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列為被執行人,銀隆新能源喊冤:將申請撤銷裁決

  中新經緯客戶端11月20日電 在被列為被執行人沒幾天後,銀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銀隆新能源”)發佈了相關說明。銀隆新能源表示,該案件為公司與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信證券”)一起有關“財務顧問費”的仲裁爭議,中信證券隱瞞了相關事實,公司將申請撤銷仲裁裁決。

被列為被執行人,銀隆新能源喊冤:將申請撤銷裁決

  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信息顯示,銀隆新能源被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列為被執行人,立案時間為2019年11月13日。據多家媒體報道,執行標的超過人民幣3600萬元。

  銀隆新能源表示,經核查,該案件為公司與中信一起有關“財務顧問費”的仲裁爭議。中信證券向北京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向公司追索2015-2016年期間的“財務顧問費”。銀隆新能源對相關事項進行了說明:

  被列為被執行人案件說明

被列為被執行人,銀隆新能源喊冤:將申請撤銷裁決

  關於財務協議,銀隆新能源稱,2015年2月,中信證券直屬專用於投資的孫公司青島金石灝汭投資有限公司(下稱“金石灝汭”)作為領投方,參與了公司增資(下稱“第一輪融資”)。在第一輪融資中,金石灝汭向公司增資2億元。與此同時,作為金石灝汭母公司的中信證券與公司接觸溝通,意圖承攬IPO業務。

  作為領投方,金石灝汭口頭要求公司當時的實際控制人魏銀倉承諾對公司估值打八折,即金石灝汭繳付2億增資款後由公司返還4000萬元。為落實這一口頭要求,金石灝汭在該輪投資者共同簽署的投資協議之外,瞞著其他機構投資者,私下與當時的實際控制人魏銀倉及公司另行簽署補充協議,約定公司應按金石灝汭增資款的20%向金石灝汭或關聯方支付財務顧問費,雙方另行簽訂財務顧問協議。銀隆新能源表示,該關聯方實為中信證券。

  此外,銀隆新能源提到,補充協議還瞞著其他投資人,為領投方金石灝汭的回購權設定不動產抵押,使領投方金石灝汭取得了遠優於同輪其他機構投資者的權利。本輪融資結束後,金石灝汭取得了公司董事會的一個席位。

  此後,公司又進行一輪融資,中信證券及金石灝汭均未參與本輪融資(下稱“第二輪融資”)。第二輪融資完成之後,在金石灝汭多次催促下,2016年7月15日,

魏銀倉無視公司章程中有關關聯交易需要在關聯董事迴避表決的情況下獲得董事會批准的規定,未履行董事會批准程序,即私自代表公司與中信證券分別就第一輪融資和第二輪融資各簽署一份財務顧問協議,約定公司在第一輪融資財務顧問協議項下應向中信證券支付2500萬元財務顧問費,在第二輪融資財務顧問協議項下應向中信證券支付1500萬元財務顧問費,合計應支付4000萬元財顧費,並在財務顧問協議中約定了遲付利息。

  關於仲裁裁決,銀隆新能源表示,2018年,公司新管理層上任後,收到中信證券的函件,才知道存在上述兩份財務顧問協議。由於兩份財務顧問協議的簽署程序及內容都不合法合規,公司拒絕支付相關財務顧問費。

  2019年5月15日,中信證券依據兩份財務顧問協議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向公司主張4000萬財務顧問費及違約金,兩項共計約6000萬元。公司積極抗辯。

  2019年10月14日,仲裁庭作出裁決,判令公司支付第一次融資財務顧問協議項下財務顧問費及違約金和利息共計3666.8萬元;仲裁庭並未支持第二次融資財務顧問協議項下的財務顧問費。2019年11月14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將公司列為被執行人。

  銀隆新能源認為,仲裁程序中,中信證券向仲裁委隱瞞了投資建議書實際是由公司起草的重要事實,並隱瞞了中信證券作為券商存在嚴格的內控及合規制度、不能將金石灝汭(作為領投方)員工從事投資者協調工作視為中信證券自身的財務顧問服務的重要事實,使得仲裁庭事實認定不清,忽略關鍵證據和事實,作出了不利於公司的裁決。

  有鑑於此,公司將會依據以上事實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提出不予執行仲裁裁決的申請。公司還將會進一步研究向中信證券及魏銀倉、孫國華提起關聯交易損害賠償之訴,維護公司及中小投資者的利益。

  追訴大股東案件進度說明

  除此之外,銀隆新能源發佈了關於公司控告及起訴原實際控制人魏銀倉及孫國華等的案件最新進展。進展顯示,公司控告原實際控制人魏銀倉及其合作伙伴孫國華等人涉嫌騙取國家財政資金及侵佔公司利益等多個罪名,涉及總金額逾七億元,該案已由公安部門立案並偵查。公司同時起訴魏銀倉、孫國華、銀隆集團等三起公司關聯交易損害責任糾紛案件,訴請總金額逾七億元,案件目前處於等待法院判決階段。

  目前,孫國華及魏銀倉的部分親屬等人先後在2019年3月被刑事拘留;魏銀倉、孫國華及其他關聯人員已被檢察部門批准逮捕,而已在美國多時的魏銀倉如今已登上國際刑警組織的紅色通輯令名單。

  銀隆新能源稱,目前公司各項經營情況一切正常。

  公開資料顯示,2016年2月,在董明珠的主導之下,格力電器原計劃收購珠海銀隆,開拓新能源業務,但最終收購事宜遭到股東大會否決。其後,董明珠便以個人身份,拉上萬達和京東等,共同對珠海銀隆增資30億,隨後董明珠進一步增資,最終成為珠海銀隆第二大股東。

  然而,在董明珠入主銀隆之後,後者接連發生一系列討債、裁員等負面事件,甚至曝出原實控人魏銀倉涉嫌非法侵佔公司利益的醜聞。

  21世紀經濟報道日前報道稱,隨著車市寒冬的到來,越來越多的新能源企業不約而同地出現資金緊張、虧損,甚至破產的情況。儘管銀隆新能源受董明珠格外器重,但從眼下新能源行業的發展現狀來看,銀隆新能源面臨的形勢並不容樂觀。(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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