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員工把儲戶存的800元打成80萬,儲戶把錢用完了,事後銀行發現追究怎麼辦?

三晉新視界


銀行員工把儲戶存的800元打成80萬,儲戶把錢用完了,事後銀行發現追究怎麼辦?

因為數額巨大,屬於刑事案件,銀行可以提交相關證據,提交警方立案處理。


一、儲戶行為屬於不當得利

不當得利指沒有合法根據,或事後喪失了合法根據而被確認為是因致他人遭受損失而獲得的利益,應負返還的義務。如售貨時多收貨款,拾得遺失物據為己有等。


二、不當得利的法律責任

1、如果數額不大,不當得利者承擔民事責任。

根據《民法通則》 第七十九條第二款、第九十二條規定,拾得遺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飼養動物,應當歸還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費用由失主償還。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因此,不當得利的人應該承擔民事責任。

2、如果數額較大,不當得利者承擔刑事責任。

  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條規定,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因此,數額較大,不當得利者承擔刑事責任。

上述案例中,涉及的金額較大,儲戶把錢用完或將錢轉移,都應該負返還的義務,否則,面臨刑事責任。


唐貓


我說兩件我遇到的真事。

早上我去中信銀行取款,金額4015,櫃檯小姑娘給辦的。下午4點四點接到一個電話,和我說是我存款那家中信銀行的,今早我取的4015元,有15元沒拿走。說真的,我包裡原來有零錢,後來又花了點,我自己也不知道我那15元有沒有取走。我也這樣和工作人員說了。

小姑娘說,她盤點的時候多了15元,查的結果是我沒有拿走零錢。問是不是把錢存在我賬戶上。

我說如果你確定我沒有拿,可以的。5分鐘後收到15元存款到賬的信息。

另外一件事是,我去民生銀行存款,帶了5000元,第一次機器識別到2200元,存入。第二次,機器故障,把卡和錢一起吞了。沒有任何單據。

嚇得我趕快打民生銀行客服電話,客服說網點盤點後,一週後會把款存入我的賬戶。五天後,款到賬,忐忑的心終於放下。

我認為,除非收到錢的儲戶故意要把錢花光,否則,銀行當天就能發現出錯了。

這樣的錢,是不當得利,應該退還銀行。


楠楠密語


離櫃概不負責!這是中國人民銀行莊重提示,應該不只是一句空話,銀行職員打錯錢,應由職員負責賠償銀行損失,銀行流程是有幾個人核實轉賬拔款,是銀行員工個人不負責任造成過錯,不應以不當得利為由要求儲戶歸還,既然是條款,就要遵守


泰通81367506


這應該是活該!銀行的規矩就只是給儲戶定的。我曾在取款機上存18000,機器還在查錢哪,卡卻吐出來了,我急忙再查了一下餘額,整少了2000,我找來大堂經理,她的回答是你自己出的錯,銀行需要7個工作日,還要第三方證明,核實了才能確定是不我少了錢。我問她啥叫第三方,我存錢還得拉個外人給我證明唄?那儲戶的隱私咋保正!我要報警,警察就可以當第三方嗎!她阻攔我,又說她可以協調一下兩個工作日給我。我說當天事當天做,幹啥要等明天,是有貓膩吧?報警了,警察來了,她又改詞了,說正在給查哪,是我事多非叨擾警察!我留下了警官號,讓她們走了,銀行也乖乖把我的錢立馬給我了!總之,別聽她們的多少個工作日,就是拖你哪,找個種藉口來剋扣你的錢!有事找警察,那是真格的!


