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網·海報新聞東營11月26日訊(記者 李乃馨)近日,東營市交警曝光了11月1日-11月25日期間的6臺突出違法車輛、3起典型事故案例和2處事故隱患路段。
6輛突出違法車輛:
2019年11月1日-11月25日查獲的假牌車、套牌車及報廢車輛共計6臺。
報廢車(1輛)車牌號:魯E9733F
套牌車(5輛)車牌號:魯A8U0V2 魯D03S73 魯E5339J 魯KQB117 冀M57875
3起典型事故案例:
1、2019年10月18日09時45分許,王某無證駕駛無牌三輪摩托車,沿河口區新戶鎮通合路由南向北行駛至10KV新戶北線通合支線48號線杆附近時,駛入前方堆放在公路東側的砂堆上,致使車輛發生側翻,造成王某受傷、車輛損壞的交通事故。
經查實,王某實施了無證駕駛無牌機動車、未確保安全、未佩戴安全頭盔的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條、第十九條第一款、第三十八條及第五十一條之規定,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山東橋山建設工程有限公司違法佔用道路施工的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條之規定,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
在此,交警部門提醒廣大駕駛員朋友,駕駛機動車應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安全駕駛,文明出行,同時提醒施工單位應依法取得所在轄區有關道路管理單位的許可,併合理擺放安全警示標示後再施工。
2、2019年11月09日08時25分許,魏某某駕駛電動自行車沿沂河路由東向西行駛至東五路交叉路口違反信號闖紅燈,與沿東五路由北向南行駛至此處的王某某駕駛的魯E26***號小型轎車相撞,致魏某某受傷,雙方車輛損壞,造成道路交通事故。
當事人魏某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條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信號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現場指揮時,應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在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上,應當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之規定,負全部責任;當事人王某某無責任。
3、2019年10月20日07時51分許,張某某駕駛魯E6***M號輕型普通貨車,沿南一路由西向東行駛至廣州路交叉路口東側50米處左轉時,與後方同向行駛至此處的趙某某駕駛的魯ET***7號小型轎車相撞,後與前方行駛的沈某某駕駛的魯EJ***7號小型轎車相撞,致魯ET***7乘車人嶽某受傷,三方車輛損壞,造成道路交通事故。
當事人張某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二條第一款第三項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除應當遵守第五十一條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外,還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三)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先行;”之規定,負主要責任;當事人趙某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同車道行駛的機動車,後車應當與前車保持足以採取緊急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車:(一)前車正在左轉彎、掉頭、超車的;”之規定,負次要責任;當事人沈某某無責任。
2處事故隱患路段:
1、河口區明河路與海河路路口
2、河口區明河路與海康路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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