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福州明年1月起 個人“任性”投放生活垃圾最高罰200元

福州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明年元旦起施行,個人“任性”投放生活垃圾最高罰200元

N海都記者 袁麗群

記者從福州市人大常委會昨日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福州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將於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法規明確,未按規定分類投放生活垃圾逾期不改正的,對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罰款。

@所有人!福州明年1月起 個人“任性”投放生活垃圾最高罰200元

生活垃圾分五類投放(廚餘垃圾、有害垃圾、大件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物業有權監督責任區內的垃圾分類投放、餐廚垃圾逐步實施電子聯單管理、城鄉都需繳納生活垃圾處理費等都是法規明確的內容。法規還強調垃圾分類與績效評先等相掛鉤,並對收運中將垃圾混裝等嚴重影響垃圾分類的行為加重處罰標準。

據悉,下一階段福州將加強法規宣傳,推動法規進校園、進社區,還要成立專門督查機構,確保法規有效實施。明年底前,將力爭城區生活垃圾全部實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置,農村生活垃圾基本實現易腐垃圾(溼垃圾)就地處置、幹垃圾集中收運和集中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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