陽光127631379


這種事銀行櫃面員工操作根本在正常發生,為什麼呢!現實銀行櫃員操作是這樣的,一、銀行都是電腦打印操作,每位顧客在銀行開戶時已經建立基本信息資料存入電腦系統,也就是說你存入的銀行存款及利息和銀行交易發生額都會存檔,而每一家銀行都有完善的電腦和紙質、影像系統;二、銀行櫃員每天必須不少於三次以上對賬,即使再忙也會“櫃面暫停營業”業務。櫃員下崗時有會計主管親自核對櫃員賬目(現金、重要憑證、及電腦系統核對);三、櫃員受理客戶業務辦理時,要經過至少兩人以上審核、核對後簽字蓋章,同時櫃員操作辦理業務時5萬元(含)必須要經過專業事後監督運營部-授權中心授權,也就是再次審核,金額較大的要通過二次授權審核。四、銀行一整座大樓,從櫃面操作稱現金區,現金區域是銀行授權人員出入,營業大廳為非現金區都是影像高倍監視留存100天,從櫃員操作點點滴滴都非常清晰的影像錄入保存,包括點鈔機每次點張金額額度,即使櫃員有差錯也是櫃員在清點現金出現金額較少的誤差,誤差率在十萬分之一不到,所以說根根你們不用擔心。


GZ2839


我只想說,如果我拿80萬去銀行存款。我拿了卡就走了。沒查,結果過近一年去拿錢,發現只有80塊。請問,銀行會承認嗎。錄像如果只有一個月,又查不到,或者錄像被銀行刪了。我怎麼辦才能找回錢。

銀行算偷?還是算欺詐?

全國發生幾例,由於銀行櫃員機發生故障,儲戶多取錢,最後都犯法了。進去了。

其實這是他們自己失誤造成的。可是為何受傷的是儲戶,而他們自己不擔責呢。


怡冉說事兒


又來編故事,我曾經回答過這樣的問題,這是不可能的事,不要想當然地把銀行員工當傻子。

首先看800與80萬在輸入的時候差別有多大,銀行員工在輸入數字時一般都是小寫,800在輸入時是800.00,80萬是800,000.00,差了幾個零,能看不出來?800輸成8000倒是有可能。

再說,假如真的是輸入80萬,你也很難有機會馬上把錢用掉。

因為現在銀行櫃檯員工一般都是實行上下午交接班制度,中午交班要平帳交接,下午下班也要扎帳入庫,帳務出錯當天就會發現,甚至在客戶離開後就馬上發現。


碧雲天客


不當得利,應該返還銀行。因為銀行錯發的錢,並不是客戶合法所得,不應該佔為己有,應該歸還


高江蘇漣水


先看一下800元打成80萬要經過多少關卡:

1.櫃員腦子進水,鍵盤敲錯;

2.系統自動核對身份證,存800元不需要身份證,存80萬需要身份證,系統提示櫃員,客戶出示身份證並錄入系統才可以下一步,恰巧客戶身份證帶了,如果這一關也過了;

3.系統要求會計親見覆核,並授權,800元那麼一小沓,80萬是一堆錢,會計眼瞎,這關也過了;

4.80萬不是小數目,會計給客戶還得拿點禮品送,問一下能不能存個定期或是理財,客戶懵了,這個時間段會有多次80萬怎麼辦,理財經理營銷活動開展,期間的多次校正還是沒發現,這關過了;

5.遠程稽核人員系統提示80萬現金存入,電話致電支行,核實現金、客戶身份證件、業務處理情況,我想這時支行應該已經發現差賬了,我們把這關也過了;

6.櫃員中午吃飯結賬,賬實不符,下不了臺,吃不了飯,查賬,發現這筆差賬,好吧,業務是下午辦的,算過關了;

7.晚上結束營業,結賬發現賬不對,下不了班,找到這筆差賬,電話聯繫客戶來調賬,客戶有錢,雖已消費80萬,但賬戶餘額還大於80萬,調賬成功,賬戶餘額沒有80萬的情況,客戶明知道自己賬戶沒有80萬,在半天的時間消費80萬,這個可以視為故意為之了吧,這就是違法的了。


集郵收藏者


誰說銀行多給了儲戶錢應該退回銀行?我不同意。銀行規定,“離開櫃檯概不負責”這句話是誰說的?又是誰定的?只准銀行放火,不許老百姓點燈嗎?是那家的規矩???我就想不通,銀行憑什麼多收了我的錢不退,而我多得了銀行的錢就該退回銀行???太不公平了吧!因2003年我到銀行辦理存款,銀行多收了我3000多塊錢,因是我老伴給我幫她辦的,當時我沒注意,當時銀行幾個工作人員知道此事,事後銀行不退給我,就這樣被銀行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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