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殖場建在自家確權耕地上,算違章建築嗎?


養殖場建在自家確權耕地上,算違章建築嗎?如果是在上半年或者是去年,只要是在耕地上建設豬場,就算是自家的也是屬於違規建築,現在恭喜你趕上好政策,近期很消息一個接著一個,自國家提出促進生豬養殖五項措施以後,多地方和多部門均出臺細化方案,比如,自然資源部,近日發佈通知,生豬養殖用地做為設施農用地,按照農用地管理,不需要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



同時鼓勵利用荒山,荒溝,荒邱,荒灘等地方建設豬場會有一定的政策扶持。只要不是永久性農田都可以申請建設豬場,今年各地生豬出欄量下降明顯,這是政府給養豬戶的一種優惠政策,鼓勵建設豬場,鼓勵農戶養豬。所以在一些限制上的規定也降低了一些。


在以前有些地方治理環保時,實行一刀切,一些達標和不達標的養豬場全拆除了。導致很多地方無法養殖生豬。現在政策來了,對於那些因為環保退出養殖的來說,是一個非常好的消息,所以現在只要不是在永久性農田建設豬場,在其它地方是可以建設的。

總之現在政府對養豬是比較重視,很多政策措施都十分有利於生豬養殖,要想養豬的就應該趁著機會,享受政府的扶持,萬一一些扶持取消了,在來養豬成本會增加不少。


種太陽哥


養殖場建在自家確權耕地上,算違章建築嗎?

從2016年到今年8月27日之間,養殖場沒有得到正式相關部門的批准,建在自家確權的耕地上,是算違章建築的,是必須要拆除的,並且要受到處罰的。從那時起,禁止農村養豬戶養豬,並且拆除了養豬戶所有自建的養豬設施,違犯者,都會受到處罰。因此,南方地區有許多地方,農村根本不存在農村養豬戶私自養豬。加上去年8月份以來,各地流行非洲豬瘟疫病,大小養豬場生豬損失慘重,導致無豬上市,市場出現了嚴重的“豬荒”,使生豬上市量大大縮減,造成生豬和豬肉市場供給量嚴重不足,出現生豬價格和豬肉價格猛漲。



8月28日各地為了促進生豬生產,保供穩價,取消了從2016年以來實行的農村生豬禁養所有規定,並且取消了養豬設施佔地面積不得超過15畝的上限,開放並且無限的養豬規模,同時向各地養豬戶遭受非洲豬瘟疫病影響造成的災害損失進行補償,發生補貼資金。從9月3日和9月4日,向各地農村生豬養殖大開綠燈,允許農民使用自己承包普通土地,除永久性基本農田外所有土地,無需任何審批手續,可以自行建造生豬養殖設施,並且大力扶持幫助,實行補貼、貸款、保險、技術、物資等等方面一條龍幫扶措施方法,還鼓勵提倡農民充分利用荒山、荒丘、荒溝、荒地,建造養豬設施,不用審批,只與村委會簽訂合同的方式承包土地使用權。這樣,大大地鼓勵和支持農民發展生豬養殖,對提高生豬產量,增強生豬產量,保障市場供給,滿足市場需求,對保障消費者日常生活需求和消費權益,保障廣大人民大眾的切身利益,都是有非常大的好處。



總之,從8月28日起已經取消了各地農村生豬不合情理的禁養規定,土地資源部門明確指出,各地農民可以在自己確權的承包土地上,除永久性基本農田外,可以自行建造豬圈、豬舍、豬場、生豬糞便處理場、飼料種植地等等設施,無需任何審批手續,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干涉限制承包土地經營權,同時為農民養豬戶提供補貼、信貸、保險、技術等等支持和援助。這樣一來,大大鼓勵了農民養豬的積極性,激發了農民養豬的熱情,為大力發展生豬事業打下堅實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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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日東昇付先


說到建養殖場,最近對養豬的呼聲很高,政府甚至對養豬專門下發了文件,明確了對養豬的政策傾斜。

要回答題主所問“養殖場建在自家確權耕地上,算違章建築嗎?”,我們要先搞清楚幾個問題,首先是耕地的性質,耕地包括很多種,有熟地、新開發地、休閒地、復墾地等。另外還要區分農田跟耕地的區別,農田是耕地的一種,而農田又分為基本農田和非基本農田。

