沖繩的管轄權美國還可以收回嗎?

陸地南嶼東城


在1943年的開羅會議上,四國首腦一致決定將包括沖繩島在內的琉球群島暫時交由美中兩國託管;不過因為種種原因,對於琉球群島的實際託管權基本上都被美方掌控。

雖然當年美國對琉球群島擁有託管權,但根據《波茨坦公告》和聯合國託管原則之規定,美國無權擅自決定琉球群島的主權歸屬問題。

但令人遺憾的是,美國最終還是相繼通過《舊金山和約》、《歸還衝繩協定》等霸權條款將沖繩的施政權和主權交給了日本政府。需要說明的是,美日兩國政府就琉球主權問題的這種私相授受並未得到國際社會的完全認可。

可如果站在美國的角度看待這個問題,日本政府無疑對沖繩擁有“主權”。對此美國國務院發言人溫特利爾還曾在2013年的時候專門公開表態:美國承認日本對沖繩擁有主權。

實際上,美國政府在沖繩主權問題上的態度一直都是搖擺不定的。比如二戰結束後翌年,以麥克阿瑟為核心的盟軍司令部劃定的日本領土主要是北緯三十度以北的四大主島及周邊小島,琉球群島並不在其中;到了五十年代,美國又改口稱“日本對琉球群島只擁有剩餘主權”;進入六十年代,肯尼迪公然聲稱“琉球屬日本領土”......

總而言之,美國對於琉球群島的態度始終沒有定論,完全是根據國際形勢的變化臨時制定對自己最有利的政策。而美國之所以這樣做,主要目的還是想借日本之手間接卻長期性的控制這一地區。

如今,華盛頓公然承認“沖繩主權屬於日本”一方面是想給予日本政府精神上的安慰,另一方面則是藉助日本這家“空殼公司”延續美軍在沖繩的存在,進而達到維護自己在東亞和西太平洋戰略利益的目的。

按照當前的情況來看,美國其實沒有必要收回所謂的“管轄權”,因為日本對其擁有的無論是“施政權”還是“主權”均是美國單方面的名義授予,而最主要的駐軍權實際上還掌握在美國人的手裡。不過假設美國認為情況非常必要,那麼也能夠輕而易舉的全權控制沖繩,這一點毋庸置疑。

我是軍武最前哨!


軍武最前哨


沖繩的管轄權美國還可以收回麼?當然可以收回,因為根據二戰結束時,日本認可的《波茲坦公告》和《開羅宣言》,以及日本在戰敗時簽訂的無條件投降書,對於日本今後的領土範圍,做出了明確的約定,其文字表述為:“日本之主權必將限於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決定其他小島之內。”

從這段文字表述的意思中,我們可以看出,日本的主權領土範圍,主要是本州、北海道、九州和四國這四個島嶼,而沖繩島並不在日本法定的領土範圍之內。但是由於歷史原因,美國在佔領沖繩群島之後,為了戰略上的需要,將這片島嶼轉交給了日本政府進行管理,因此才出現了日本政府管理沖繩的說法。


因此,今天的日本政府,對於沖繩群島並不擁有主權,而僅僅只是擁有對這片島嶼的管理權,這也就意味著只要美國政府有需要,那麼美國就隨時都可以收回日本對該群島的管轄權,重新讓這片島嶼脫離日本的管理。

但是美國這麼做之後也會出現很多麻煩,因為今天的任何一片領土,都不存在是無主之地,如果美國不讓日本管理這片領土,那麼就會有出現其他國家對這片領土,行使領土申索權。

到時候就會出現以下兩種情況:

一是美國人不得不佔領這片領土,但是在歷史上沖繩群島從來都不屬於美國,因此美國佔領這裡在法理上是站不住腳的,因此在國際上會面臨著諸多的麻煩,從而加重美國的負擔。

二是沖繩群島在歷史上屬於東方大國的屬國之一,因此一旦日本失去對這片領土的管理權,就會導致這裡獨立起來的國家,會再次倒向東方大國,或者東方大國直接向美國申索這片土地的主權,而這兩種情況,美國人都不想看到。

