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期保值知多少

套期保值的目的是對沖現貨價格風險,由於期貨價格與現貨價格具有正相關關係,對沖的前提自然是期貨買賣的方向與現貨方向是相反的。比如,在現貨上現在有貨或將來有貨,擔心未來價格下跌而受損。要對沖價格下跌風險就必須在期貨市場中賣出。這顯示為現貨上的多頭,期貨上的空頭。又如,手中目前無貨或將來要交貨,擔心到需要買時價格上漲,要對沖價格上漲風險就必須在期貨市場中買進。這顯示為現貨上的空頭,期貨上的多頭。

如果違反了交易方向相反原則,所做的期貨交易就不能稱作套期保值交易了。因為這樣做不僅達不到對沖價格風險的目的,反而增加了價格風險,其結果是要麼同時在兩個市場上虧損,要麼同時在兩個市場上盈利。比如,對現貨市場上有貨或將來有貨者來說,如果他同時在期貨市場也做買方,那麼,在價格上漲的情況下,他在兩個市場上都會出現盈利;在價格下跌的情況下,在兩個市場上都會出現虧損。

商品種類相同原則是指在做套期保值交易時,所選擇的期貨品種應該和需要對沖風險的現貨商品相同。只有相同的商品,期貨價格和現貨價格之間才會形成較強的正相關關係,才能在價格走勢上保持大致相同的趨勢,否則,所做的套期保值交易就難以達到規避價格風險的目的。如果期貨市場上沒有相同的品種,則應該選擇那些在價格走勢上大致相同的同類商品。比如,對航空公司來說,在期貨市場上不存在航空煤油這一品種,但由於航空煤油、燃料油、汽油都是石油的同源性產品,彼此之間的價格有著很高的正相關關係,因而,採用已經開設的原油期貨、燃料油期貨對航空煤油進行套期保值是完全有效的。國外航空公司通常也是這樣做的。

數量相等或相近原則是指在做套期保值交易時,在期貨市場上買賣的數量應該與交易者需要對沖的商品數量基本相等。既然套期保值交易的目的是對沖現貨風險,那麼就應該是現貨上有多少風險頭寸就在期貨上對沖多少。對沖的數量太少,必定有部分現貨頭寸風險依舊;對沖數量過多,多餘的頭寸就成了投機頭寸。

例如,在1997年,株洲冶煉廠年鋅錠產量為25萬噸左右。由於國際市場上鋅價持續低迷,企業擔心價格進一步下跌,便在倫敦金屬交易所進行賣出套期保值交易。然而,在交易中,由於交易人員認定鋅價還將繼續下跌,賣出了40多萬噸的期貨,交割月份為1997年5~8月,賣出價格基本在每噸1000美元左右。結果,被一家瑞士的實物貿易商盯上。從1997年1月開始,LME三月期鋅價格開始大幅上揚,每月以100美元的速度走高。到4月時,株洲冶煉廠的期貨操作人士仍然未能引起足夠的重視。進入5月,由於追加保證金不能到位,短期內又不能交貨,結果被迫在高位買入平倉,導致2億美元的虧損。

月份相同或相近原則是指在做套期保值交易時,所選用的期貨合約的交割月份最好與交易者將來在現貨市場上實際買進或賣出的時間相同或相近。

選用相同或相近時間的期貨合約,一是可以使期貨合約覆蓋的時間與現貨暴露的風險時間一致;二是隨著期貨合約交割期的到來,期貨和現貨之間的價格差會縮小。這兩條都有利於增強套期保值的效果。

比如,某企業每月需採購使用2000噸燃料油。年初時,燃料油現貨市場價在每噸1800元左右,該企業認可此價格,並決定在期貨市場進行買入套期保值。在選擇合約月份時,最好是一年內每個月份的合約都買進200手(每手10噸)。每個合約都在到期前實施平倉,同時在現貨市場上進行採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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