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內運營所需流動資金不足?豫金剛石回覆問詢

11月27日,資本邦訊,豫金剛石發佈關於對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注函回覆的公告。

1.公司披露,本次擬終止寶石級鑽石項目的原因主要是“培育鑽石的市場化道路仍需要時間宣傳、推廣及知識的普及”“基於現有技術及設備水平的提升大幅增加投資可能造成資源浪費”“截至2019年9月底,公司固定資產及在建工程餘額合計37.31億元,在總資產中比例較高,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全部投產初期公司生產成本管理將面臨較大挑戰”“短期內運營所需流動資金不足”。

結合公司涉訴情況、預計需要承擔責任的金額、日常經營所需的資金等,測算公司資金缺口;補充說明將剩餘募集資金用於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並結合目前因訴訟導致募集資金被凍結的情況,公司採取的解決措施和具體成效,說明相關補充流動資金計劃的可行性。

豫金剛石回覆:受外部環境及控股股東流動性風險的影響,公司部分合作銀行存在抽貸的情形,造成短期內運營所需流動資金不足。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短期借款、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負債餘額合計為11.19億元,其中逾期短期借款5,000萬元,逾期一年內到期的長期借款4,999.11萬元;2019年第4季度到期的短期借款金額為3.22億元,一年內到期的長期借款金額為0.50億元。綜上公司短期內需要償還借款金額為4.72億元,加上上述訴訟事項預計需要承擔責任的部分,公司短期內資金壓力較大。公司目前正通過與債權人積極溝通,希望通過展期、延期、減少逾期罰金、滯納金等方式,減少負債壓力,以及通過應收賬款回收、存貨變現等途徑回籠資金,解決資金缺口問題。

公司做出將剩餘募集資金用於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決議主要基於以下因素:一方面,結合當前的培育鑽石市場競爭環境、技術提升趨勢,補充流動資金有助於公司在大單晶的產品研發、檢測檢驗、市場拓展等方面加大投入,提升大單晶業務的競爭力;另一方面,基於企業目前經營環境,公司當前流動資金短缺的問題可以得到緩解,有助於降低財務費用,改善盈利狀況。

截至目前,豫金剛石因訴訟導致7.34億元募集資金被凍結,針對涉訴情況及其影響,公司主要採取了以下措施:公司已聘請專業的律師團隊,積極應訴,堅決維護公司的合法利益,如有非法侵佔公司利益的行為,公司保留追求相關責任人的權益;紮實做好生產經營,著重培育核心技術優勢、提升客戶服務質量,提高整體運營效率,兼顧開源與節流,併成立專項工作小組加強對應收賬款的催收,提升公司資產週轉率,多措並舉促進公司現金流的改善;針對逾期債務,公司將加快推進與相關債權人的積極協商,爭取儘快與相關債權人就債務解決方案達成一致意見,包括但不限於展期、部分償還、增加擔保等方式,同時公司將通過加大回款力度、拓展融資渠道、做好生產運營等措施籌措償債資金,並向債權人申請免除或減少由此形成的違約金、滯納金和罰息等。

目前公司剩餘募集資金及相關利息合計9.99億元,其中7.34億元募集資金被凍結,公司正積極督促債務人、其他擔保人等相關各方妥善解決糾紛,儘快解除對公司的保全措施或執行措施,推動剩餘募集資金用於永久補充流動資金事項的逐步落實。

2.請公司在問詢實際控制人郭留希的基礎上,說明其是否曾簽署公司所涉借款、擔保案件的相關合同,並結合案件相關資金流向情況,說明郭留希是否佔用上市公司資金,如否,請充分說明原因。

豫金剛石回覆:關於上述借款、擔保相關訴訟情況,實際控制人確認,不存在參與和簽署公司審議外的涉訴擔保事項中相關的合同文件的情形,且資金未流向實際控制人;訴訟事項發生後,實際控制人高度重視,並表態全力溝通協調解決訴訟事項,不給上市公司造成重大實質影響。目前其已採取與相關糾紛方協商、配合公司上訴等措施保護公司權益,實際控制人不存在佔用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豫金剛石收到訴訟後,對公司的用章記錄及財務賬冊進行核查,公司未對涉及借款和擔保案件1、2、3、7、12、13、14、16、18、20相關合同用印,且未發現有相關借款與擔保業務資料,不存在與上述案件糾紛方涉訴事項的款項往來,公司已經採取上訴、與相關方協商等措施保護公司權益,並保留向國家司法機關報案追究相關人員法律責任的權利。關於上述涉案相關合同及印章事項的真實性公司仍在尋求鑑定中,截至目前,公司暫時無法判定實際控制人是否存在佔用上市公司資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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