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騎電動車被撞,多根肋骨骨折!為何還要承擔全部責任?

電驢(電動自行車)

這一“群居物種”的大遷徙

每天都在各大馬路上演

老人騎電動車被撞,多根肋骨骨折!為何還要承擔全部責任?

別看他們大多出生草根

常常以“弱勢群體”自居

一旦上了路

便渾身都充滿著“霸道總裁”之範兒

隨意變道雷厲風行

肆意闖燈挑戰權威

佔用著機動車道讓別人無路可走

善於研究數理,堅持逆行最短理論

老人騎電動車被撞,多根肋骨骨折!為何還要承擔全部責任?

以為自己無拘無束瀟灑自如

實則卻是隱患重重危險十足

老人騎電動車被撞,多根肋骨骨折!為何還要承擔全部責任?

這不

最近在張家口主城區

清水河路與通橋西交叉路口

就發生了一起這樣的交通事故

一輛電動車與一輛小轎車相撞

由於撞擊較為猛烈

電動車主多根肋骨骨折

老人騎電動車被撞,多根肋骨骨折!為何還要承擔全部責任?

老人騎電動車被撞,多根肋骨骨折!為何還要承擔全部責任?

話說這被撞電動車主

還是一位67歲的老人

本就年事已高,身體狀況欠佳

現如今還又因此新增傷痕累累

著實令人心疼,猶見可憐

可萬萬沒想到的是

待執勤交警勘察完現場

卻發現這名老人

可並不是這場事故中的“弱勢群體”

“喝酒沒師傅?”

“喝了點啤酒......”

原來

便聞到老人身上有一股濃烈的酒精味

由於其存在酒後駕駛非機動車的嫌疑

於是立即對老人展開了詢問調查

而老人也毫不猶豫的坦言

自己在騎行上路之前

確實喝了點啤酒

那又怎麼了呢?

酒後難道還不能騎行電動自行車了嗎?

老人騎電動車被撞,多根肋骨骨折!為何還要承擔全部責任?

我們常說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酒後不能駕駛機動車

其實非機動車亦是如此

老人騎電動車被撞,多根肋骨骨折!為何還要承擔全部責任?

飲酒之後

人的觸覺能力、判斷能力、

操作能力都會有所降低

甚至還會出現

視覺障礙、心理變化、疲勞等問題

屆時騎行電動自行車上路

不僅把握不好方向

對外界車輛、人流判斷不準

還容易意識混沌

遇到緊急情況根本反應不及

老人騎電動車被撞,多根肋骨骨折!為何還要承擔全部責任?

更何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

也有明確規定

不得醉酒駕駛電動自行車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七十二條 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三輪車、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駕駛自行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週歲;

  (二)駕駛電動自行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必須年滿16週歲;

(三)不得醉酒駕駛;

  (四)轉彎前應當減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車時不得妨礙被 超越的車輛行駛;

  (五)不得牽引、攀扶車輛或者被其他車輛牽引,不得雙手離把或者手中持物;

  (六)不得扶身並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競駛;

  (七)不得在道路上騎獨輪自行車或者2人以上騎行的自行車;

  (八)非下肢殘疾的人不得駕駛殘疾人機動輪椅車;

  (九)自行車、三輪車不得加裝動力裝置;

  (十)不得在道路上學習駕駛非機動車。

河北省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



第七十三條 非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以警告或者二十元罰款:

(一)醉酒後駕駛、駕馭非機動車的;

(二)駕駛加裝動力裝置的自行車、三輪車的;

(三)對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和工程救險車未按規定讓行的;

(四)不在規定地點停放非機動車,或者在未設停車場的地點停放非機動車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

然而

老人“心之大”

還不僅如此嘞

當執勤交警詢問其通行時信號燈的顏色

老人竟稱自己在通過路口時

只觀察了四周車況

對信號燈的指示根本無所顧忌

所以並不能確定

當時的通行燈為綠燈

老人騎電動車被撞,多根肋骨骨折!為何還要承擔全部責任?

為了進一步明確事故責任

執勤交警又調取了事故路段監控

還原事故現場

老人騎電動車被撞,多根肋骨骨折!為何還要承擔全部責任?

當天晚上10點左右

清水河路與通橋西交叉路口川流不息

事故發生前

南北方向信號燈正顯示為綠燈

東西方向則為紅燈禁行

各方向車輛都按照信號燈指示

有序通行

可這時

卻突然有一名男子闖入了監控畫面

不僅無視路口紅燈由東向西直行

竟還在路中央與機動車搶行

準備左轉匯入南北向車道

結果不曾想

此時一輛小轎車正由北向南正常通行

一個剎車不及

將男子連人帶車撞到在地

而這名被撞男子

就是事故中的老人

老人騎電動車被撞,多根肋骨骨折!為何還要承擔全部責任?

老人酒後騎行電動自行車

並在通過路口時

沒有按信號燈指示通行

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因此

騎行電動車的老人

需要負事故的全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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