其中,永久基本農田即無論什麼情況下都不能改變其用途,不得以任何方式挪作它用的基本農田。所以永久基本農田是一條紅線,是不能用來作為養殖用途的。

近半年來,豬肉價格不斷攀升,主要是由於生豬供應緊缺造成的,而這種緊缺的局面是由於前兩年的環保審查趨緊及斤一兩年非洲豬瘟疫情所引起的。所以為了緩解生豬供應緊張的局面,各部門都在推出積極政策,來提高養豬的養豬積極性。

其中自然資源部發布的《關於保障生豬養殖用地有關問題的通知》,對於養豬用地問題讓豬農吃了定心丸。明確了養豬用地不再是建築用地,而屬於農用地,所以審批環節上省去不少流程,並取消了15畝用地上限的規定。

但是耕地用來建豬場是在不佔用永久基本農田的前提下的。所以,只要自家確權的耕地,不屬於永久基本農田的,就不算違章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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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2019年9月4日,自然資源部發布的養殖用地新通知。除了永久性的基本農田外,都可以建設養殖場,自家確權的耕地應該是一般性農業用地,現在開始可以建設養殖場了,也不在是違法建築了。更得上在更大範圍促進生豬的養殖,緩解市場的豬肉價格。

【養殖場建設都是在遠離村莊的位置】

對於建設養殖場來說,並不單純是地問題。

養殖場建設是一套非常複雜的工程,首先就是養殖場的選址問題,根據禁養區的規定,禁養區一定要在距離村莊或人口居住集聚區域500米外。現在對於養殖用地來講,真是寬鬆了不少。之前的養殖用地都是需要進行審批流程的,難度可想而知的。耕地或基本農田都能用來建設養殖場的,非洲豬瘟對生豬的養殖帶來非常大傷害,導致現在市場的生豬供應極度的缺乏。市場銷售的豬肉價格也是漲到快30元/斤了,為了保證老百姓都能吃上豬肉。現在也是多部門聯合已經出臺相應的養殖補貼策略。

【養殖汙染處理現場】

養殖並不同於種植的行業,養殖所帶來的汙染也是非常厲害的。尤其是糞便、氣味的汙染尤其嚴重。在養殖場正式運營前都是要經過環評後,才正常的投入養殖事業的。


養殖場建設儘量選擇在人煙稀少的地方


養殖場建設我建議選擇在遠離村莊的地方,要通路、通電、通水,這三樣一種不能確定。也是養殖場必要的設備,才能充分的保障養殖的持續發展。養殖最怕的就是疫情的威脅,遠離人口出沒的地方也是很多的好處,減少一些疾病的傳播。一些養殖氣味也不會對周圍有什麼影響,就不會影響到人口環境。你可以調查一下,基本上所有的上規模的養殖場都在遠離人口的居住區。


總結:養殖用地確實是建設養殖場的重點之重,現在對於養殖用地有了最新的指示。想搞養殖的朋友現在可以去當地的部門具體瞭解一下,畢竟是最高部門剛發佈的,具體還要看下面是如何執行了。


起點農業


養豬是當時農村很熱的一個話題。養殖場建在自家已經確權的耕地上,算違章建築嗎?關於這個問題,根據過去與當前的法律法規,可以這麼分析:

第一,過去凡是佔用耕地建養殖場的大多屬於違章建築。未修訂過的土地管理法第36條有明確規定,禁止佔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採石、採礦、取土等。

因此,土地管理法修改前,雖然養殖也算是大農業範圍,但是在耕地上未經批准建房建場還是有很多限制,在法律上是禁止的。

第二,從現在起佔用普通耕地建養豬場的不用報批就可以按農用地建設。為了應對非洲豬瘟導致的全國生豬存欄減少、市場豬肉連續漲價的被動局面,多個國家部委連續出臺了鼓勵養豬、恢復產能的措施。

