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健被訴,沒有“大而不能倒”的傳銷企業|澎湃社論

權健被訴,沒有“大而不能倒”的傳銷企業|澎湃社論

評論君說

企業再大,大不過國家的法律,大不過人命關天的硬道理。

权健被诉,没有“大而不能倒”的传销企业|澎湃社论

權健被公訴了。

目前,權健自然醫學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束昱輝等人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等罪案,已由天津市武清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武清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曾經的權健商業帝國煊赫一時,權健火療店遍佈全國,束昱輝的老家大豐縣成為“權健家人”的朝聖地,束昱輝頭頂著各種金色光環,在商場上呼風喚雨。去年年底,周洋事件爆發,引起了公憤以及“監管風暴”,百億權健商業帝國瞬間崩塌:權健大廈頂上的雙面佛被移走,天津權健足球隊被改名,再到如今,束昱輝本人也終於要走到被告席上。

权健被诉,没有“大而不能倒”的传销企业|澎湃社论

束昱輝

權健的故事有太長的“前情提要”,需要仔細回顧一番:那是眾多被權健火療店燒傷的受害者;那是信了權健本草口服液,就不去醫院治療癌症的病患;更是權健手拿直銷牌照,卻公然搞傳銷勾當的囂張。

如今正式起訴束昱輝,對權健案受害人及其家屬而言,是一個告慰,也當成為一個典型案例:震懾那些拿著直銷牌照、披著華麗外衣,卻幹著傳銷勾當的企業。這是犯罪!

應該說,現行刑法對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所規定的刑罰量刑相對較輕,較難起到震懾作用。縱觀整個事件的走向,也能發現行政監管存在滯後性。而行政監管滯後,是源於類似於權健這樣擁有直銷牌照、家大業大的“光鮮”企業,往往形成了“大而不能倒”的局面。

更有一點,此前有媒體梳理了權健公司架構體系,推斷認為這是權健能夠躲避法律制裁的原因所在。周洋父親就曾對權健提起刑事控告,但基層公安部門審查認為,沒有犯罪事實,不予立案。

由此,應該考慮對權健此類企業施以上不設限的鉅額罰款和鉅額賠償並行的懲戒措施。對於權健這樣年銷售額200億元的企業,之前法律規定所處的罰款作用甚微,必須通過類似的鉅額罰款,讓其“傷筋動骨”,方才可能起到懲戒效果。而這樣的制度是一種符合市場規律的監管制度,也將會更直接、更有效地起到效果,尤其是對權健這樣鑽了法律空子的企業而言。

鉅額罰款和鉅額賠償制度,也是一種對民眾因消費行為受害的補償,更是對民眾主動積極維權的激勵。

企業再大,大不過國家的法律,大不過人命關天的硬道理。權健有直銷牌照不是它作惡的資本,就像長生生物有GMP證書,不是它製造問題疫苗的資本一樣。害人傷命的企業,就絕對不允許它存在,傳銷的毒瘤必須切除乾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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