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股東權益變動的提示性公告

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行”)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重要內容提示

一、本次股東權益變動不觸及要約收購。

二、本行不存在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本次股東權益變動完成後亦不會出現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不涉及本行控制權的變化。

一、本次股東權益變動的基本情況

2019年11月20日,本行接到河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河南投資集團”)函告,根據2017年3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印發的《河南省省屬國有非工業企業改革推進方案》,河南省人民政府下發了《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變更河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履行出資人職責機構的批覆》(豫政文〔2019〕128號),授權河南省財政廳對河南投資集團履行出資人職責,河南省發展改革委員會不再履行相關職責。

本次股東權益變動前,河南投資集團持有本行89,769,212股A股普通股股票,佔本行總股本的1.52%,其控股子公司中原信託有限公司持有本行239,426,471股A股普通股股票,佔本行總股本的4.04%,河南投資集團直接及間接持有本行329,195,683股A股普通股股票,佔本行總股本的5.56%。河南省財政廳未直接或間接持有本行股份。

本次股東權益變動後,河南投資集團直接及間接持有本行股份數量及比例均未發生變化,河南省財政廳通過河南投資集團間接擁有本行329,195,683股A股普通股股票,佔本行總股本的5.56%。

二、所涉及後續事項

(一)本行在本次股東權益變動前不存在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本次股東權益變動後亦不會出現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因此,本次股東權益變動不涉及本行控制權的變化。

(二)根據《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的規定,本次股東權益變動事項涉及信息披露義務人披露權益變動報告書等後續工作,本行將根據事項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9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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