝人可以直接向保險公司索賠,或者向節目組索賠;

第二種是節目組和經紀公司簽約,那麼藝人直接向經紀公司索賠,經紀公司買了保險的,藝人也可直接向保險公司索賠。

一般這種激烈的競技類綜藝,都會買保險。

所以賠償先除掉保險,再分割責任進行賠償。

但由於高以翔已亡故,賠償金不會太高。

因為根據法律規定,賠償包括醫療費、護理費、康復費、殘疾賠償金、交通費、誤工費等。

高以翔只能計算死亡賠償金。

“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未滿60週歲按照20年計算。”

如果是普通人,死亡賠償金是一筆不小的費用。

但對於收入本就偏高的藝人來說,這點錢就不算什麼了。

不過這件事情後,競技類綜藝應該會有一個行業內自發的改變。

雖然是以人命這一沉重的代價換來的,但對於綜藝及影視行業的長遠發展,無疑是一件好事。

(答者:天涯小鳥)


天涯小鳥movie


浙江衛視《追我吧》,這檔節目大概率不會再拍了,即使再拍,恐怕藝人們也不敢全力參加了吧,這傢伙,太刺激了!



不過,關於高雲翔的賠償,恐怕不會太多,因為在與高雲翔等藝人簽約時,已經有明確規定,說可能會因為激烈的運動,給藝人帶來強大的心理、生理負擔。所以,按合同辦事,即使賠償,也不會有太大的份額。



浙江衛視錄製節目,並不是第一次出事故了,我記得有一檔跳水類綜藝節目,同樣有一個工作人員溺水出事。當時,應該也是按規定辦事。



其實,在我看來,高雲翔出事,與節目組的關係固然很大,但是,來自藝人團隊的影響同樣很大,高雲翔應該是長期疲勞工作,身體上存在一定的健康隱患,再加上節目組強烈的運動節奏,以及深夜錄製的契機,才有了這次不幸。



所以,關於高雲翔的不幸,其責任應該是節目組和經紀人團隊各打五十大板,都要承擔相應的責任,而且,不同的電視臺都要吸取教訓,出臺相關舉措,只有如此,才能讓高雲翔的不幸,不會再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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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以翔錄製節目意外猝死,轟動了整個娛樂圈,也揭露了當下最火熱的真人秀節目或多或少存在一定的隱患。作為該節目常駐嘉賓陳偉霆曾坦言:錄製《追我吧》是他認為最艱難的。如今鬧出了人命,在外界輿論的壓力下,節目也被迫停錄了。


高以翔的生命就這樣定格在了35歲,而身為節目主辦方的浙江衛視是否需要為這起意外負相應的責任呢?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拍戲或錄製節目中演員未存在一定過錯,受傷、造成殘疾等情況,節目組是要承擔絕大部分責任的。比如節目組設備故障,人員操作失誤,就立馬可以認定為節目組的責任,但高以翔是因為突發疾病導致身故,所以在責任分擔上免不了會有爭議。


而且通常這類節目都會讓演員簽訂責任免除條約,《追我吧》節目組與藝人簽訂的合約中有明確提到:節目競演存在激烈競爭之情形,可能會對乙方藝人造成心理、生理負擔,藝人對此需要有充分認知,自願參加並承擔一切後果。不過《保險法》有規定,這種條約需要採用下劃線等方式予以強調。


不過該節目高難度的項目把專業的體育明星李小鵬、鄒市明都累到體力透支,體能遠不及他們的明星們怎麼吃得消如此高強度的跑酷類遊戲。而且節目錄制時間在晚上,每次都要錄到凌晨,在本該休息的時間,讓明星做如此劇烈的運動,節目的不合理,也是造成這場意外發生的因素之一。


再來說說補償金額,一般發生事故都會有相關的醫療、誤工費等各項費用需要賠付,由責任劃分來決定各方賠付的金額。但高以翔已經身故,所以即使節目組有責任,賠償金額也不會太高。


沒有死亡的話,可以在醫療期間主張誤工費,賠償金額可以根據過去三年所得的平均收入來算,而高以翔不幸身故,所以只能拿到死亡賠償金,誤工費只能從他家屬處理他的相關後事中計算。

而高以翔的父母連夜趕來,見到節目組也並沒有責怪之意,反而安慰起了他們,我相信賠償金額不會是他們想到關心的事,怎麼安排好兒子的後事才是他們的當務之急!