因為這麼做會使得美國構建的亞洲防禦線第一島鏈,出現一個巨大的漏洞,從而導致美國的亞洲防禦戰略被突破。

在東方大國成立之後,美國隨即就將沖繩群島的管轄權交給日本政府,實際上是出於美國的亞洲戰略的角度,在經過考慮之後所作出的決定,因為只有交給日本,這片土地才能夠被美國緊緊的握在手中。

所以,美國才是這片土地的真正所有者,而日本只不過是名義上的所有者罷了,美國想要收回對沖繩的管轄權,只不過是一份文件的事情。


落下m


沖繩是日本的一個縣級區域,沖繩縣位於日本九州島和中國臺灣島之間,歷史上的沖繩原名叫作琉球。琉球在明清時期一直都向中國朝貢,是中國的附庸國。“沖繩”這個名字是日本接管琉球之後取的名字,沖繩人也不是當時的日本人。

以前的琉球人都是以部落為單位群居, 14世紀時建立了三個小國, 1429 年由尚巴志統一為琉球王國,與中國結成朝貢冊封關係。 17 世紀初遭日本薩摩藩侵略並開始受其控制 。 1879年,琉球被日本強行佔領而非法納入日本版圖(廢藩立縣)。


沖繩縣並不屬於日本,或者說日本並不擁有沖繩的領土主權,沖繩只是日本在美國的授權下行使行政權的日本自治海島縣。以沖繩諸島為中心,由宮古諸島、八重山諸島等島嶼組成,眾多小的島嶼沿中國大陸圍成一個弧線,土地面積佔日本總面積的0.6%左右,在47個都道府縣中位於第44位。


1945年,日本戰敗,根據《波茨坦公告》,日本只允許保留北海道、四國、九州和本州這四大島,所以日本不得不放棄除日本四島以外的所有領土包括琉球群島。琉球群島成了“孤兒”,所以就被美國順勢佔領。不過這也並非意味著琉球成了美國的一部分,琉球實際上屬於聯合國託管,只是被美國佔領之後施行“信託統治”,就是聯合國授權美國管理琉球群島。1951年,代表同盟國的美國等48個國家與日本簽定《舊金山和約》,日本同意美國擁有對琉球群島的行政、立法、司法等權。


雖然日本是戰敗國,但是在美國的幫助下實現了戰後經濟繁榮,美日關係逐漸改善,日本也成了美國的忠實小弟。1971年6月17日,美國違反《波茲坦公告》單獨與日本簽署了《歸還衝繩協定》,想把琉球群島再次歸還給日本。不過迫於國際社會的壓力,美國表示只歸還琉球群島的行政權,就是日本人可以管這個琉球但是琉球仍然不屬於日本的領土。

至於美國能否收回沖繩的管轄權,答案是肯定的,收回管轄權就是收回行政權,日本本來就沒有擁有琉球的領土主權,美國還是可以繼續託管琉球。就看日本願不願意聽美國的話了,如果哪天美日兩國真的鬧僵了,美國肯定要拿沖繩來卡日本脖子,不過這一天很遠,因為日本沒有膽量和美國鬧僵。


國際視角淺說


沖繩那只是日本人的稱謂,而東海對面的是琉球群島。琉球群島以前是有一個琉球王國,那是我們國家的藩屬國,他們不承認是日本人的,因此很多琉球人是主張獨立的。而二戰的歷史變遷也讓琉球人始終沒有機會獨立建國,或者回歸華夏。美國的從中作梗也讓琉球問題成為了一個懸而未決的狀態,也是今天琉球地位的問題。

琉球群島是位於太平洋西部的一系列島嶼,位於日本九州島與臺灣島之間。自東北往西延伸約1000公里,是我國東海與菲律賓海的分界線,群島陸地面積3000多平方公里,包括大隅群島,吐噶喇群島、奄美群島、沖繩群島、宮古群島、八重山群島等群島。面積最大的島嶼沖繩島,約1200平方公里。因此日本方面將琉球稱作“沖繩”,其目的就是掩蓋琉球的歷史地位。

