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季馴治水二十七年,為何能保證黃河300年不改道

南閣水哥,誰聽水講。黃河是中華民族的母親河,黃河流域孕育出了我們的民族、國家和文明。但是我們也都知道,黃河在歷史上曾多次改道,造成了重大損失。據有關資料顯示,黃河曾發生重大的決口1593次,改道26次。一個如此捉摸不定的黃河是歷代中原王朝要重視的問題。治河就成了一項政績和重要的國家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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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歷次的改道過程中,也往往產生了非常深遠的影響。黃河的每一次改道不僅僅是產生和消亡一批城市外,也對地理條件產生了重要的影響。特別是黃河經常改道的地區鹽鹼化嚴重,農田利用率下降,也導致了大量的逃荒甚至是大規模的人口遷徙運動。

中國歷史上數千年來都在不斷的和黃河做鬥爭。而較為成功的有四次。東漢的王景、元代的賈魯、明代的潘季馴和清代的靳輔與陳潢。本文的主角就是明代的潘季馴,在他的治理下黃河保證了300年的河道穩定,並且到了清代依然是按照他的辦法來治理黃河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潘季馴生於中國明朝的烏程縣。嘉靖二十九年中進士。朝廷授予九江推官。轉升為御史,擔任廣東巡撫。嘉靖四十四年,潘季馴開始付諸全面管理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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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當時黃河的水患也是非常的嚴重的。由於明朝京師在北京,為了維持北京的物資供應,必須保證大運河的暢通,那麼黃河的整治就變的更加的重要。明朝採取的治河策略和元代差不多,都是疏南道,塞北道、使黃河改流經南故道。以保證北部地區的穩定。在黃陵崗以下,疏浚賈魯舊河,分洩部分黃水出徐州會泗河,使得黃河主流繼續由渦河和潁河入淮。直到明正德3年(1508年)黃河北徙三百里,主流由徐州入泗,黃河向南經渦河、潁河入淮河的水量才日益減少。

一、第一次治河,接浚留城舊河

潘季馴於嘉靖四十四年開始整治河道。當年7月沛縣決口,航道被淤積這可是大事情。當時的工部尚書向嘉靖皇帝報告要求新開一條運河,而主管河道的潘季馴的意見是將舊河清淤之後引黃河進入舊河道。他的理由很充分,首先這新開鑿河道需要更多的資金而且當地土質鬆軟,開鑿的深度不夠容易造成二次決口。兩種意見都上報朝廷。然後工部尚書執意繼續開鑿新河道,知道嘉靖四十五年,工科給事中何起鳴來工地巡查後,認為新河開鑿需要時間,而疏通舊河也會有問題提出了一個新舊河並陳的折中意見,皇帝居然還通過了。於是舊河也疏通了新河道也搞好。這算是第一次效果折中的治理。

二、隆慶元年,新河開鑿完畢,舊河也清理完成。一時之間,沛縣周邊的治水工程已經是相當的了得。可是好景不長,隆慶5年9月邳州河道又被沖毀。潘季馴再次啟用進行河道治理。這次他提出了重修復邳河故道,堵住決口初。這是一次成功的治理,不久因家裡長輩去世回家丁憂去了。

三、第三次治河,萬曆六年,潘季馴以右都御史兼工部左侍郎的身份代理河漕尚書。對於治理黃河他認為原來水道因時間久遠而湮沒,即使疏浚修復,它的深度寬度一定不能象現在的河道,奏議修築崔鎮用來堵塞決堤的口子,修築遙堤用來防潰堤決口。此時提出一個非常具有深遠意義的方案,叫做束水衝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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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實際上是一次大膽的嘗試,因為治理黃河不僅僅只限制在黃河,還要做一次區域性的整治,包括了黃河、黃河與大運河。提出了“通漕於河,則治河即以治漕;合河於淮,則治淮即以治河;會河、準而同入於海,則治河、淮即以治海”的規劃原則。束水就是改變以往的在黃河支流開多個口子以減少來水對河道的衝擊,這樣的缺點是黃河全線到處都有決口的危機,只能通過不斷的堵塞和開口的方式來調節。這樣做費時費力而且無法保證黃河不能改道。

而潘季馴認為,黃河夾帶了大量泥沙流入平原地帶,水流急時則沙隨水流,緩時則沙停水漫,所以他提出在高家堰修築堤壩,將淮河水位提高。然後讓黃淮並流,水急沙走,使河道暢通。他在上神宗的奏疏中,提出治河六條辦法:塞決口以挽正河、築堤防以杜潰決、復閘壩以防外河、創滾水壩以固堤岸、止浚海工程以省糜費、寢開老黃河之議以仍利涉。

神宗皇帝同意了這樣的構想並且取名叫做束水衝沙。自萬曆六年夏至次年十月,興建了一系列水利工程,包括高家堰、歸仁集、柳浦灣等堤,並將崔鎮等130個缺口堵上,築了徐、睢、邳、、桃、清兩岸遙堤56000餘丈,徐、沛、豐碭縷堤140餘里,還建了一系列大壩。這一束水防患工程既完整,又具系統化,縷堤的關鍵是束水歸漕,距它兩三里之外的遙堤是屏障,二堤之間又建格堤以作緩衝,這樣就構成了三道防洪線。同時堤上栽柳種樹,以加固堤防。從此以後多年,黃河沒有發生過大的險情。“束水攻沙”理論的提出實現了治黃方略由分水到合水,由單純治水到沙,水綜合治理的歷史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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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第四次治河。

然而好景不長。張居正死後不久,潘季馴也被當做張居正的黨羽被羅織罪名削官。萬曆十六年黃河再次大患,皇帝又想到了這位治水能人,再次啟用復官右都御史,總督河道。萬曆十八年黃河的多支分流“歸於一槽”,使河道保持了200多年的基本穩定。萬曆十九年,黃河水患終於結束,他也完成了自己的治水大任。

一代治水能臣終將會被歷史所銘記。清康熙年間的治河專家陳潢指出:“潘印川以堤束水,以水刷沙之說,真乃自然之理,初非嬌柔之論,故曰後之論河者,必當奉之為金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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