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幹得好不如嫁得好?

文 | 從易

“幹得好不如嫁得好”似乎在勸誡女人,女人的職責就是相夫教子,女人與其打拼事業,還不如找個好男人嫁了,依舊可以有衣食無憂的“好生活”。

“知道”(nz_zhidao)和你談談,21世紀都快過去了,為什麼還有那麼多人信奉“幹得好不如嫁得好”?

21世紀,幹得好不如嫁得好?

(視覺中國/圖)

近日,北京大學中國社會科學調查中心通過對中國家庭追蹤調查(以下簡稱CFPS)的調查,解讀了中國當代社會婚姻與家庭現狀的幾個現象。其中,對於“幹得好不如嫁得好”,新一輩中不管是男性還是女性,對這一觀點的認同度一直在降低,但認同的比例也不在少數,比如“90後”的認同比例還高達三成。

“嫁得好”和“幹得好”本身並沒有什麼問題,但當它們並置在一起,並有了“不如”的比較之後,二者的內涵就發生了變化了。“嫁得好”便意味著將“好”的掌控權寄託在男人手裡,好像女人只要嫁對人、生兒育女,就能擁有美滿的生活——即便女性因此喪失了一定的獨立性和自主權也沒有關係。而“幹得好”則是女性自己掌握了追求“好”的主動權,但必須承受奮鬥過程中的艱辛。“幹得好不如嫁得好”似乎在勸誡女人,女人的職責就是相夫教子,女人與其打拼事業,還不如找個好男人嫁了,依舊可以有衣食無憂的“好生活”。

這值得檢討和深思,為何依舊有那麼多人信奉“幹得好不如嫁得好”?

“幹得好”pk“嫁得好”

“幹得好”還是“嫁得好”的論爭並不是今天才有。

上世紀90年代初,“幹得好還是嫁得好”成為火極一時的“大專辯論賽”的辯題。2001年有全國政協委員提出,“婦女分階段就業”(即女性休息2-3年照顧孩子,然後再重新就業)和“婦女回家”的提案,也引發廣泛討論(類似的提案至今仍有政協委員在兩會提出)。

同年公佈的2000年第二期中國婦女社會地位調查(由全國婦聯和國家統計局聯合組織)顯示,對近年來社會上“幹得好不如嫁得好”的說法,34.1%的人表示贊同,女性支持該觀點的比例高於男性7.1%,達37.3%。

到了2010年第三期中國婦女社會地位調查,有44.4%的被訪者表示認同“幹得好不如嫁得好”的說法,與2000年相比男女兩性對此認同的比例分別回升了10.5%和10.7%。

而今年的CFPS,“90後”認同比例還高達三成,全年齡段的認同比例會高於三成。“幹得好不如嫁得好”仍有廣泛的受眾基礎。

這些結論與不少人的直觀印象其實是相悖的,我們的物質生活不是越來越好了嗎,現在女權主義思想不是有了更廣泛的受眾了嗎,為何對女性的認知依舊顯得如此“陳舊”?1950年代我們還都高呼著“婦女也頂半邊天”,現在卻至少還有三分之一的人認為“幹得好不如嫁得好”,何以至此?

“幹得好”沒那麼容易

人是趨利避害動物,越來越多女性在“幹得好”和“嫁得好”之間選擇了後者,一個最直接的原因是,“嫁得好”的難度係數或許比“幹得好”低得多。雖然“嫁得好”沒那麼容易,但女性想要“幹得好”,也面臨著重重現實困境。

直觀的數據顯示,女性在職場上因為不公和歧視,想要“幹得好”並不容易。由智聯招聘發佈《2018女性職場現狀調研報告》顯示,整體來看,女性的月平均收入比男性低22%;從女性和男性目前從事的工作崗位看,確實存在明顯的性別職業優勢領域,女性主要從事與客戶和財務有關的業務,男性優勢崗位是技術、生產加工,後者的收入水平遠高於前者。