其中,自然資源部辦公廳發出通知於今年9月4日印發,明確了生豬養殖用地可以按農用地管理,不需辦用地審批手續,作為養殖用途不需耕地佔補平衡;同時,還取消了附屬設施用地規模 15 畝上限的規定。

按照這一規定,從當前起,在自家已經確權過的一般耕地上建養豬場是不算違章建築的。至於養殖其他禽畜是否也這樣,個人認為可以參照執行。

第三,不管什麼時候都不能在劃定的基本農田上建養殖場。根據新修訂的土地管理法,基本農田已經改稱為永久基本農田,說明國家對基本農田的管控只有更嚴從不放鬆。

不管是過去還是現在,法律都規定“禁止佔用永久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基本農田上種果都是違法的,何況建養殖場?

因此,國家同意在耕地上建場養豬是有條件的,就是不能在基本農田上搞,只能在普通一般的耕地上,最好在荒地自留地上建。

綜合以上,如果用來養豬,將養豬場建在自家已經確權了的普通耕地上不算違章,但禁止在永久基本農田上建,否則就是違法違章。至於其他的養殖場雖然沒有明確,但也屬於農業養殖類的行為,本人認為可以參照執行。

以上解答,希望可以幫助到您。如果還有什麼更了的意見,歡迎在下方留言說說你的看法。更多農村土地問題歡迎點擊關注“桂農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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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目前而言,養殖場建在自家確權的耕地上基本上不算違章建築,但前提條件題主自家確權的耕地必須不是永久性的基本農田,不是法律法規規定的禁養區限養區。這是9月4號國5條的新出臺鼓勵農民養豬的主要一條措施,保障了農村養殖戶的養殖的基本利益。國5條的及時出現糾正了所謂的一些專家為了環境汙染的治理,對農村散養戶養豬採取一刀切的做法,禁止農村散養戶養豬,改變農村散養戶養殖的家畜家禽對環境的汙染的現象。在這方面的確一些地方大刀闊斧的採取了一刀切的現象,對於農村散養戶養豬不符合規定的直接進行拆除,導致了好多農民退出了養殖行業。這也是今天我國生豬養殖規模進一步的縮小,造成了現在豬肉價格如此之高,使得消費者消費不起豬肉的主要原因之一。



當然,非洲豬瘟病毒是造成我國生豬價格如此之高的最主要原因。根據農業部農村部公佈的消息,7月底我國的生豬存欄量比去年同期減少了32.2%,絕對數據生豬存欄量比去年同期減少了1億多頭,使得我國的豬肉的缺口量目前達到了1300萬噸以上,所以豬肉價格不上漲都不可能,豬肉價格的上漲也帶動了生豬價格的上漲。我國是生豬的養殖大國,生豬養殖規模佔到了世界生豬養殖規模的53%,我國的生豬安全生產影響到世界的生豬安全生產,所以在我國生豬安全生產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農業生產項目。在這種狀況下我國出臺了國5條。



國5條的首先規定的一點就是廢除一切法律法規之外的禁養區限養區的規定,取消農民建設養殖場的15畝的上限的規定,取消農民建設養殖場的一切的審批手續。農民可以在自家承包的土地上建設養殖場,鼓勵在荒灘、荒地、荒山、荒丘等處建設養殖場,儘量不佔用我國的耕地。所以從國5條的這一條規定來看,農民在自家確權的耕地上建設養殖場是可以的。其實對於永久性基本農田不能夠建設養殖場,這主要是針對那些糧食主產區域的大糧倉,糧食安全與生豬安全生產是同等重要的,所以永久就具備農田是不能夠跨越這條紅線的。對於其他的農民而言,基本上都是一般性的基本農田,所以是允許建設養殖場的,不算違章建築。



