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特定崗補錄174人,畢業兩年內才能考

根據省人社廳、省財政廳《安徽省高校畢業生基層特定崗位開發與管理暫行辦法》(皖人社發〔2015〕15號)和省人社廳《關於進一步做好高校畢業生基層特定崗位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202號)要求,現將2019年我市高校畢業生基層特定崗位人員補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補錄對象

畢業兩年以內(即2018屆、2019屆)離校未就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

二、補錄計劃

補錄崗位是歷年開發的高校畢業生基層特定崗位中,因多種原因出現人員空缺的崗位。2019年我市共計劃補錄174名,各區縣具體崗位補錄情況詳見補錄簡章(附件)。

三、補錄程序及時間安排

高校畢業生基層特定崗位人員補錄工作按照個人報名、筆試、資格審查、體檢、公示、聘用上崗等程序進行。

(一)11月23日至11月29日,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個人進行網上報名。報考崗位所在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對報名人員資格進行初審。

(二)12月7日上午,全市統一組織筆試。

(三)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根據考生的筆試成績,對擬聘用人員進行資格審查、體檢、遞補、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補錄人員,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崗前培訓,經培訓合格後由各補錄單位與其簽訂勞動合同,並安排上崗。

四、報名

(一)報名方式及時間

本次考試採用網絡報名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安徽省黃山市人事考試中心(http://exam.hsrskp.cn/)。報考人員提交報名申請的統一時間為2019年11月23日9:00至11月29日16:00,逾期不予報名。

(二)網上報名

報考人員登錄安徽省黃山市人事考試中心網站進行報名,簽署“招聘誠信承諾書”,填寫《黃山市2019年高校畢業生基層特定崗位人員補錄報名資格審查表》,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尺寸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並提供有效通訊方式。報考者所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虛作假等原因致使報考資格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給予取消相應環節資格等處理。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並須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報名和參加考試。

(三)報名資格初審及繳費

報考人員於報名後至11月29日16:00前登錄安徽省黃山市人事考試中心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通過審查的,不能再修改個人信息或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審查的,在11月30日16:00前完善信息後可以再報。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於12月1日16:00前按規定通過安徽省黃山市人事考試中心網站繳納筆試考試費用,逾期視為自行放棄。考試收費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的標準執行,筆試費45元/科,兩科合計90元/人。完成報名確認後,報考人員於12月4日9:00至12月6日17:00前從安徽省黃山市人事考試中心網站自行下載打印准考證。

農村貧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報考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筆試考試費用的政策。這部分報考人員報名後,先實行網上確認和繳費。12月4日至12月5日工作時間,到安徽省黃山市人事考試中心(屯溪區屯光大道名人大廈3樓)辦理減免筆試費用手續。辦理減免手續時,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應提供家庭所在地的縣(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證明和低保證(複印件);農村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報考人員,應提供家庭所在地的縣(區)扶貧機構出具的貧困證明和貧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或扶貧手冊(複印件)。上述報考人員還要同時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係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等)。

基層特定崗補錄174人,畢業兩年內才能考

五、筆試

(一)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和《申論》兩科。

本次考試無考試大綱,也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招聘工作主管機關及人事考試機構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二)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2019年12月7日上午,

8:00-9:30 《公共基礎知識》;

10:10-12:10 《申論》。

筆試地點:黃山市屯溪區(詳見准考證)。

考生進入考場須同時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准考證。《公共基礎知識》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塗作答;《申論》一律用黑色字跡的鋼筆、簽字筆在答題紙上指定位置作答。

(三)筆試成績

按《公共基礎知識》和《申論》兩科5:5的比例合成筆試成績,考生筆試成績在黃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公佈,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資格審查、體檢人員,若最後一名出現合成筆試成績並列,按《公共基礎知識》成績由高到低進行排序。

六、資格審查、體檢和公示

資格審查、體檢和公示工作由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資格審查時報考人員須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兩類證件的原件和複印件、筆試准考證和網上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關於修訂〈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執行。對資格審查、體檢不合格或放棄者,在報考人員中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進行一次性遞補。體檢合格人員名單公示期3天。

七、聘用上崗

考試、資格審查和體檢合格的擬補錄人員,公示7天后無異議,經培訓合格後,由補錄單位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安排上崗。

八、崗位管理及工資待遇

高校畢業生基層特定崗位實行勞動合同管理,由用人單位與擬聘用高校畢業生本人簽訂勞動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首次簽訂合同期限為3年,可按照《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聘用期間,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個人繳費部分由個人承擔;合同期滿後可根據個人表現和工作需要,雙方協商一致,續簽勞動合同。服務期間的工作時間視同為基層工作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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