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吳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出庭公訴一起涉惡案件

11月6日,由孫吳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王某、孟某某等人涉惡一案在孫吳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該院檢察長孟照華、檢察官王新勝、魏振武以國家公訴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訴,履行員額檢察官辦案職責。孫吳縣公安局的辦案民警及被告人親屬等100餘人到庭觀摩。

孫吳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出庭公訴一起涉惡案件

2016年10月份至2018年9月份兩年內,被告人王某、孟某某、由某某、梁某某,以王某為首,以擔保公司名義違法放貸,經常糾集在一起,使用毆打、脅迫、滋擾等手段暴力討債,以王某經營的賓館為主要犯罪場所,使用手銬、警棍等器械非法限制受害人人身自由,隨意毆打他人、為非作惡、欺壓百姓,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致使受害人家破人散、財產、身心遭受摧殘,嚴重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符合惡勢力認定標準。

孫吳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出庭公訴一起涉惡案件

庭審前,孟照華檢察長認真審閱卷宗、研究案情,分析案件事實和證據,做好庭前各項準備工作。庭審中,孟照華檢察長宣讀了起訴書,出示了相關證據,向法庭闡明瞭指控的犯罪事實並發表了公訴意見,並當庭對被告人進行法庭教育。

孫吳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出庭公訴一起涉惡案件

由於該案涉及犯罪事實較多,案情較為複雜,整個庭審過程持續了兩天,最終,4名涉惡被告人均當庭表示認罪、悔罪,願意接受法律的制裁。

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對於重大、有影響的涉黑涉惡犯罪案件,該院提前介入引導偵查,提高辦案效率,充分發揮檢察監督職能,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此次惡勢力案件由檢察長親自出庭公訴,充分彰顯孫吳縣檢察院勇於擔當、敢於亮劍的堅定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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