總之,對於題主在自己確權的土地上建設養殖場現在是允許的,而且不用去辦理一切手續,這是我國剛出臺的5條關於鼓勵農民擴大生豬養殖規模,進而確保我國市場的生豬安全生產,確保消費者對豬肉的消費需求。因為我國的生豬養殖的模式主要是農民散養戶養殖,農民散養戶才是我國傳統的生豬養殖的主力軍,才是確保14億人口的豬肉消費量的基本的保障。因此在農村自家確權土地上建設的養殖場不屬於違章建築,但是必須不是永久性的基本農田,不是法律法規規定的禁養限養區內就可以,其實在一般的農村根本沒有這兩項限制,都是一般性的基本農田。當然,各個地方還有一些土政策,必須做好環境汙染治理的測評工作,而且要符合當地的基本建設的規劃,為了非瘟防控的工作養豬要到當地的動檢部門登記備案,所以現在在一個地方要建設一個養殖場必須到以上三個部門進行,登記以後才可以建設一個養殖場。


三農一姐


千萬要小心!養殖場建在自家確權耕地上,是不是違章建築要分情況來定,不止一個答案!但按照我們這裡的情況來說,不經過審批,養殖場建在自家確權耕地上,基本上都是違章建築!

面對生豬供應緊張的嚴峻形勢,國家層面上相繼出臺了許多鼓勵措施,從養殖用地到資金補貼,不可謂不誘人。

特別是9月4日自然資源部發布重要消息,“養殖用地屬於農業用地,其上建造養殖用房不屬於改變土地用途的行為,佔用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從事養殖業不再按照建設用地或者臨時用地審批”。

所以不少人馬上就活泛了!自家的承包地上是不是可以自由修建養豬場了?想怎麼建就怎麼建?

錯!

(一)

你需要明白,你的承包地,你家的確權耕地到底是什麼樣的土地類型?!

什麼是基本農田以外的一般耕地?網上有人說,除了永久性基本農田以外,都是一般耕地。又是錯!我們國家所有的基本農田,都是永久性基本農田!之所以基本農田前面要加“永久性”三個字,就是為了表明基本農田受保護的重要性,任何情況下都不能減少啊!所以大家千萬不要誤以為,你家的確權地是基本農田不是永久性基本農田!不信的話,你到你們當地的自然資源局去諮詢一下!

就我們這裡的情況,基本上所有的農戶承包地都是基本農田!除了一些山莊窩鋪還有一些一般耕地之外,平川地方都是基本農田。

換句話說,就是農戶地確權地,基本上都屬於基本農田,你在上面私自建設養殖用房的話,那肯定是違章建築!千萬別動這個腦子。

再說了,如果真 的像人們以為的那樣,養殖場想在哪裡建就在哪裡建的話,那最後都可能圈地建成房子賣了!怎麼可能把養殖用的放那麼寬呢?!

(二)

即使在不是基本農田的一般耕地上,也只有飼養圈舍和綠化帶是不需要審批的,只要在非禁養區內環評合格後都可以。其他管理房和道路配套設施還是需要審批。

(三)

即使你建好了養殖場,能否養豬還要看防疫檢驗是否合格,合格了才能養,否則非洲豬瘟那是大風險!不但害己也害人!

大家以為呢?


村姑說村事


先說結論;依照目前的政策來看是不算違章建築的,養殖戶在農用地上搭建養殖場從事養殖行為,是國家政府鼓勵發展農業的福利政策性措施。是鼓勵農民發展經濟型產業的政策支持,所以不算違章建築。

特別8月份月底的時候,國務院宣佈取消了2016年實行的農村禁養限養的規定,同時還取消了養豬設施佔地不超過15畝的上限,徹底的打開生豬養殖市場。並且為我們農戶的生豬養殖產業開展打開綠燈,取消農民建設養殖場的所有審批手續。最重點的就是;可以在自家承包的土地上建設養殖場,並鼓勵在一些荒地進行建設。從以上政府的規定就不難看出目前在自家確權的耕地上建養殖場是不算違章建築的。

而且依照《土地管理法》的第四十三條規定,任何單位和跟人進行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須要依法申請使用國有土地,但是,興辦鄉鎮企業和村民健身住宅依法批准使用本集體經濟組織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或者鄉鎮村公共設施的公益事業建設依法批准使用的農民土地除外。

綜上所述,我們農民如果藉著這股東風想要進行生豬養殖的,完全可以在自己的確權耕地上進行建設豬舍,但是也要做好預算養殖行業風險也是有的,老賈只能在這裡告訴大家投資需謹慎。


