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行長董事長接連落馬 吉林銀行陷多事之秋

副行長董事長接連落馬 吉林銀行陷多事之秋

時代週報記者:羅仙仙

時隔8年,吉林銀行又一位前任董事長落馬。

11月18日,吉林省紀委監委官網發佈消息稱,因涉嫌嚴重違法違紀,吉林銀行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張寶祥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副行长董事长接连落马 吉林银行陷多事之秋

張寶祥11月剛被免去吉林銀行黨委書記、董事長職務。公開資料顯示,他曾擔任吉林銀行的前身——長春市商業銀行的黨委書記、行長。2014年7月後,張寶祥調任吉林銀行黨委書記、董事長。

18日,吉林銀行長春市某支行一位員工告訴時代週報記者:“在行內聽說董事長被帶走的消息,目前業務沒有受到影響,也未有接任者的公告或消息。”

在張寶祥任內,吉林省委巡視組兩度進駐吉林銀行巡視,分別為2015年10月和今年4月。第一次巡視的反饋情況中就指出,該行存在“行業信貸風險與廉政風險並存”等諸多問題。彼時,張寶祥表示,“完全接受整改意見……堅定不移地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如今,張寶祥成為該行又一位接受調查的金融高管。

吉林銀行董事長一職由誰代為履職?11月19日,時代週報記者向該行董秘郵箱發去採訪提綱,截至發稿尚未回覆。

時隔8年又有董事長落馬

事實上,張寶祥是一年來第二位被查的吉林銀行高管。

去年12月,吉林省紀委監委官網發佈消息,吉林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王安華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今年7月,據吉林省紀委監委消息,王安華因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借用企業車輛;違反組織紀律,違規為他人安排工作,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等,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檢察機關依法對王安華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張寶祥也是8年來第二位落馬的吉林銀行前董事長。2011年11月,吉林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常務副省長田學仁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田學仁曾任吉林銀行董事長。

公開資料顯示,張寶祥在地方政府部門和銀行之間交替任職。2000年12月,他正式進入銀行業,出任長春市商業銀行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監事長,2005年11月任該行黨委書記、行長。

不到一年,張寶祥迴歸地方政府任職,先後擔任過長春市南關區委副書記、副區長、代區長、長春市寬城區委書記、吉林省政府外事辦公室(省僑務辦公室)黨組書記、主任等職,直至2014年7月,調至吉林銀行出任一把手。

吉林銀行的前身為長春市商業銀行,2007年10月在吸收合併吉林市商業銀行、遼源市城市信用社的基礎上設立而成。

2008年,該行還進一步吸收合併了吉林省白山、通化、四平和松原4個區域的城市信用社。

目前,吉林銀行為吉林省內唯一一家城商行,在省內外分支機構有393個,包括1個總行、11個分行、1個分行級專營機構和380個支行及支行以下機構。

上半年淨利潤腰斬

據吉林銀行半年報,截至2019年6月末,該行的資產總額為3802.39億元,較2018年末增長5.08%。

上半年,吉林銀行實現營收46.89億元,同比增長16.99%;歸母淨利潤7.85億元,較去年同期的15.48億元相比,降幅近50%。

淨利潤大減最為直接的原因是,該行在同期的貸款類減值損失準備支出大增178.92%至22.97億元,較上年同期增加14.74億元。

儘管如此,吉林銀行的不良指標仍出現“雙升”。

其中,不良貸款餘額較2018年末增加7.36億元至69.22億元,不良貸款率也繼續維持在2%以上,較2018年末增長0.04個百分點至2.86%。銀保監會披露的數據顯示,全國城商行整體不良率今年二季度末為2.3%。

一份判決書或可窺見一斑。11月1日,裁判文書網的一份刑事判決書顯示,吉林銀行大連分行遭騙貸5.8億元,截至2018年12月18日,貸款本息損失至少6.54億元。

在半年報中,吉林銀行並未披露企業貸款行業分佈情況。以2018年年報來看,該行的前五大貸款行業分別為批發和零售業、製造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房地產業和建築業,佔全部貸款比重為19.39%、17.86%、11.75%、5.06%和4.14%。

前五大貸款投放行業的佔比儘管較2017年有所下降,但合計佔比仍超過50%。

“受異地分支機構不良貸款發生率高、貸款企業償債能力普遍下降的影響,近年來吉林銀行信貸資產質量持續下滑。”聯合資信在2019年評級報告中指出:“未來一段時間,吉林銀行不良貸款率可能有所上升,資產減值準備面臨較大計提壓力、盈利能力與資本充足性將持續承壓。”

上市進程止步不前

“吉林銀行已與政府及部分投資人達成增資意向,將於2019年進行增資,預計增資規模為 70億~110 億元。”上述評級報告稱。

吉林銀行於2008年啟動了第一輪增資擴股,曾引入了東方資產、新湖中寶等一批企業入股該行。

2010年,外資企業韓亞銀行入股併成為該行第一大股東,持股佔比達16.98%;緊隨其後的四大股東依次為長春市融興經濟發展有限公司、吉林省金融控股集團、吉林亞泰(集團)和吉林省投資集團,持股分別為11.86%、11.14%、9.96%和4.3%。

吉林銀行無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時代週報記者注意到,在上述大股東中,吉林省金融控股集團的實控人為吉林省國資委,吉林省投資集團則是吉林省財政廳的全資控股公司。

2019年6月末,吉林銀行並表口徑的資本充足率、一級資本充足率一級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均已接近監管紅線,分別為10.77%、8.9%和8.9%。

上述評級報告指出:“成功增資後,將對吉林銀行的資本充足水平起到較大提升作用。”

相較於東北三省中的其他城商行,無論是區域地位或股東背景,吉林銀行的發展似乎更具優勢,但截至目前,黑龍江省、遼寧省均已有城商行上市,吉林省上市銀行仍為空白。

吉林銀行對於上市早有籌謀。在張寶祥甫任吉林銀行一把手的2014年,該行就在年報中提出,“將於3年時間爭取實現上市”。

5年後的今天,吉林銀行的上市路仍未有實質進展,張寶祥卻已落馬。

本網站上的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文字、圖片及音視頻),除轉載外,均為時代在線版權所有,未經書面協議授權,禁止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使用。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請聯繫本網站丁先生:[email protected]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