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賭場、非法拘禁、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等14項罪名 榆林36人涉黑被公訴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

聚眾鬥毆

非法拘禁

開設賭場

非法持有槍支、彈藥……

黑社會組織稱霸一方,欺壓、殘害群眾

終落法網!

開賭場、非法拘禁、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等14項罪名 榆林36人涉黑被公訴

11月16日上午,榆林市榆陽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馬某等36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犯罪一案,該案系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開展以來榆林市公開開庭審理的第一起涉黑案件,依法由一名副院長、兩名法官和四名人民陪審員組成合議庭負責審理。

開賭場、非法拘禁、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等14項罪名 榆林36人涉黑被公訴

公訴機關以被告人馬某等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假冒註冊商標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聚眾鬥毆罪,敲詐勒索罪,故意傷害罪,強迫交易罪,詐騙罪,開設賭場罪,騙取貸款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幫助毀滅證據罪等14項罪名依法向榆陽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開賭場、非法拘禁、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等14項罪名 榆林36人涉黑被公訴

公訴機關指控,2010年,被告人馬某通過制販假酒牟取不法利益,積累了一定資本。同年,被告人馬某、宋某、宋某某夥同他人合夥註冊成立遠航公司,由被告人馬某擔任法定代表人,開始面向社會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高利放貸。

為確保資金能夠收回,被告人馬某以親戚、同鄉關係為紐帶,糾集被告人許某、馬某某等人非法討要債務。公司發展過程中,被告人許某、馬某某等人各自發展組織成員,吸納社會閒散人員陸續加入以被告人馬某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在被告人馬某的組織、領導下,該組織在社會上為非作惡、無事生非,實施了假冒註冊商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持有槍支、彈藥、強迫交易、騙取貸款、故意傷害、非法拘禁、敲詐勒索、聚眾鬥毆、開設賭場、尋釁滋事等一系列違法犯罪行為。在馬某籠罩下,被告人許某、馬某等人在組織外實施了一系列違法犯罪行為。

被告人馬某黑社會性質組織稱霸一方,欺壓、殘害群眾,是公認的黑社會老大,該組織對當地老百姓形成了嚴重的心理強制,嚴重影響了當地群眾正常的生產、生活,破壞了社會秩序,造成了嚴重的危害後果。

開賭場、非法拘禁、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等14項罪名 榆林36人涉黑被公訴

市、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各界媒體記者、被告人家屬及群眾百餘人參加旁聽。

開賭場、非法拘禁、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等14項罪名 榆林36人涉黑被公訴

目前,該案正在有序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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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榆陽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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