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說:美國反傾銷制度中的「調查機構」

律師說:美國反傾銷制度中的「調查機構」

美國是世界上最早制定反傾銷政策的國家之一(1916年《稅收法(Revenue Act)》),其國內的制度對WTO以及世界其他許多國家制定反傾銷的政策產生了重要影響。而在美國發起的海量反傾銷實例中,對中國的反傾銷調查比例正在以驚人的速度逐年增長。有學者認為,自2001年中國加入WTO後,其簽訂的《入世議定書》第15條允許其他WTO成員國在中國入世15年內將其視為非市場經濟國,是刺激國際社會對中國發起反傾銷的直接原因。

但反傾銷絕從來不是一個單純的經濟問題或是法律問題,鑑於我省目前已經有部分企業面臨反傾銷的糾紛,筆者在此為大家寫一個關於反傾銷的常識小系列,供各位參考。

律師說:美國反傾銷制度中的「調查機構」

美國傾銷案件的調查機構有兩家:國際貿易委員會(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ITC)和商務部(Department of Commerce,DOC)

一、國際貿易委員會

國際貿易委員會的前身是美國在1916年成立的關稅委員會,在1974年因其職權的擴大,國會在貿易法中將該委員會更名為國際貿易委員會。委員會有6名委員,任期為9年,來自同一政黨的不得超過3人。
在反傾銷調查程序中,三位或三位以上的委員投票認可,該委員會即可裁定涉案產品對美國國內同類產品的產業造成了實質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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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貿易委員會網址:https://www.usitc.gov/press_room/about_usitc.htm)

二、美國商務部

美國商務部是由下設的國際貿易局進口組(Import Administration, International Trade Administration, ITA)負責調查涉案產品是否有傾銷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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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A現任Boss)

商務部受理美國企業控訴或依職權主動開展調查後,會寄送調查問卷給涉案的出口企業,再根據其問卷的答覆計算案件中的傾銷差率;之後做出初步肯定裁決,即派人到該出口企業進行實地查證,並據此裁定最終反傾銷稅數額。

顏律心語

因為平時工作比較忙,只能像擠海綿一樣抽時間來寫,但身在安徽最的反傾銷律師事務所,科普反傾銷知識是顏律和掃地僧的社會責任之一,下一篇介紹美國反傾銷調查程序,感興趣的讀者記得關注這個頭條號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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