女性職場天花板現象也更加突出,她們在晉升過程中機會更少。在起步階段,女性和男性基本可以獲得相同的待遇,卻在整體上收入不均。從職級角度,意味著更多的男性躋身管理崗位,薪水獲得了提升,而更多的女性仍然停留在基礎崗位。調查中,73.8%的職場人認為其所在公司高管中,大部分為男性,75.2%認為所在部門中,經理級別以上的員工大部分是男性。

“要生孩子、要休產假、要照顧家庭”是中國女性職場“劣勢”的最深層因素。同樣由智聯招聘發佈的《2017女性職場現狀調研報告》顯示,處於生育高峰期(25-35歲)階段的女性在就業過程中感受到的性別歧視最為明顯。《人民日報》也在一個調查報道中指出,有些用人單位之所以不願意要女性,首要原因是“要生孩子,耽誤時間”(43.3%)。

女性學者陳亞亞指出,在西方,由於女性主義和兒童福利的興起,對女性生育的社會保障從只保護孕婦轉向兼顧嬰幼兒的撫育,女性產假也隨之演變為父母共同享有的生育假,其中包含陪產假和父親育兒假。但在我國不少地區,女性的產假雖延長到了158 天(約22 周),《勞動法》中並沒有男性陪產假的規定,不同地區的計劃生育條例如果有所規定,男性陪產假也僅有7-10天。產假為女性“獨有”,這在無形中加重了育兒是女性責任的刻板印象,也加劇了用人單位對育齡女性的歧視。

21世紀,幹得好不如嫁得好?

(視覺中國/圖)

“幹得好”還是得做家務

在“幹得好不如嫁得好”的語境下,“嫁得好”之後,大部分女性就是當起了賢妻良母,開始攜老扶幼、相夫教子。那麼那些“幹得好”的女性,職業上的成就是否可以幫助削減她們在家庭中的家務負擔呢?

很遺憾的是,沒有。第二期中國婦女社會地位調查顯示,有85%以上的家庭做飯、洗碗、洗衣、打掃衛生等日常家務勞動主要由妻子承擔。

第三期中國婦女社會地位調查顯示,女性為主承擔家務勞動的格局仍未改變。72.7%的已婚者認為,與丈夫相比,妻子承擔的家務勞動更多。女性承擔家庭中“大部分”和“全部”做飯、洗碗、洗衣服做衛生、照料孩子生活等家務的比例均高於72.0%,男性均低於16.0%。

而中國國務院2015年發佈的《中國性別平等與婦女發展》,指出兩性家務勞動時間差距由10年前的150分鐘縮短到74分鐘,但整體上仍然是女性承擔更多。

《2018女性職場現狀調研報告》也顯示,對已婚女性而言,每天投入工作的時間並沒有變化,卻需要拿出更多的時間顧及家庭,這意味著在一天有限的時間內,女性要做和所能做的事情更多,分秒必爭,與時間展開較量。

為何女性一直被視為家庭事務的主要責任者?

此次CFPS顯示,老一輩對“男主外,女主內”這一觀點認同度近80%,“90後”女性認同度比例也在30%以上。傳統的“男主外,女主內”設定,強調的是女性生育/顧家的職能,一個女性的理想模板就是“賢妻良母”。現實生活中,許多經濟自由、獨立自主的單身女性,會遭到逼婚壓力;如果結婚了,她們就要被逼問“什麼時候生小孩”;生了小孩之後,依舊有人問她們“什麼時候把工作放一放”……女性的個體價值並未得到充分的尊重與張揚。

在這樣的語境下,出現“幹得好不如嫁得好”的論調並不令人意外。“嫁得好”的女性不免會說“風涼話”:你職場上再成功,回到家庭不一樣要照顧老公小孩的飲食起居,所以還是“嫁得好”輕鬆,至少不用忍受職場上的艱辛。

“幹得好”與“嫁得好”不是矛盾關係,只是如果女性只有通過“嫁”才能抵達“好”,而不是通過自身努力也能實現“好”,那麼就難言真正的男女平等。只有讓女性可以更好、更公平地在職場上實現自我價值,讓更多女性有權利選擇從家務中解放出來,“幹得好不如嫁得好”的論調才會慢慢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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