娛樂至上


感謝能夠回答這個問題。

其實綜藝節目出事常有,為什麼這次ZJ衛視會被推到風口浪尖,被人們質疑和指責呢?

原因之一:這不是第一次出事了。

早前有釋小龍參加綜藝節目拍攝時期,其助理意外在泳池內落水溺斃身亡事件,而那個節目就是zj衛視的《中國星跳躍》。

歌手張傑參加綜藝節目拍攝時,因遊戲設計不夠安全,缺氧暈倒後砸到臉部淤青,引起粉絲大怒。而那檔節目也是zj衛視的《王牌對王牌》

可見,安全人身問題始終沒被重視,所以如今的高以翔意外去世,真是讓人痛心疾首。

早前就有明星比如金星就揭露過zj衛視節目的種種弊端,黑幕和各種見不得光的操作。所以我覺得這次出事是偶然更是必然,希望所有的電視媒體都引以為戒。

生命誠可貴,千萬不要因為你主辦方的疏忽導致別人受到危害。

最後,祝願大家平安幸福,感謝觀看!(以上內容,本人視頻裡均有發佈,感興趣朋友可以去看下,再次感謝)





Giao娛樂


浙江衛視追我吧欄目組在事發之後,已經連續發了兩篇聲明,從聲明當中其實已經透露了他們後期的做法,並不想攬太多的責任,我估計這個事件的最終結果,如果沒有外界干預的話,浙江衛視會象徵性的做一下道歉,然後按照合同來履行各項責任,期望浙江衛視對高以翔的去世大包大攬,那是不可能的。

浙江衛視在國內搞綜藝節目算是老手了,在藝人合同管理這方面經驗豐富的很,在合同條款當中早就做好了各種準備,你說他殘忍也好,霸道也罷,但那也是你藝人簽下的合同,簽約了就受法律保護,出了事情就按照合同約定各負其責。縱使你有一萬種看不慣,那不好意思,誰讓你簽約的呢?又沒人逼著你。電視臺要收視率,藝人要薪酬和影響力,兩者各取所需而已。

至於高以翔最後能得到多少賠償,這個還得看合同,不要希望浙江衛視善心大發。另外,這檔節目會不會被和諧,據最新的報道稱,總導演已經被清除,追我吧製作組也暫時停工,具體能否重見天日,估計不太有可能了。

雖然現在這事兒鬧的挺火,但也火不了幾天,加之高以翔也不是特別知名的明星,估計用不了幾天人們就會淡忘。


元芳有看法


才三十五歲,那麼年輕,客死異鄉,的確令人惋惜!

至於賠多少錢?怎麼賠?我想這都不是重要,因為人已經不在了,賠上千萬,又怎能挽回年輕的生命!

高以翔的不幸離世,網上的評論大多埋怨節目組如何這樣如何那樣?不知大家是否忽略:37度的高溫下,是否有農民工在勞動?零下10幾度裡,是否又有解放軍在守護著祖國的邊陲?

無論從事任何行業,都有風險!不要把自己身體的原因強加於別人身上。

猝死,在這個高效率高負荷社會發生的絕對不僅僅是個案。

重要一點,絕對不是迷信,人的一生冥冥之中自有註定。閻王要你三更死,絕對不會留你到五更。

如果你不信,留意身邊的人,留意身邊的事,你就會明白,心裡也就釋然了!

生命如此脆弱,生命如此短暫,生命如此不堪一擊。

請珍惜生命吧,因為生命只有一次!


