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内运营所需流动资金不足?豫金刚石回复问询

11月27日,资本邦讯,豫金刚石发布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1.公司披露,本次拟终止宝石级钻石项目的原因主要是“培育钻石的市场化道路仍需要时间宣传、推广及知识的普及”“基于现有技术及设备水平的提升大幅增加投资可能造成资源浪费”“截至2019年9月底,公司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余额合计37.31亿元,在总资产中比例较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投产初期公司生产成本管理将面临较大挑战”“短期内运营所需流动资金不足”。

结合公司涉诉情况、预计需要承担责任的金额、日常经营所需的资金等,测算公司资金缺口;补充说明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并结合目前因诉讼导致募集资金被冻结的情况,公司采取的解决措施和具体成效,说明相关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可行性。

豫金刚石回复:受外部环境及控股股东流动性风险的影响,公司部分合作银行存在抽贷的情形,造成短期内运营所需流动资金不足。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合计为11.19亿元,其中逾期短期借款5,000万元,逾期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4,999.11万元;2019年第4季度到期的短期借款金额为3.22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金额为0.50亿元。综上公司短期内需要偿还借款金额为4.72亿元,加上上述诉讼事项预计需要承担责任的部分,公司短期内资金压力较大。公司目前正通过与债权人积极沟通,希望通过展期、延期、减少逾期罚金、滞纳金等方式,减少负债压力,以及通过应收账款回收、存货变现等途径回笼资金,解决资金缺口问题。

公司做出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决议主要基于以下因素:一方面,结合当前的培育钻石市场竞争环境、技术提升趋势,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公司在大单晶的产品研发、检测检验、市场拓展等方面加大投入,提升大单晶业务的竞争力;另一方面,基于企业目前经营环境,公司当前流动资金短缺的问题可以得到缓解,有助于降低财务费用,改善盈利状况。

截至目前,豫金刚石因诉讼导致7.34亿元募集资金被冻结,针对涉诉情况及其影响,公司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公司已聘请专业的律师团队,积极应诉,坚决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如有非法侵占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保留追求相关责任人的权益;扎实做好生产经营,着重培育核心技术优势、提升客户服务质量,提高整体运营效率,兼顾开源与节流,并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加强对应收账款的催收,提升公司资产周转率,多措并举促进公司现金流的改善;针对逾期债务,公司将加快推进与相关债权人的积极协商,争取尽快与相关债权人就债务解决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包括但不限于展期、部分偿还、增加担保等方式,同时公司将通过加大回款力度、拓展融资渠道、做好生产运营等措施筹措偿债资金,并向债权人申请免除或减少由此形成的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

目前公司剩余募集资金及相关利息合计9.99亿元,其中7.34亿元募集资金被冻结,公司正积极督促债务人、其他担保人等相关各方妥善解决纠纷,尽快解除对公司的保全措施或执行措施,推动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逐步落实。

2.请公司在问询实际控制人郭留希的基础上,说明其是否曾签署公司所涉借款、担保案件的相关合同,并结合案件相关资金流向情况,说明郭留希是否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如否,请充分说明原因。

豫金刚石回复:关于上述借款、担保相关诉讼情况,实际控制人确认,不存在参与和签署公司审议外的涉诉担保事项中相关的合同文件的情形,且资金未流向实际控制人;诉讼事项发生后,实际控制人高度重视,并表态全力沟通协调解决诉讼事项,不给上市公司造成重大实质影响。目前其已采取与相关纠纷方协商、配合公司上诉等措施保护公司权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豫金刚石收到诉讼后,对公司的用章记录及财务账册进行核查,公司未对涉及借款和担保案件1、2、3、7、12、13、14、16、18、20相关合同用印,且未发现有相关借款与担保业务资料,不存在与上述案件纠纷方涉诉事项的款项往来,公司已经采取上诉、与相关方协商等措施保护公司权益,并保留向国家司法机关报案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的权利。关于上述涉案相关合同及印章事项的真实性公司仍在寻求鉴定中,截至目前,公司暂时无法判定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关注同花顺财经微信公众号(ths518),获取更多财经资讯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