老賈聊三農


隨著現在生豬存欄的不斷減少,目前我國對於生豬養殖的限制越來越少,從9月4日發佈的國5計劃當中,我們就可以發現,如果是生豬養殖的話,目前對於其限制非常的少。以前在農村地區,為了農村地區的環境建設,所以設置了禁養區,限養區等等,所以導致很多的小型或者是散養戶放棄了生豬養殖。而今年由於受到疫情影響,導致全國各地很多地方的生豬存欄量大幅度的降低,現在各個地方都在積極鼓勵農民進行養豬,而在農村地區散養戶基本上已經沒有什麼限制,只要不對環境造成太大的影響。


當然以上說的只是對於生豬養殖,而題主所說的養殖場建在自己獲得土地所有權的耕地上,是不是也會受到限制,算不算違建呢?

其實這個也是需要根據具體情況來看的,因為目前國家大力鼓勵生豬養殖,明確表示是養豬,而並不是其他養殖行業,所以只要不佔用農田的話,只要你擁有該土地的經營權,那麼你就可以在上面建養殖場,進行養豬,不會受到限制,而且現在國家大力鼓勵規模化養殖,所以你養豬可能越多,那麼得到的補貼就會越多。


至於題主所說的,在耕地上建養殖場算不算違規?這個要看是什麼樣的耕地?因為我國的耕地分為很多種,有旱地,水田等等,如果說只是我們平時種蔬菜的地方,那麼這種耕地是可以進行修建養殖場的,但是如果是國家劃分為的基本農田,用來種植糧食的耕地,那麼這種耕地就不允許隨便在上面修建各種建築包括房子,如果在上面修建的話,集體可以無條件的將房屋視為是違規建築,然後拆除。

現在我國的耕地不斷的在減少,所以嚴重威脅到了我國的糧食生產安全,我國保護18億畝,耕地不變的,政策始終不會變,如果在基本農田上修建養殖場的話,勢必會佔用農田,這樣一來國家的糧食生產就會受到影響。因此現在國家禁止農民在基本農田上修建建築物,包括養殖場以及居民建築,一律都是不允許的,一旦被發現必須要強制性拆除恢復耕地。



所以我個人覺得題主提到這個問題還是需要看你所說的耕地具體是指什麼性質的耕地,如果是基本農田,那麼就建議千萬不要修建建作物,否則會被強制性拆除,而如果是旱地種植蔬菜的地方,那麼這種地方只要離居民區,500米以外的話,是可以修建養殖場的。目前國家大量鼓勵農民進行養豬,你覺得現在養豬是不是最佳的時期呢?如果是你,你今年會選擇養豬嗎?歡迎在下方留言討論。


少三番


養殖場建在自家確權耕地上,綜合來說是不算是違章建築的。

根據土地法的規定:農耕地屬於保護耕地,禁止任何人侵佔亂佔等,即使是你自己家的土地,在沒有得到上級的認可私自建築這樣就屬於違章建築,如果得到了上級的認可那就不算違章建築。

我們附近就有許多這樣的,他們家養的是羊,就在自己的土地上建了一個養殖場,專門用來養羊用,當時也向他諮詢過這種問題,他說以前是不行,以前的土地管理制度非常的嚴,上級是不允許他們這樣做的,但是今時不同往日,只要上級領導通過以後,在自己家土地上也可以建養殖場的。



經常生活在農村的我們就會知道,以前家裡面的土地非常多,現在卻看不到土地了,原因就是已經被人們改造成了房子,而且是經過上級領導同意的且買了土地確認權的,當時非常的麻煩,老百姓們也是廢了好一大把勁才把這件事情完成。

但是現在對於建養殖場是比較麻煩的,一定要確保自家的土地是永久性使用的,而不是有期限限制,如果有期限限制是不允許在自家的土地上建養殖場的,說的再明白一點就是養殖場是可以建在農耕土地上的,經過上級領導的同意這是必須的,當然如果上級領導不同意你也是沒有辦法在這裡建養殖場的。



所以說,養殖場建在自家的確權耕地上,但要經過上級同意才行,不經過上級同意的就是違章建築,經過上級同意的才不是違章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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