琉球王國自我明朝洪武五年(1372年)開始作為藩屬國嚮明朝進貢,明太祖賜琉球使者《大統歷》,正式納入明朝的屬國。琉球與明朝進行著密切往來,琉球人的文化都是漢族文化。而日本對琉球早都垂涎三尺,最終在1879年(也就是清光緒五年),日本政府武力入侵琉球,琉球由於實力和武器落後,最終無力抵抗,被日本吞併。琉球國王尚泰和他的兒子尚典被日本要挾移居東京,日本宣佈琉球藩為沖繩縣,琉球國滅亡。


琉球人

隨著第二次世界大戰的結束,根據《波茨坦公告》、《開羅宣言》、《雅爾塔協議》的共同規定,日本只保有本州、北海道、四國、九州,這四個大島。而琉球群島顯然不是日本領土,而當時的國民政府也沒有從羅斯福手中接管琉球,以至於琉球在聯合國的託管之下。而實質上就是在美國的控制之下,因此美國為了冷戰,就開始霸佔琉球群島。


《波茨坦公告》

在1951年9月8日,美國在聯合國五大常任理事國同在的情況下,違反《波茨坦公告》的前提下,竟炮製了《舊金山和約》,這是個單獨的對日合約,規定美國對琉球實行獨家“託管”。顯然這是一個認證琉球是歸日本管轄的和約,因此在同年的9月18日,我國政府重申,這個《和約》因違反《波茨坦公告》沒有我國簽字,它是非法的和無效的。
美日《歸還衝繩協定》

但是到了1971年6月17日,美國卻單獨與日本簽署《歸還衝繩協定》,這又嚴重違反了《波茨坦公告》。美國自知理虧,缺少法理依據,於同年10月又表示:

“美國認為,把原從日本取得的這些島嶼的行政權歸還日本,毫不損害有關主權的主張。”就是說,美國所交還者僅為琉球之行政權而非其他之主權。

顯然從美國的表述中,我們就可以看到琉球的地位就是讓日本管轄,而不是主權交給日本。也就是說日本根本沒有對琉球行使主權的權利,日本的主權範圍根本就不包括琉球群島。目前的琉球群島依然屬於聯合國的託管之下,只不過這是在美國的控制之下。由於《舊金山和約》的無效,琉球群島依然是在法理上是不屬於日本。而目前美軍的強大,這樣的歷史問題也只能是擱置。相信有一天,這樣的問題會因為地區局勢的改變而最終琉球得到迴歸!(本文圖片來源於網絡!)


淡然小司


沖繩就是歷史上的琉球,隋唐時就有記載,元,明,清一直是我們的屬國,只是清政府的腐敗懦弱而丟掉了。二戰時,琉球被美國佔領,在波斯坦公告裡。日本被限定在本洲,四國,九洲,北海道及一些小島。顯然,沖繩,也就是琉球不是日本的。在《舊金山和約》中,日本宣佈放棄“由國際聯盟託管的土地”,這樣,沖繩實際就不歸日本所有。

其實,《舊金山和約》之後,琉球由美國“託管”,只是到了1971年,美國又把沖繩的行政權交給了日本,至於主權屬誰?是懸在那兒的。我國在《舊金山和約》上不是簽字國,同時在這個和約形成後發表聲明,是不承認這個和約的。因此,美國以託管國的身份,把沖繩交給日本管理是非法無效的。如果我們撇開《舊金山和約》的合理性,單就美國是否能從日本手中拿回沖繩?應該說,既然是美國交給日本的,主權不在日本手,管轄權應該能拿回才是。

當然,如果再拿回行政權,就不是美國的事了,應當是行政權歸主權國家才對。據悉二戰後,美國總統羅斯福曾兩次問蔣介石,不知什麼原因,總之,這個事沒歸了當時的國民黨政府。但,我們可以想象,當初如果力爭,這個事成功的機率很高。如今,時過境遷,人們的海權意識又都提高了,難度就很高了,儘管琉球的文化傳統底蘊仍有不少中華文化。但,以美國為首的一些勢力一定會百般阻撓,究竟會怎麼樣,只看歷史的機遇了。