凡人de煩事


在11月27號晚上,浙江衛視終於發表了關於高以翔事件 的聲明,在聲明中浙江衛視表示,對意外造成的無法挽回的嚴重後果,浙江衛視深感遺憾和惋惜,並願意承擔相應的責任。

當然了,浙江衛視的聲明也僅此而已,對於整件事情的詳情並沒有多談,也沒有回應網友關切的在節目錄制中節目組是否做好了足夠的安全防範措施?節目做為什麼拖到中午才公佈消息。因為從凌晨兩點到醫院,搶救三個小時後,為什麼拖到將近中午才發表聲明?



那麼事情究竟怎麼處理呢?從浙江衛視晚上的聲明我們大概分析一下,首先,浙江衛視對於事件的描述為“27日凌晨1時30分許,高以翔在錄製節目過程中,奔跑時突然減速倒地,現場醫護人員即可進行搶救,並隨後送往當地三甲醫院進行救治,最終搶救無效離世。”


可見,在浙江衛視的態度中,對於這件不幸的事情還是在迴避自己的責任。因為作為節目錄制的組織者,在節目錄制之前應當確認整個節目的錄製流程是在沒有意外情況下不會對參加錄製的人員造成人身危險的。同時,應該保證現場的醫護人員能夠在意外情況下第一時間實施搶救。而這些目前是有疑點的,顯然浙江衛視也不想來承擔安全防範不到位的過錯。


那麼接下來浙江衛視的做法大概是先安排工作人員和高以翔經紀公司一塊妥善處理好後事,然後雙方可能才能坐下來好好談談後續的相關問題。



關於高以翔意外死亡賠償的話,看雙方的合同時怎樣約定的。一般像這樣的綜藝節目,節目錄制方可能會提前買好意外保險。然後出事之後按保險合同進行賠付,或者是節目房沒有幫藝人買好意外險,而是協商有經紀公司為藝人買好保險。


只有能夠賠付多少,對於意外傷亡這樣的保險賠付來講,一般死亡的賠償金反而是比較少的。因為在搶救無效死亡後,便不會產生過多的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等相關費用。賠償的項目只有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這兩項。大概賠多少呢?

死亡賠償金的話是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標準,按二十年固定賠償年限計算。

另外後來網上有人爆出疑似浙江衛視《追我吧》節目組和演員之間簽署的合同,可能涉及節目方在合同中規定了責任免除的情形。


但是我感覺這樣的條款並不會對手事情的解決產生實質影響。如果真像網上爆料那樣,因為道具等設施的阻礙使得醫護人員無法第一時間展開急救,並且在出事之後工作人員還在錄像,而沒有第一時間確認人員安全問題的話,那麼可以以節目組安全防範措施明顯失誤為由請求追究節目和電視臺的過錯賠償責任。



因為作為組織者,是有責任保障參與人員安全和健康的。當然這也是要雙方後續進行溝通的。


目前網上爆料的消息來看。節目《追我吧》已經停止錄製,估計接下來會先停播一段時間。至於時候會徹底停播目前還沒有辦法確定,因為徹底停播對浙江衛視的損失太大,估計浙江衛視不會這麼輕易放棄這檔節目。還是要等進一步的消息吧。


劇說時代


我沒看過這個節目!但客觀的說,這只是個意外!不光演員這個行業,任何行業都是有危險的,出現這種情況,我想很多當時在場的人都不會以為是出了問題,都以為是劇本是演的,這很正常,只能說安全意識太薄弱!都在譴責節目錄制時間長,工作強度大,但同期的演員,導演,攝影等等不都是一樣的工作強度嗎?他們答應參加節目是為了賺錢,是為了爆紅,和節目組一樣都是為了錢!出事了,只能惋惜,只能心痛!不能指責,因為沒用!我知道,在這個風口浪尖上,我說這話會被噴子噴,但就事論事,說了實話而已,不是為誰解脫,也不是幸災樂禍!高以翔84年的,和我同歲,我看了很心疼,很震驚,年輕輕的說沒就沒了,生命真的無常,太脆弱!珍愛生命!一路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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