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雲露
五個月不開工資,的確有點過分了,即使開不出工資,也應該按月先發放部分生活費,要讓工人衣食無憂。
如果是企業一時資金緊張,出現暫時的困難,把有限的資金先用於生產,等度過難關就及時補發工資,礦上領導就應該事先做好宣傳工作,做好充分的解釋,取得職工理解。
如果是企業已經陷入危機,不是暫時的困難,而是長期經營問題,或是老闆把資金移做他用,故意不給工資,職工可以組織起來,到地方政府的勞動仲裁機構投訴,一定要依法行事,拿起法律武器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
李耳後人
去勞動局,勞動監察大隊舉報,管用的很,我們單位遇到過同樣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