天太2


沖繩當年可謂是中國的一個屬國,只不過在滿清末年,由於國勢衰微,最終被日本給強奪去了。



日本自明治維新強大起來之後,強佔了周圍的臺灣,朝鮮,澎湖列島,沖繩等地。在一戰之後,又憑藉戰勝國的地位,強佔了德國在太平洋上的一些島嶼。只不過二戰的時候日本戰敗,最終被迫吐出了朝鮮臺灣,再加上太平洋上一些島嶼,本土的千島群島也被蘇聯給佔去了,只不過沖繩這個地方比較特殊,居然一直還被日本佔著。



話說沖繩當年可是中國的屬國,在元明清三代都是。而且二戰時候的波茨坦公告就明確了,沖繩並不是日本的國土,日本的國土基本上限定在明治維新之前的那些地盤上。二戰之後這個地方本來歸美國管理,後來在1971年的時候,美國把這個歸屬權給了日本,只不過主權沒有還沒有定論,所以美國如果想收回的話,還是可以收回的。



現在沖繩的主權可是一團漿糊,假如哪一天沖繩獨立的話,也是有可能的。


銀河國際觀察


沖繩的由來:

“沖繩縣"即琉球王國。琉球王國是一個長期延續的古代王國,位於中國臺灣島與日本九州島之間,由一些島嶼組成,全長1000多公里,地理位置非常特殊,如同現在的馬六甲海峽,是東南亞和東北亞海上運輸的中轉站。

1372年琉球諸國屬於中國明朝的附屬國,1429年統一後的琉球王國仍是明朝的藩屬國。明朝滅亡後,琉球國向清朝納貢,1663年,正式接受清朝冊封,使用清朝年號,向清朝的納貢,從未間斷。

1609年日本率兵進攻琉球,逼迫琉球向日本進貢,從此琉球形成“兩屬"狀態,逐漸被日本控制,成為日本附庸。

1872年日本借民治天皇親政之機,設立“琉球藩";1875年7月,日本強令琉球王國停止向清政府進貢,並改用日本年號;1879年日本政府改“琉球藩"為沖繩縣,琉球王國覆亡。

1943年,開羅會議期間,美國總統羅斯福兩次提議將琉球群島交還中國,但由於二戰正酣,未得到正面回應;二戰結束後1947年4月,聯合國《關於前日本委託統治島嶼的協定》將球球群島和釣魚島交給美國託管;1970年,美國同日本簽訂《舊金山合約》,美國將琉球群和釣魚的施政權交給日本。

美國無權收回琉球群島!

琉球群島不是美國的屬地,也不是美國的海外領地,美國無權收回琉球群島的管轄權。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美國受聯合國的委託代管琉球群島和釣魚島。1970年,美國與日本單方面簽訂《舊金山合約》將中國的釣魚島和琉球群島行政管轄權交還日本,這是美國為了拉攏日本製衡中國的一大陰謀。

美國在釣魚島和琉球群島的主權上聲稱不干涉主權的歸屬問題,一方面又聲稱《美日安保條約》適用於釣魚島等日本管轄地區。

美國是一個搬弄是非的可恥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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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涉及到一個非常敏感的問題,這就是;“琉球的主權地位未定!”

歷史上的琉球是一個獨立的王國。

無論它處於分裂或統一狀態,都要向東亞中原帝國納貢稱臣,琉球的國王登基需要明朝皇帝冊封,清康熙皇帝還賜予琉球國“中山世土”金匾。

隨日本“明治維新”改革成功,日本國力和野心同步膨脹,日本藐視清朝對琉球的保護肆意侵略琉球,在1872年強行琉球王國降為它的藩屬國;在1879年將琉球併入日本版圖,改名“沖繩”縣。

