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以来,佛山市住建局启动租赁中介机构整治专项行动,五区开始对全区房地产经纪机构“地毯式”检查,重点检查六大整治类型。
近日,佛山对一批不规范经营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通报。禅城区
11月13日,禅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对不规范经营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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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佛山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分支机构)备案证书》房地产经纪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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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不能提供营业执照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名单
3 现场公示资料不齐全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名单
对上述地产中介机构(分支机构),禅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已责令其作出整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智慧新城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备案手续。拒不改正的,禅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将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和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佛山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报送市场监督部门、发改部门、行业协会等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南海区
10月30日,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对不规范经营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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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佛山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分支机构)备案证书》房地产经纪机构名单
现场不能提供营业执照的房地产经纪2 机构名单
3 现场公示资料不齐全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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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能提供二手房委托合同、房产证和业主身份证复印件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名单
11月15日,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对不规范经营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公布暨诚信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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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佛山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分支机构) 备案证书》房地产经纪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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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登记名称与门店招牌名称不相符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名单
3
未能提供二手房委托合同、房产证和业主身份 证复印件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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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以诚信扣分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名单
对上述房地产中介机构(分支机构),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办理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手续的告知书》,要求及时到属地镇 (街道)房管所办理备案手续,并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房地产行业诚信管理办法》(佛建管〔2015〕219 号) 有关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记分标准的规定,决定对上述房地产 中介机构(分支机构)进行诚信扣分处理。同时,请上述房地 产中介机构(分支机构)立即全面自查整改,引以为戒,诚信 自律,守法经营,自觉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
顺德区
11月15日,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对不规范经营房地产中介机构名单(第一批)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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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佛山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分支机构)备案证书》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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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不能提供营业执照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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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公示资料不齐全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名单
通过中介机构成交的住房租赁交易合同4 未按规定备案
对上述房地产中介机构(分支机构),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已经向其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立行立改并及时办理备案手续。拒不改正的,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将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佛山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报送市场监管部门、发改部门、行业协会等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举报渠道
相关部门提醒,委托或接受房地产中介服务时,不要选择不能出示《佛山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分支机构)备案证书》的中介机构,不要轻信中介人员的口头承诺,在交易前一定要详细核对中介机构的登记信息及从业人员身份,谨慎识别,保留证据,诚信交易,以免日后带来不必要的矛盾纠纷和经济损失。
市民若发现相关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可通过下列渠道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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