☆ 二戰《開羅宣言》定性;必須剝奪日本通過侵略攫取的土地。

☆《波斯坦公告》定量;日本的主權只限於本州等四島以及由盟國指定的島嶼。


日本接受《波茨坦公告》並投降。已依法失去對琉球的實際擁有。原美中商議共同託管琉球,由於有其它原因耽誤,琉球實際處於美國獨家管控中。

1951年,在朝鮮戰爭背景下,美國無視中國抗議和反對,簽署《舊金山和約》,規定美國對琉球實行獨家“託管”。

1971年中美關係回暖前夕,與日本簽署《歸還衝繩協定》,美國把琉球的行政管理權交給了日本。美國解釋這並不違背《波茨坦公告》對日本擁有主權地區的限定,它向日本移交的是琉球“管理權”而不是“主權”。

美國當然可以再將琉球的管轄權收回!

琉球的歸屬是美國牽動東亞各國神經的一張“大牌”,是制約日本反叛美國的一張“王牌”!琉球何去何從?美國把握著極大話語權,它會伺機而謀定。

按現行國際法;琉球的主權不屬於日本,也不屬於美國,而應該屬於琉球人自己!這就是讓琉球重新恢復獨立!

這有可能嗎?目前沒有。琉球地位不清晰對美國干預東亞事務有利!美國不會輕易讓琉球獨立。


諶人


琉球群島一直存在著國家形態。歷史上的琉球王國,位於中國大陸東方(臺灣島東北方向)、日本九州島西南方的大海中,為一群島。同古代日本一樣,關於其國的最早的文字記載見於中國古史。換而言之,琉球群島是獨立發展成一個國家的。

古代,琉球王國同中國存在著朝貢關係。明代洪武五年,明太祖朱元璋派使臣楊載攜帶詔書出使琉球,詔書中稱其為琉球。從此乃成為正式名稱。可見,連琉球國的國名也是中國取的。據琉球國史及各種史料記載,自洪武十六年起,歷代琉球王都向中國皇帝請求冊封,正式確定君臣關係。

這裡有幾點重要需要說明:1、歷代琉球王是先自我產生後,在請求中國皇帝冊封,而非由中國任命一個國王;2、中國皇帝賜名也好,朝貢也罷,並不代表琉球群島就是中國的一部分。事實上,歷史上,類似於琉球群島這樣的,還有不少,他們被稱為中華帝國的外蕃,共同構成了中華帝國的朝貢體系。

事實上,只要細緻去辨分,就可以找出其中的差別。在清朝時期的西藏,除了有本土的宗教領袖,還有駐藏大臣,在朝鮮,還有一個“駐紮朝鮮總理交涉通商事宜大臣”的清朝官員負責看守。一般認為,朝鮮並不是中國的領土,並不是中國神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這樣看來,即使在朝鮮有這樣專門的官員存在都不算是,那麼,琉球群島中並無中國官員,說琉球群島是中國一部分,實在是太過於牽強。

因而,如果考察現今琉球,還認為這是中國一部分來進行聲索,實在有些莫名其妙。事實上,琉球被日本非法侵佔,轉名為沖繩縣,問題的焦點已經轉變為日本對琉球主權的爭議以及琉球獨立運動的合法性中。

二十世紀七十年代,美國將沖繩的管轄權移交給日本,注意是管轄權,並不是主權,且美國還在沖繩佈置了軍事基地,日本得到的只是沖繩的有限主權,因而,整個琉球群島,事實上,還處在地位待定的情況中。所以,直至今日,琉球群島依然還有不少人支持琉球獨立運動。

然而,自1870年代日本佔據琉球以來,日本人不斷湧入琉球群島,導致現在這邊的人口比例中,原琉球人比重越來越低,而來自日本本土的日本人則越來越多。所以,即使從道義角度支持琉球獨立運動,最終能夠成功的概率究竟有多少,實在是一個難以預估的問題。





經常用了


沒有什麼沖繩,我只認琉球群島,琉球群島是中國🇨🇳的附屬國,歸中國🇨🇳管轄,他美國🇺🇸憑什麼有管轄權,說美國🇺🇸收回琉球群島管轄權更是無稽之談,真是天大的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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